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联合组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1:00:54 292 人看过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安局,漳洲市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以及国家七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和省政府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题会议、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精神,经省交通厅、公安厅研究决定:在全国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期间,交通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联手治超,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标准、联合执勤、分别执罚,通力合作,坚决打好治超攻坚战。现将联合组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根据全国、全省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联合制定治理方案,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治超源头工作,宣传在前、把关在后,最大限度地减少超限超载车辆的上路率,减轻路面压力。

二、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本地路网通行情况作一次调查,除省政府已批准的通行费站和交通稽查岗站外,如需增加临时检测站,均要上报省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全国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期间,在重要路段,交通和公安部门要共同组织治超巡逻小组,由交通部门配备流动检测设施,巡回流动检查。要重点加强国、省道治超,做到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

三、在全国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期间,公安交警要选派人员进驻治超检测站与交通路政管理人员联合执勤,必要时可商请当地军区警备(军车监理)部门参加。交警部门要在驻站人员中选派1人为驻站小组组长,协助检测站站长开展治超工作。治超检测站实行四班制24小时全天候值勤,每班公路路政管理人员6-8名、公安交警2-3名,工作繁重的检测站,均可视情况增加人员,共同组织路面的交通指挥、检测、监督卸载等工作,路面的指挥以公安交警为主,对车辆的超限超载检测与卸载的监督以交通路政为主。公安机关人员驻站联合治理期间的出勤补助由交通部门按省统一规定予以提供。各级公安机关要密切注意掌握社会动态,防止治超治限期间引发群体上访、罢运等事件,对掌握的各类不安定因素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力争把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要做好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的准备工作。

四、各级交通、公安联合执勤时,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可暂扣到指定的停车场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1、6月20日至7月20日对车货总重不达20吨的车辆,暂不予卸载与处罚,但必须给予登记、告诫。对车货总重在20吨以上超限的车辆,通知驾驶员或车主自行组织卸货,对能自行组织卸货的第一次暂不处罚,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应在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登记,重犯的依法处罚。

2、7月20日后,交通路政、公安交警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卸载与处罚。

3、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大型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装载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车辆专用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法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超限超载登记超过三次的,由车籍所在地交通运管部门取消其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

4、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分别由交通路政、公安交警依法处罚。对达到超限的由交通路政依法处罚,超载未超限的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罚。对同一趟次已被处罚的不再重复处罚,但对经卸载后又重装达到超限超载的,仍应对其依法处罚。

五、对超限超载严重的线路,沿线的交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研究治理对策,针对车辆集结冲关、停车堵塞道路的情况,要制定应对措施。发现车辆集结冲关的,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要组织下行沿线交通路政、公安交警采取分段截查、分化瓦解等措施进行处理,对无故停车占道或堵塞道路的,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要组织疏导、劝说,对不听劝告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六、高速公路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高速公路的特点,研究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的具体措施,除省际治超检测站两部门应密切配合外,其他路段要以路政大队为单位组织联合巡逻治超小组,由两部门共同抽人组成,治超检测设施由高速公路公司提供,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停车场开展治超工作,具体做法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执行。巡逻治超小组对在主线上通行车辆有严重超限超载嫌疑的,可用喊话器责令其到前方出入口或服务区、停车区接受检测查处。

七、各级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和联合治超巡逻小组,要建立治超工作专报制度,按照省治超办的要求逐级按期上报;各级交通、公安交警部门除按各级治超办的要求上报外,还应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分别逐级上报。在治超过程中如出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八、各级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治超检测站要把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周到、良好服务和交通环境作为治超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文明执法意识,严格执行执法纪律和治超纪律。做到行为规范,文明礼貌,确保治超工作的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福建省交通厅(章)

福建省公安厅(章)

