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要还钱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0:51:55 394 人看过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也要还钱,但是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未约定保证方式,被债权人起诉能拒绝出庭吗

债务人与保证人确定担保合同时,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那么有些保证人将会以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样在被债权人起诉还款时,也拒绝出庭应诉。其实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拒绝出庭的将产生以下后果:

1、被告

根据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是没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人将承担较大的诉讼风险。

2、原告

原告也会收到法院传票传唤,如果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没有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即可按撤诉处理。

一旦被被告提起反诉了,法院甚至可以缺席判决。

3、法定代理人和第三人

原告、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第三人,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同样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对于未约定保证方式,首先确定保证人被债权人起诉后的诉讼地位如何。因为未约定保证方式即被推定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以具体的诉讼地位是,在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将债务人或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将债务人或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并且没有先后之分。

所以,只要保证人被债权人起诉了,其实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民诉被告拒绝出庭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并将承担较大的诉讼风险。

有些参加民事诉讼的人认为,法院缺席判决的效力较低,其实不然,缺席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被告人有拒不到庭的,可以仅就到庭的原告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经审查核实被告人提出的起诉状或者答辩状和证据,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就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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