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房子倒塌承租人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20:03:57 455 人看过

租赁的房子倒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

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一、出租房屋怎么写合同安全问题在类

出租房屋写合同安全问题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房屋维修责任,以及写明出租人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承租人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人无关的条款。

二、买房时房东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1、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

2、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3、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出租人的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债权人及与之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遭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的特点,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的同住人的保护义务。

5、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6、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前者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不足与缺陷,不会有任何人向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后者担保标的物在价值、效能或质量方面无缺陷。

7、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每逾期一日要支付不超过月租金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还得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8、出租非独立成套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使用房屋合用部位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承租人与相邻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对合用部分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与相邻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协商处理。

9、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影响。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出租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或者房屋所有权一经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实现书面告之承租人。

1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承租人破产,租赁物如何处置
    首先,当租赁契约处在有效期间内,出租方陷入财务困境并申请适用破产程序时,其所出租的资产将被视为债务人财产,被迫纳入破产企业范围内进行处置处理。其次,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协议到期之后才陷入破产境地,那么租赁物体的归属问题就需要依据法定法规或是各方具体协商的内容加以确定:假设租赁双方曾经有过事先约定,表示租赁物体在协议期满之际将自动转移至承租人名下,那么这批租赁物体将无需作为破产财产进行监管分配。然而如果租赁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乃至未曾明确表达过对租赁物体所有权归属的相关意愿,同时也没有任何法定的权属变动理由可以引用,那么这些租赁物体的最终所有权仍然回归为出租人掌有,转化为出租人的破产财产。《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
    2024-04-22
    476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死亡后租赁物的处理
    近日,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审理判决,驳回原告唐某坤的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解除其与已故陈某有于2003年5月17日签订的未到期的《租地协议书》,要求五被告共同返还所租土地给原告。对此,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原告唐某坤与陈某有(已故)系同村村民,陈某有系被告蒋某英丈夫,被告陈某悠、陈某飞、陈某云的父亲。2003年5月17日原告唐某坤与陈某有签订《租地协议书》,约定:1、原告将集体批准建房用地一块,座落在公园路与江滨路段西南与陈-熙新户旁边,约40平方米的土地租给陈某有使用。2、租用时间至扩建公路时终止。3、租金以年计,每年陆佰元正(600元正)。…5、到终止时陈某有所建材料,未经唐某坤同意不得拆除。6、终止时由唐某坤对陈某有所建材料,以折旧形式,付给一定的现金给陈某有。2006年6月陈某有病故,其家人租用并交租金。租金已由每年600元升至每年2000元,并且被告均按时交纳租金。现原告已经收取了被告交纳的
    2023-06-18
    139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公房承租人诉求居住人腾房纠纷如何处理公房承租人诉求居住人腾房纠纷的处理是上诉人并未侵犯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的,被上诉人无证据证明上诉人对其权利构成侵权,被上诉人更名前上诉人即取得合法居住权,被上诉人更名在后,公有居住房屋原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未经共居人同意的情况下,从维护居住人生存利益角度出发,原则上应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023-07-17
    391人看过
  • 出租方如何处理承租人拖欠房租
    承租人不交房租的处理方法有: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可解除租赁合同;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承租人不交房租怎么起诉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起诉流程是租客不付房租的,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
    2023-07-16
    403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承租权如何处理?
    提示:公房承租权终究不同于物权,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保障性,是不能按照私有财产进行法定继承的。本案中承租人死亡,租赁户名应当变更到户籍在该房内并且实际居住使用的同住人名下。而不能变更为其所有子女共有。原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租赁户名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马某与马甲、马乙、马丙、马丁系兄弟姐妹关系。涉案的本市某处房屋原属马某与马甲、马乙、马丙、马丁的母亲穆某租赁的公房。2004年穆某去世,涉案房屋内户籍有马某夫妇及其两个儿子。2005年3月5日,马甲、马乙、马丙、马丁至系争房屋所在的物业公司处,留下“不同意马某更改承租人,到法院判决为止”的字条。2007年11月,马某提出申请要求更改租赁户名。2008年1月,经物业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审核同意,承租人名字变更为马某。为此,马甲、马乙、马丙、马丁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4人已经向物业公司表示过,如果没有己方的同意系争房屋不得更改租赁户名。而马某采用不正
    2023-04-22
    437人看过
  • 租赁公房承租人变更怎么处理
    一、租赁公房承租人变更的类型1、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2、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经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承租人,租赁户名变更后,原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3、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二、租赁公房承租人变更怎么处理?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
    2023-02-27
    345人看过
  •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要如何处理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一般不视为完成交付义务。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出租人送达退租通知返还房屋,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赁合同,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约定状态;承租人不辞而别导致租金拖延支付的视为承租人违约,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房屋租赁期满后如何处理房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想要续签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交接房屋应注意以下事项:进行水、电、燃气的交接与计算;办理相关的户口转出转入等。《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023-08-10
    210人看过
