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是否具有追及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02 16:42:36 217 人看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动产抵押不具有追及力。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抵押给质权人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并且抵押权设立前,如果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也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动产抵押是否具有追及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登记的抵押合同对不动产抵押协议是否具有影响?
    是有效的。按照区分原则,在抵押合同有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两种请求权。第一是登记请求权,即登记权利人针对登记义务人,请求协助办理抵押登记的权利;第二是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合同担保义务的权利。在抵押合同有效前提下,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协助办理抵押登记,设立抵押权,就抵押物取得优先受偿权,也可以通过行使抵押合同上的担保权来保障其债权的实现。抵押人与债权人基于抵押合同所创设的担保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抵押协议有效吗抵押合同是为了保障债权能够顺利实现的从合同,因此在债权到期或者没有确定债务人是否将不履行债务之前,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让效力。即使债权到期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也要走法律程序后方可处分抵押物。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抵押签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
    2023-07-06
    170人看过
  • 不动产是否未抵押
    房产没有抵押吗?原则上不影响,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方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的范围。房地产。房地产是指抵押人在房屋占用范围内拥有所有权或经营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作为房地产,房地产是密不可分的,房地产必须包括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是最常见的一种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大多以房地产为基础。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可分为以下四类: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的范围为:(一)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城市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二)荒山、荒沟、污水等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滩等荒地;(三)乡镇企业厂房及其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3。在
    2023-05-08
    384人看过
  • 抵押的效力是否延伸至抵押财产的抵押物
    抵押的效力是否延伸至抵押财产的抵押物。但是,当抵押物及其从犯分别为两人以上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小于从犯的效力。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一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偿还债务的法律行为。债务人或者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物称为抵押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因此权利称为抵押权。抵押物是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使用的财产,也称为原抵押。抵押登记应当载明抵押物,抵押合同应当载明抵押物的状况。抵押物不仅是具有抵押权的财产,而且是抵押权的效力。在交易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犯随委托人的转移而转移。因为抵押权是改变价款的权利,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必须改变抵押物的价款。因此,抵押物的抵押物在抵押权效力的范围内,抵押权人必须改变抵押权成立时存在的抵押物的价格,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这一规则不是强制性的,但有下列例外:一是当事人约定抵押权的效力不能达到从犯的,抵押权的效力不能达到从犯;二是他人在抵押权实现前
    2023-05-08
    313人看过
  • 民法典具体规定房产是否具有抵押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了抵押权的实现,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民法典房产抵押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2
    344人看过
  • 房产抵押后是否仍具有出售权
    一、房产抵押后是否仍具有出售权房产抵押后是仍具有出售权,但是在出售前需通知抵押权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申请房屋抵押的条件房产抵押需要的条件如下: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合法有效;3.征信记录良好;4.稳定的收入来源;5.拥有抵押房产的所有权;6.有首期还款的能力;7.有购房合同;8.其它。三、房产被抵押时租赁合同还有效吗房产被抵押时租赁合同还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房屋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但在
    2023-10-15
    479人看过
  • 抵押的效力及抵押期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62、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63、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2023-06-09
    385人看过
  • 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补偿金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
    2023-03-12
    286人看过
  • 动产抵押构成要件具体是
    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动产抵押,则构成要件具体有:1、必须是以动产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2、须以标的物不移转占有为条件;3、须订立书面抵押合同;4、动产抵押属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动产抵押构成要件具体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
    2022-07-12
    183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具有转让性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抵押权是否具有转让性抵押权是具有转让性的。但是抵押权的转让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相对于主债权来说,抵押权又是一种从权利。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予以转让,抵押权人也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被担保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权的期限抵押权行使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需要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那
    2023-08-01
    119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具有抵押权