二OO四年六月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安全相关文章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变化情况,深化建设工程计价改革,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印发,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变化情况,深化建设工程计价改革,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监测。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下同)投标报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以及构成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要素消耗量与价格等。第三条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工
    2023-06-10
    489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化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加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我厅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予颁发,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及管理办法》(闽建综[1997]66号)和《补充规定》(闽建法[2001]64号)同时废止。福建省建设厅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加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制,投标报价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各项组成要完
    2023-06-10
    229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暂行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印发,请认真实施。为积极推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价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对象。2003年以来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新成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申请资质升级的建筑施工企业。二、试点时间。自2005年8月起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第一批为2003年以来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二批为新成立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批为申请资质升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具体时间由组织实施单位另行通知。三、组织实施。为稳妥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间的安全生
    2023-06-10
    400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建设厅牵头,省计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工会、人行、铁路分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邀请省法院参加。现将成员单位名单通知如下:召集人:林坚飞省建设厅厅长成员:张居胜省法院副院长陈毓寰省计委副主任陈青文省财政厅副厅长钟维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魏克良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翁玉耀省建设厅副厅长祝君强省交通厅副厅长林邦树省水利厅副厅长陈乙熙省工商局副局长彭群芳省总工会副主席吴国培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王秋荣福州铁路分局总工程师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建设厅,负责清欠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建设厅翁玉耀副厅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具体的职能处室
    2023-06-10
    453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城市规划管理收费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县建委、物委、财政局:为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作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指导作用,并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收费的混乱状况进行整顿。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全省城市规划管理收费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收费对象:凡在城市(市、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内使用城市土地进行各项建设,均按规定缴纳城市规划管理费,即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二、收费办法: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取。三、收费标准:1.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规划用地面积计收,地级市所在地每平方米收0.40元,其他各地每平方米收0.30元。2.建设工程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建设工程投资规模总概算计收,地级市所在地按投资总概算的1‰计收,其他各地按
    2023-06-10
    334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通知随着公路“先行工程”的实施,我省公路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在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中发挥了愈来愈重要作用。但是对紧靠公路两侧的建筑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致使紧靠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等相当严重,造成有路不通或通而不畅。一是有的公路修到哪里,房屋就建到哪里,使一些改道后已避开集镇的公路又成为新的街道;二是公路沿线墟场逐渐增多,不少地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强占公路作为集贸市场,摆设摊点,降低了车辆通过能力;三是侵占公路堆物放料、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四是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切实清理整顿好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开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工作的有关事项
    2023-04-22
    187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管理体制的批复》(闽政文[2004]336号)提出了我省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为了确保此项改革的顺利推进,实现职能与责任的统一,经研究,现就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的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在省公安厅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贯彻实施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或制定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细则、办法和具体规定,按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指导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处理等有关业务的开展,协调、参与处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监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三、组织、指导全
    2023-06-08
    246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因人事变动,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刘德章省政府副省长副组长:刘启力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于伟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陆志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成员:丛远东省人事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红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方成义省委编办副主任刘群心省发改委副主任陈小平省财政厅副厅长高文根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赖诗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乙熙省工商局副局长施隆银省地税局副局长曹海伦省物价局副局长李长根团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省人事厅主任:丛远东(兼)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3-06-10
    347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建设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方便老年人、孕妇、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现将省建设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五月十八日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新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必须严格按照《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和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贯彻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已建的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和社区服务场所,
    2023-06-10
    330人看过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
    发布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文号:闽财税[2002]7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现将《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政策上的衔接问题明确如下:税务机关应一次性将“教育费附加收入”科目实际收入全额(含省、地、县各级)的25%更正至省级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科目。原“教育费附加收入”科目省级不再含上述增提的25%收入。以上请遵照执行。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税政[1997]070号)同时废止。附件: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解决企业分离学校所需办学经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02]9号)的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费人),包括中央与地方合资企业、
    2023-06-07
    392人看过
  •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发布日期:2008-6-6执行日期:2008-6-6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举全国之力多渠道筹集灾后重建资金的要求,在全省开展厉行节约,积极筹措资金,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对今后三年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各级各部门应从严从紧控制各类会议。少开会、开短会,专项工作会议一般下开一级,部门综合性会议每年最多一次,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没实质内容的会坚决不开,能用文件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严格按照审定的规模、天数、会议方式、开支定额标准执行。省直各单位召开的年度工作例会,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经费。除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外,一律不准
    2023-06-07
    220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二○○二年第七批福建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闽建综〔1998〕103号精神,二00二年第七批申报的施工企业劳保核定卡,由设区市建设局初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经我厅批准,现将6家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取费类别(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施工企业接到通知后,与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并领取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核定卡。《福建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核定卡》应与批准文件一并使用,方可计取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核定卡使用有效期为文件发布之日起至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二00二年福建省第七批6家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取费类别卡号企业名称劳保取费类别220231777厦门市万安实业有限公司丙类B700243037龙岩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丁类B930232105武夷山市兴达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类B930232106福建省武夷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丙类B930232107武夷山市建设工程有
    2023-06-09
    376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拆迁、产权交易登记管理部门
    【阅读全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拆迁、产权交易登记管理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现将《福建省房屋拆迁、产权交易登记管理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福建省房屋拆迁、产权交易登记管理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附件:福建省房屋拆迁、产权交易登记管理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搞好全省房地产管理部门行风建设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廉>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根据《福建省建设系统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闽建监[2003]3号)规定要求,针对房地产业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决定开展全省房屋拆迁、产权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廉洁高效为目标,以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2023-04-23
    73人看过
  •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建立我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长沙、永州房产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及时掌握和了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对策、措施,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厅决定,从2004年12月起,建立和实施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现将《湖南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长沙、永州房产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建筑管理站确定一名负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处)级干部担任全省建筑安全地区联络员,部分房建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见附件一)确定一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建筑企业安全联络员,并填写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二),于11月20日前报我厅建管处。联系人:龚华勇电话:0731-2213414传真:0731-2214524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
    2023-06-10
    381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交通安全
    相关咨询
    • 有谁知道福建公安厅交通违章内容是怎么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福建公安厅交通违章查询说明如下: 本站可以查询所有车辆在福建市辖区内,包括在所发生的未处理的电子眼违章或者现场单违章。在福建市发生的交通违章行为需要车主到福建市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和缴纳交通违章罚款。逾期不缴纳交通违章罚款,车主将会被福建市车管所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等。如果网上因为故障或升级等原因不能查福建市的交通违章记录信息,你可以打114咨询福建市的交警大队电话,通过打福建市交警部门的电话查询福建市
    • 福建货车超限超载罚款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1.货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2.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 交警组织治理超载超限怎么管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5
      1、交警部门建议从法律上解决超载和超限的矛盾,可以考虑在刑法损害公私财产罪中单设损害国家公路财产罪或其他罪名。解决多法治理,增加法律上的治理手段。 2、建议加强对车辆生产厂家的监管和现行“大吨小标”车辆的纠正工作,从源头上把整顿“大吨小标”工作作为整治重点,彻底杜绝这一现象。 3、加强行业管理,联合物价部门合理规范当地货物运输价格,避免恶性竞争。 4、交警部门则加大路面超载执法,强化内部法制监督,
    • 福建省公交客运超载处罚办法是怎样的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30
      福建省客车超载扣分标准如下: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福建省公交超载处罚标准到底有啥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30
      关于公交车超载处罚规定是:公交车载客标准:1平方米超过8人才算超载。目前,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