  •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
    房屋装饰装修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根据房屋的装饰装修是否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装饰装修是否形成附合适用完全不同的处理规则:(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
    2023-06-05
    132人看过
  • 农村房子倒塌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到当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宅基地复印件及原件,到县级国土局办公室进行核对,户主申请宅基地置换。申请表由居住地的村委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农村自建住房必须有两个许可证,一个是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另一个则是施工许可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024-05-05
    113人看过
  • 拆迁租赁房屋承租人如何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第2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该条规定的原则是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同时又要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出租房屋包括出租住宅房屋和出租非住宅房屋。对出租住宅房屋而言,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解决居住问题,而居住问题是每个人都需解决的最基本问题之一,相对于出租方来说,承租人在经济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拆迁时应注意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承租人的居住问题,以保证社会安定。在达不成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下,如果允许拆
    2023-04-22
    474人看过
  • 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出租人如何维权
    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并不当然导致出租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应一概赋予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当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导致出租人无法获得约定的租金时,则构成根本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在判断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时,应当考虑该行为对出租人租金债权实现的影响。具体而言,一是考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情况,二是考虑承租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果承租人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租金,或者就大部分租金债权的实现提供了担保,即便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一般也不应当认定该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另外,如果未构成根本违约时,对出租人的救济方法是:为妥当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不构成根本违约时,仍应当对出租人予以一定的救济,即应当区分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情况、提供担保的情况等,赋予出租人请求承租人停止处分租赁物的行为、增加担保,或者请求承租人提前支付租金等权利。相关法条《民
    2023-06-15
    418人看过
  • 违反租赁合同如何处理承租人的违约行为
    一、违反租赁合同如何处理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签租房合同违约的,受损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租赁合同中依法订立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则按其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承租人不配合履行违约责任的,出租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东是否有权换锁承租人不交租金,催告后仍未交付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房东有权换锁,非经通知不得换锁。承租人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条款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有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用途、修缮责任、违约责任等
    2023-07-11
    492人看过
  • 出租人与承租人如何避免房屋租赁纠纷
    1.房屋出租后出租房和承租方应该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以保障双方的利益能得到有效保障。2.警惕二手房东。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上,二手房东现象非常泛滥,经常发生前脚二手房东租房,后脚房东过来收房子,给租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特别提醒:如是二手房东一定要核对他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否到期,并看明原房东是否同意二手房东将房屋转租出去,否则无效。3.确认房屋安全。租房子不能只图租金便宜,一定要认真检查房子是否待拆迁或是危房。4.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一定要三方协商后签订合同,不能只是口头协议,以免租住后出现纠纷。一般房东会要求缴2个月的押金,一定要索取收据,退房时记得凭收据拿回押金。5.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上面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6.物业
    2023-03-14
    105人看过
  • 租赁房屋的租赁要如何办理呢
    买卖不破租赁,买卖房屋是存在租赁关系的,该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一、买卖不破租赁有效吗?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情况下不适用动产。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动产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二、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三、房产抵押贷款产品风险有哪些法律分析: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1、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3、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
    2023-06-27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房屋倒塌,承租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1
      租赁房屋倒塌时,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修理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应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复房屋及其设备,以确保房屋安全。 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
    •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倒塌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2
      1、买下房的时候,开发商会给业主发放质量保证书的,在质量保证书限定的年限内房发生非人为的倒塌或毁坏,国家政府会追究开发商的职责,如果发生人员伤亡,开发商要承受全部连带职责;至于赔偿方面,要看业主或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商讨决定。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导致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受连带职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职责人的,有权向其他职责人追偿。因其他职责人的原由,建筑物
    • 租房因台风倒塌倒塌房屋怎样维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
      不需要的,这是不可抗因素。属于自然灾害,房客、房东都没有责任,有困难可以到民政部门求助。
    • 如何解除合同人租赁房屋的租赁承租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1
      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
    • 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承租人拖欠租金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5
      1.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协商、诉讼、仲裁,承租人拖欠租金,经出租人追讨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租金,并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