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施工合同就一定可以打官司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0:42:25 90 人看过

书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各种会议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工程照片;气象报告;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一、施工纠纷证据如何收集

施工纠纷可以搜集以下证据: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3、各种会议纪要;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等等。

二、建设工程索赔程序和要求

1.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索赔证据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各种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象报告;工地交接班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市场行情记录;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3.索赔报告

1)索赔报告内容。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①总论部分。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②根据部分。主要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③计算部分。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④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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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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