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承租人有通知义务的标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0:31:18 208 人看过

租赁期间出现某些情况时,承租人负有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以使出租人能及时采取措施,使租赁物保持适于使用、收益的状态。那么,承租人应当如何尽通知义务呢?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以及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时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判断承租人是否有通知义务的标准是:

(一)是否出现了应通知的事项

这些事项主要包括: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如当事人无特别约定,出租人一般应对租赁物之瑕疵负担保责任。因此,当租赁物有发生危害的可能时,为防止危害的发生,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以便及早检查、维修,防止危害结果的出现,并避免对出租人、承租人及第三人可能造成的损害。在租赁物需要维修的情况下,承租人也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理,并在出租人未到达之前妥善保管好租赁物。

第三人对租赁物提出权利主张,影响或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由于出租人还应对租赁物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所以,此时承租人也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使出租人能够及时采取救济措施。

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通知的事由。因为合同订立不可能对所有未来的未知情况详列无遗,明确所有的权利义务。因此出现某些情况时,往往需要合同当事人充分体现协助精神,依诚实信用原则为之,方能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如出现一些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情况,承租人也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二)须出租人不知其事由

通知以出租人尚不知其事由发生为必要,如出租人已经知道发生的情况,则没有必要再为通知。所以,也不能说只要承租人实际上未通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对出现的情况就可以一概不负责任。无论在租赁物出现危险时还是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这一点都是相同的。至于出租人是否事实上已知,承租人应负举证义务。

相关知识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0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提前通知承租人在租房合同中的规定
    1.租房合同到期,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出租方一定要在租赁合同到期时提前通知承租方是否收回房屋。2.但是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和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下,出租人就需要通知承租人了。租房合同到期不租了,需要提前说吗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想续租时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若不想继续出租房屋,也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要预留给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
    2023-07-12
    50人看过
  • 关于承租人的租赁物妥协保管义务的规定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保管租赁物时,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承租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一般应包括以下四点要素:1、承租人有过错(包括过失的故意)。2、承租人的责任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3、责任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等。4、责任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一、民法典对承租人的规定有哪些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出租人应当按
    2023-02-22
    165人看过
  • 承租人义务的延伸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这就要求当事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或者在合同成立后尽量将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明确下来,以规范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正常使用租赁物,租赁物因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合理的情况,因为任何物品随着它的使用,其价值都会逐渐变小,只要使用就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损耗。例如,一台彩电的显像管的寿命是1万小时,就意味着只要一开电视,随着时间的运行,彩电的显像管的寿命就会逐渐缩短,直到全部丧失。出租人在出租他的物品时,应当知道其正常损耗的情况,在合同中订立了使用方法,就意味着出租人认可了这种正常的损耗,并且实际上,出租人已把这种折旧的价值打入了租金中,因此,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正常损耗、价值的减少是不承担责任的。
    2023-06-09
    453人看过
  •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是不是有通知义务
    一、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是不是有通知义务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1.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意思是什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
    2024-01-27
    231人看过
  • 有效的租赁合同判断标准
    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看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没有法律无效的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怎样判断小区物业的好坏?1、房屋的维修与修缮管理。以对房屋及设备的维护管理来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使用,并通过科学、正确的使用,延长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幽雅的生活环境。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
    2023-07-03
    414人看过
  • 提存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提存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提存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存在的。1.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二、法律规定的提存情况都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提存情况如下: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
    2023-04-02
    352人看过
  • 承租人没有履行义务
    承租人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正常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本条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减少了价值,是一种损失,而不是损耗。损耗是合法的、正常的;损失是非正常的,是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例如,承租人租赁了某一机械设备,按合同约定,该设备在使用了6个小时后,必须关机休息2小时,但承租人为了赶工程进度,或者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使用该设备时连续使用了10个小时,最后该机械设备因使用过度被损坏。这就是一种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损耗。因为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6小时,该机械设备是不会发生损害后果的。本条规定的承租人的行为是一种违反义务的行为,由于其违约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各国民法都是这样规定的。如德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以违背约定
    2023-06-09
    252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若干问题的判断标准
    (1)出租人“出卖”行为的判断标准是租赁合同生效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同时成立。但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只能在出租人出售房屋时行使。那么,如何界定“出售”的含义就成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条件之一。所谓“卖”的含义比较明确,即业主以转让所有权为目的,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其次,赠与、遗赠、继承等所有权自由转移的情形不符合买卖的特点,承租人不得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样,房屋被征收或者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原因被征收时,房屋所有人也不能决定房屋是否转让。因此,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存在问题。(1)互惠是指特定事物与特定事物之间的交换。由于特定物的特性不是所有人都能提供,因此,在对等的情况下,承租人往往不能提供对等的对价,因此事实上,它不具备相同的优先购买条件,也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互惠的情况下,承租人当然没有优先购买权。事实上,如果交换标的物可以替代,
    2023-05-08
    113人看过
  • 民法典的供电人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供电人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有哪些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供电人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供电人和用电人的义务(一)供电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约定供电。未按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中断供电的通知。供电人因供电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而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及时抢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及时抢修。未
    2023-06-19
    175人看过
  • 承运人有什么告知义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一、旅客有什么应当履行的义务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承运,除特别情形外,不能无票承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旅客在运输中应
    2023-03-26
    342人看过
  • 标的物有效期内转出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吗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债务人对债权人有什么义务吗债务人的义务如下: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的权利包括:1、不安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3、同时履行抗辩权;4、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权利是在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顺序时行使,而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在过了诉讼时效后行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2023-08-01
    445人看过
  • 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包括哪些内容,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包括哪些内容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内容包括:1.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方法保管租赁物如租的是机器设备,就应将其放置在厂房里,而不应露天摆放。租赁物是电脑的,在使用后关掉电源开关等等。2.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正常的维护很多租赁物都是需要对其经常进行保养维护的,如果不进行经常的维护,就难以保证正常的运转。3.通知和协助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坏的蔓延或损失的扩大。有时租赁物发生故障来不及要求出租人维修,如果承租人有能力,也有可能先行对其进行维修,承租人应当先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承租人先垫付,之后可向出租人追偿或者在租金里扣除。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包括: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
    2023-06-08
    308人看过
  • 醉驾的定义及判断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醉驾标准并不是按照喝了几杯白酒来计算,而是按照你体内的酒精浓度来判断是否属于醉驾的,醉驾的标准是每100毫升含有80毫克酒精则是醉驾,但无论如何只要喝了酒再开车就一定属于酒驾,这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建议不要酒后开车,不然你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喝了4两白酒算醉驾吗不一定就算醉驾。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2023-06-30
    448人看过
  • 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承租人的违约方式有哪些?
    一、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承租人的义务包括:1.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6.期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
    2022-07-13
    17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承揽人履行义务的判断标准合同范本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优先承租权的判断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2
      承租人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至少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租赁价格,这是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表现。二是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的期限越长越对出租人有利。三是租赁期限,一般来说期限越长越对承租人有利。四是附加条件,如租赁用途、环境污染状况、承租人经济实力等。五是诚信度,如果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经常拖欠租金,或对租赁物造成很大损害等因素,出租人从心理上不愿意与承租建立租赁关系,只要有充分证
    • 承租人有什么义务?承租人都有哪些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2
      承租人的义务有: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
    •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7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 人不续租,有告知义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7
      租房合同到期,客户需要继续租住,应该在合同期满15日前告知租户,主动协商续租,以免住房外租。房屋出租人不续租没有告知义务,正如这样一句话:我手里的烧鸡让不让别人吃是我的事,没有必要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