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其实就是流转、收回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的情形包括发包人决定流转、承包合同到期、承包土地征收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应具备的条件
(一)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
(三)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四)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流转交易必须是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愿,另外则是必须符合环保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如果这四个条件其中之一不具备,交易不应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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