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公告能行政复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26 18:37:07 91 人看过

一、征收补偿公告能行政复议吗

针对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补偿安置协议特征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二)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三)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三、什么是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的补偿是以被拆迁房屋所处地段的当前价格来衡量的。房屋的产权调换则需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与安置房的价格结算。根据被拆迁人的要求可以是异地兑换,也可以是同地兑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服征地补偿行政复议可以申请吗
    不服征地补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政府征用村民集体土地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2023-06-23
    410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征地补偿标准裁决
    那么,如何对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申请裁决?申请裁决可否与信访同时进行?行政复议能不能替代裁决?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回答如下: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程序凡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均可申请裁决。其程序为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或不予协调的,再向批准征地的政府申请裁决。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的职能。根据国土部的要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要实行“阳光操作”;四是要体现专业化。对进入裁决程序的案件不再接受信访请求信访一直是农民群众解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主要途径。根据记者张*松报道的统计数据,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征地
    2023-06-13
    474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怎样申请行政复议,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一、房屋征收补偿怎样申请行政复议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补偿决定60日起申请复议,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房屋拆迁流程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
    2023-12-10
    87人看过
  • 不满征地补偿标准不符要行政复议吗
    如果不服征地补偿,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政府征用村民集体土地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
    2023-08-07
    474人看过
  • 对行政征收不服要复议前置吗?
    一、对行政征收不服要复议前置吗?1、对行政征收不服不需要复议前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2024-02-05
    325人看过
  • 对征收补偿不满意,行政复议文书应该怎么写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商号)、住址、工作单位、年龄、民族,企业应写明工商登记号;2、被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名称;3、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4、其他有关情况。拆迁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住所:海安县城东镇xxxx组被申请人:城东镇开发区管委会、海安县城东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xxxxx职务:管委会主任(镇长)被申请人:xxxxx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注册估价师:xxxxx,注册号3220040298xxxxx注册号3220100147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4年x月xx日作出的《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xxxxx)的评估结果,及拆迁项目组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要求是:一、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xxxxx);二、请求合法合理裁定拆迁补偿方案。
    2023-06-15
    491人看过
  • 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
    行政复议败诉后是可以征税的,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影响征税的执行。一、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如何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税务部门对纳税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纳税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通过后,处罚决定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2023-06-22
    25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公告期限及复议时间规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属于征收决定的内容,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能否单独申请行政复议。(一)征收补
    2023-07-07
    390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的时限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申请行政复议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管辖权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房屋被征收人因不服各级市、县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所提出的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该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并不完善,但是总体而言基本权利救济机制已经初具规模。房屋征收必须遵守协商谈判的原
    2023-08-18
    278人看过
  • 征收排污费行政复议程序
    一、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征收排污费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向市环保局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市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向省环保局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三、市环保局是申请人不服县(市)、区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市环保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履行其行政复议职责。四、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征收排污费适用依据或者标准错误的;(二)征收排污费违反法定程序的;(三)征收排污费的时段及核算数据错误的;(四)符合
    2023-02-16
    471人看过
  • 行政征用补偿协议
    一、行政征用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履行征收职责而签订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是被征收人的,对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二、征地补偿的项目类型都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
    2023-05-06
    38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否通过行政复议进行解决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否通过行政复议进行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进行解决。不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导致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1.征地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
    2023-10-19
    189人看过
  • 签完征收补偿协议只留复印件,行不行?
    签完征收补偿协议只留复印件,行不行?在明拆迁律师告诉你:不行!很多被拆迁人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就是拆迁方拿关于征收补偿的相关文件来让被拆迁人签字的时候,通常会签很多份,但留给被拆迁人的只有复印件,甚至连复印件都不留,拆迁方全部都拿走。而拆迁方给出的说法是:“原件我们都要在相关档案中留存,保证你们签的东西都有据可查。复印件跟原件的效力一样,你们留复印件就可以了……”对于不懂法的被拆迁人来说,拆迁方的说辞似乎并没有什么毛病。在被拆迁人意识里,原件与复印件的效力都差不多,所以留什么都一样。于是也就任由拆迁方拿走签字文件的原件了。那只留复印件真的可以吗?在明拆迁律师告诉你:不行!原因有两点:首先,大家要明白,所谓补偿协议,是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且在征收拆迁中,所有签字文件都应至少一式两份,被拆迁人有权保留至少一份协议原件。其次,如果将所有原件都交给拆迁方,一来我们无法保证拆迁方不
    2023-04-19
    253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告复议申请通知公告发布
    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如对行政机关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等证书,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相对人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义务。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对征地公告的规定是什么1、铜陵市政府部门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公告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征地补偿方案获得了批准,政府部门应该在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以后的10天之内,对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进行
    2023-07-07
    2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收到行政复议的复议告知书还能起诉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
      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可以起诉原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作出的行政行为时,可以起诉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有60日的复议期限,告知你交信访处理,并不代表作出了复议决定,待信访决定在60日复议期限内作出后,你可以再按上述途径起诉法院;另一种方法就是:撤回复议,直接起诉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当然你如果撤回复议的话,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申请复议了。
    • 在网上行政复议公告能查到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1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行政复议被告能取证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9
      一、有关被告在复议中经复议机关同意收集的证据的效力问题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但该条对被告经复议机关同意收集的证据是否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的问题未作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作为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虽然经过复议机关的同意,但仍是作出
    • 征收土地公告一般都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0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条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
    • 政府房屋征收公告行政复议申请书如何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0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事实及理由:此致(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