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审理结果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25:00 476 人看过

首先,对于不予执行仲裁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如果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1)项和第141条的规定裁定驳回申请,对该裁定不能上诉;如果法院认为有不予执行情形的,则裁定不予执行,但在裁定不予执行之前,必须按规定履行一系列内部报批手续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对于撤销仲裁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如果认为没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的情形的,裁定驳回申请。对该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申诉或申请再审;如果法院认为有撤销裁决的情形的,则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根据仲裁法第61条规定,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二是直接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依据仲裁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重新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在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之前,须在自受理撤销仲裁申请之日起30日内报请本辖区的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法院同意撤销裁定,应在15日内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法院答复后方可栽定。

我国现行的《仲裁法》没有对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涉外仲裁裁决之诉能否上诉问题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中则明确规定,对法院作出的撤销裁定,不得上诉。为了实现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审查的监督,应制约法院行使涉外仲裁裁决的权力,使其纳入诉讼监督程序。应允许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或者允许仲裁机构向上一级法院提请纠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涉外仲裁审理的程序
    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由申请人及/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该仲裁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案情和争议要点以及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要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并预缴仲裁费。被申请人应按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如有反请求,也应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并写明具体的反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答辩及/或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未提出书面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二、仲裁庭的组成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涉外仲裁时,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名册
    2023-04-29
    206人看过
  • 双方同意变更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范围
    1、各国成文法规定一些国家的仲裁立法明确授权当事方改变普遍适用的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标准。然而,上述大多数条款都有其特定的背景,即这些国家通常允许当事人就仲裁裁决的实质性问题向法院提出上诉。②(I)对仲裁裁决向法院提出上诉尽管“一裁决终局”仲裁制度已成为仲裁的主流,但在个别案件中仍有对仲裁裁决的上诉。对仲裁裁决的上诉包括向第二审仲裁庭上诉和向法院上诉。向法院提出的上诉分为完全上诉和不完全上诉。完全上诉是指当事人就仲裁裁决的实质性问题,无论是事实上还是法律上,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将进行全面审查,即二审。少数几个国家允许当事方提出如此全面的上诉,但往往实行严格的限制。例如,法国新的《民事诉讼法》第148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国内仲裁裁决向法院提出全部上诉,除非当事人放弃其在仲裁协议中的上诉权利,或者仲裁员被授权担任友好仲裁员。但是,不得对国际仲裁裁决提出上诉。秘鲁的《一般仲裁法》规定,在国内仲裁中
    2023-05-07
    406人看过
  • 涉外仲裁审理原则
    仲裁案件的审理,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参考国际惯例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一律平等,都有充分的机会陈述各自的观点和主张。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行调查收集证据,也可以指定专家或鉴定人就专门问题提出报告或作出鉴定。证据由仲裁庭审定。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原则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中国涉外仲裁的一个重要特点。如果双方有调解愿望,或一方有调解愿望并经仲裁庭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在进行仲裁程序过程中,可以对其审理的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在当事人完全自愿、案件事实和是非基本清楚的基础上进行,仲裁庭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然后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调解不成功的,仲裁程序继续进行。
    2023-04-22
    383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一审结果查询
    劳动仲裁法庭辩论的顺序:1、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相关证据进行质证;4、最后由仲裁员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作出评议。一、协议离婚后怎么起诉抚养权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
    2023-03-08
    312人看过
  • 论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司法审查
    目前,《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根据《纽约公约》,缔约国相互承认仲裁裁决的约束力,并根据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行。承认或执行其他缔约国的仲裁裁决,不得施加比承认或执行国内仲裁裁决更为繁重的条件或更高的费用。1986年,中国加入了《纽约公约》,同时宣布了互惠保留和商业保留。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在收到一方当事人要求承认和执行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后,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应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申请承认和执行的裁决应当接受审查。如果《公约》没有拒绝,其效力应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予以承认和执行。否则,将不予承认和执行。从那时起,最高法院已就这一问题先后发布了一些规定。总体而言,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
    2023-05-07
    223人看过
  • 仲裁审理的问题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审理方式(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在任何情形下,仲裁庭均应公平和公正地行事,给予各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论的合理机会。(二)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也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询问式或辩论式审理案件。(四)仲裁庭可以在其认为适当的地点或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合议。(五)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发布程序指令、发出问题单、举行庭前会议、召开预备庭、制作审理范围书等。第二条开庭通知(一)仲裁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日期,经仲裁庭决定后,由秘书局于开庭前20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请求延期开庭,但必须在开庭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庭提出;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二)第一次开庭审理后的开庭审理日期
    2023-02-20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涉外仲裁撤销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3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 司法审查的结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认定维持判决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予以维持的判决形式。《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维持。” 2、撤销判决是指法院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全部或部分予以撤销,并且可以责令被告履行特定职责的判决形式。《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应当判
    • 司法审查结果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9
      1、认定维持判决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予以维持的判决形式。《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维持。” 2、撤销判决是指法院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全部或部分予以撤销,并且可以责令被告履行特定职责的判决形式。《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应当判
    • 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