    担保人代偿后不享有抵押权,如果同时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出现不能偿还的情况,法院首先会拍卖抵押物,只有拍卖金额不足偿还,才会要求担保人偿还剩余金额,担保人最后才可以要求抵押权人进行追偿,所以担保人是无法要求获得抵押物的。一、担保他人有哪些形式担保他人有以下形式:1、担保,即担保人,是利用担保人的个人信用为他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担保人必须使用自己的财产为债务人偿还;2、抵押担保,即担保人使用个人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和出售的方式执行担保人的抵押财产;2、质押,即担保人将其名义的动产或债权转移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可以通过拍卖、出售质押物来实现。担保是一种法律负担行为,风险较高,一旦债务人丧失偿付能力,担保人的财产将面临执行的高风险状态,特别是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也将面临被法院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因此,律师提
    2023-04-04
    274人看过
  • 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是否具备抵押资格?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不过在办理抵押时比较的麻烦,而且抵押贷款不是抵押房屋全部,只能抵押已经还款的部分;比如房屋贷款加上首付已经归还了百分之五十,那么向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时只能抵押一半,至于这一半能够贷到多少钱,一般会由放贷机构进行评估。抵押贷款的房子可以出租吗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物,但并未规定不得出租抵押物。因此,房主可以自由的进行出租其房屋。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这里我们通过法条的表述看出,法律是允许出租抵押物的,只是存在一个问题。我们通常所说“买卖不破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将不适用,因为是先抵押后出租,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时候,将打破租赁关系以保障抵押权益。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承租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如果存在的话,则要慎重选择。《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本
    2023-07-07
    221人看过
  • 如何识别不动产是否设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权的特征
    一、如何识别不动产是否设有抵押权识别不动产是否设有抵押权的方法有:1.查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页,是否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加盖的抵押登记专用章;2.到本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房屋档案,查明是否设有抵押权;3.可登录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官网或到不动产所在区的查询窗口查询。二、不动产抵押权的特征不动产抵押权的特征主要有:1.从属性。不动产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偿还而设立的,其从属性是明显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即抵押合同的发生和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2.优先受偿性。在债务人不履行抵押担保的债时,债权人有权比其他债权人优先从抵押财产的价值中得到清偿。3.补充性。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才发生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问题。因此,不动产抵押人承担责任具有朴充性,如果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则不发生抵押人承担责任的问题。4.特定性。抵押担保的数额是一定的,抵押物的价值与担保的债权也大体是
    2023-07-09
    362人看过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是否具有效力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是否具有效力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非是否抵押的理由。倘若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登记机构没有予以拒绝的理由。首先,法律及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时限,即并未要求当事人必须于抵押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或者一定期间内必须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将承担登记机构拒绝受理,抵押权未能生效之后果。《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否有违约金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没有违约金的,但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
    2024-01-12
    410人看过
  • 破产企业财产抵押抵押人是否有权设定抵押?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3条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以有争议的财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限制移转的财产作抵押的,亦应认定抵押无效,国有企业以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作抵押物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15条的规定认定抵押无效,但主管部门事后认可的例外;抵押人对已设有抵押权的同一财产重复向他人作抵押的,不应认定抵押无效,但应根据抵押设定的先后顺序,先满足在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人,后设定的抵押权只能在前一个抵押权人全额受偿后,才能就该抵押物变卖后剩余价值较其他一般债权优先受偿;以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在清偿债务时,如有关部门同意收购,可不认定抵押无效,抵押权人可以从价款中优先受偿。
    2023-06-09
    3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5-08
      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是指抵押权所具有的使抵押权人得跟踪抵押财产而行使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对抵押人的处分权作出三项限制:1、有将抵押物转让的情况告知抵押权人的义务;2、有将转让物上存在抵押负担的事实告知受让人的义务;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并未确认抵押权的追及力。
    • 不动产抵押后,原抵押权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无效。未经同意私自转让,无效。
    • 抵押权是否具有增建物的效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01
      1、抵押权设立后才产生从物的,如无特别约定,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毁损、征收的,原则上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物、代位物。 风险提示:建议尤其如银行这样的专业金融机构定期关注抵押物的情况,如发现抵押物被征收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给付义务人发送通知并保留证据,避免给付义务人向抵押人给付完毕相关款项时丧失抵押物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的权利。
    • 买房网签后又被抵押抵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10
      买房网签后又被抵押,抵押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购买房屋进行网签后,房屋被抵押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的,如果买房人已经支付大部分购买款的,房屋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 抵销具有溯及力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8
      债务抵销的溯及效力,是指债务抵销使相互间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得为抵销时,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的法律效力。按照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