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关货物检验检疫的新规定―先报验后报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1:42:21 78 人看过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章、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

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要按新制度办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海关总署相关文章
  • 食品检验的相关规定
    广义的食品检验是指研究和评定食品质量及其变化的一门科学。它依据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各种技术,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原料、辅助材料、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其内容十分奉富,包括食品营养成分分析,食品中污染物质分析,食品辅助材料及食品添加剂分析,食品感官鉴定等。狭义的食品检验通常是指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食品质量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对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标志、唛头和商品体外观的特性、理化指标以及其它一些卫生指标所进行的检验。检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我国《食品安全法》里面对食品检验有做出相关的规定:第五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
    2023-06-06
    203人看过
  • 关于买受人检验标的物的异议通知的规定
    一、关于买受人检验标的物的异议通知的规定买受人通过对标的物的检验,如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应当一面对标的物妥为保管,一面向出卖人发出异议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二、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指买卖
    2023-04-12
    352人看过
  •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入境通关单有什么区别?
    入源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检验检疫局对货物做的检验证明,可以作为对外索赔的度法定依据。入境货物通关单是货物进口的依来据,必须先凭借入境货物通关单到海关报关,货物才能进来。二者是不一样的证明,但都是货物入境时需要申请办理的手续。进出境运输工具、物品怎样出境和入境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并且要接受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2023-08-15
    63人看过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韩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有关问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号:国质检食函[2002]884号发布日期:2002-12-20执行日期:2002-12-20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了防止我出口水产品在韩入境后发生换包、调包现象,维护我出口企业的商业利益和信誉,中韩双方在上海议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今年以来被检出金属异物的浙江、江苏、山东和辽宁4省的出口水产品实行封印标识管理;自明年1月1日起,对被再检出金属异物的省份(包括上述4省)从被检出之日起的1年内对该省的出口水产品实施封印标识;韩方从现在起只对被检出含有金属异物的箱装(小包装箱,而非集装箱)水产品作退货处理,同批合格货物可正常通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3年1月1日起,浙江、江苏、辽宁和山东检验检疫局出证放行的输韩水产品必须在外包装上加贴30mm规格检验检疫标识(附件1)。请有关局做好检验检疫封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有关标识重点加贴在包装封
    2023-06-07
    317人看过
  • 海关与检验检疫携手提高通关便利水平
    日前,南京海关和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江苏外贸稳定增长。双方确定了18个合作项目。双方将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改革,年内推行到省内所有通关现场及报关报检货物物品。包括共同开发完善一次申报客户端软件、在查验环节实施一次查验、在放行环节实施一次放行。双方将进一步推动区域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凭区域内任一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通关单,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和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任意口岸报关时通用,不再需要换单。此外,关检之间将推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及邮递物品、快件的X光机一机两屏查验模式,避免对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重复过机查验,提高通关效率。
    2023-06-06
    148人看过
  • 关于买受人的检验义务的规定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
    2023-02-25
    339人看过
  • 关于文件技术检验
    伪造文件多种多样,检案中较多遇到的有伪造银行票证、伪造人民币、在已形成的文件上添加内容、消退剂消退改写文字、剪辑伪造文书等。对于伪造银行票证,较多遇到的是消退剂消退原有字迹后添加新的内容。比如这种案情常常遇到:某单位开出一张几百元的汇票,等银行来和该单位结算时,发现这张汇票金额已被改写为几十万元被取走。将汇票送我处鉴定,通常在紫外线下就能发现清晰的消退剂消退痕迹。因紫外线对发现消退剂斑痕特别有效,如果各金融机构柜台都配备紫外灯,绝大部分的类似损失将被避免。对于伪钞,很多人不具备识别能力,其实很简单,所有2元以上的人民币都是凹版印制,目前国内发现的所有伪钞都是平版印制(指机制版),请仔细在侧光下观察人民币头像的发丝处和主要图文处,有凸起就放心是真钞,若是平的就是假钞。不要相信一些荧光报警的验钞机,最近发现的一种伪钞,被某种药水浸泡后能使荧光消失,过点钞机而不报警。在文件上添加、改写内容,一般
    2023-04-25
    233人看过
  •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5【实施日期】2008-1-25【发布单位】【文号】建建发〔2008〕22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发改委、温州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浙建法〔2006〕47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的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如下:一、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规范另有要求的除
    2023-04-22
    479人看过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关于防火检验的规定
    一、总则1.0.1为统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保证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玻璃幕墙工程材料的现场检验和安装质量的检验1.0.3检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应同时检查有关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1.0.4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检验人员应经专门培训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检验指标1.0.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二、一般规定3.1.1玻璃幕墙工程防火构造应按防火分区总数抽查5%并不得少于3处3.1.2玻璃幕墙工程的防火构造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3.2检验项目3.2.1幕墙防火构造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幕墙与楼板墙柱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横向竖向连续的防火隔断2对高层建筑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
    2023-06-03
    447人看过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通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受理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国质检执函(2001)5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深入有效地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建立打假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总局决定并经信息产业部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受理公众对质量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投诉的统一电话号码“1236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核配和使用“12365”特殊服务电话号码,是新形势下全国质检系统履行职能,狠抓源头,深入打假,确保安全,保国安民,带好队伍,树立新形象的一项标志性工作。各省(区、市)局一定要高度重视,按总局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号码资源。二、“12365”特殊服务电话号码主要用于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企业和消费者对质量违法行为的举报和产品质量的投诉,打击制假、售假、贩假违法行为,受理对产品质量检验鉴定等业务。不可用于纯商业目的。三、各省(区、市)
    2023-06-07
    237人看过
  • 定期检验是否通行于行政机关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定期检验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是否依法从事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手段,不是行政许可。在实施年检中,要防止把年检转为或者变相转为行政许可。对过去实践中名为“年检”实为“许可”的管理手段,要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规范。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后,行政机关实施定期检验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定期检验的对象限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
    2023-04-30
    71人看过
  • 本条是关于勘验、检查笔录的规定
    本条包含两层含义:1.进行勘验、检查应当写成笔录。勘验、检查的目的是取得证据,查明案情。只有将勘验、检查的情况,用文字固定下来,形成勘验、检查笔录,才有证据价值,用以证明案件事实。勘验、检查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勘验、检查的情况包括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对象、目的、经过和结果等。勘验、检查笔录应当针对各种勘验、检查项目的具体要求,记清上述问题。现场勘验除制作笔录外,还应当进行必要的绘图、拍照。物证检验笔录应当记明检验过程及物证特征,尸体检验笔录由进行检验的法医或医师制作,详细记录检验尸体的一切情况。人体检查笔录,应当详细记录检查的过程和结果。2.勘验、检查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签名或者盖章的意义主要有两点:一是标明笔录来源、出处,便于核查;二是加强勘验、检查人员的责任心,有利于获得准确、科学的勘验、检查结果,保证正确处理案件
    2023-06-11
    58人看过
  • 有关检验的名词
    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事项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准输入输出。法定检验检疫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或产品)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防止次劣有害的商品、动植物(或产品)以及危害人类和环境的病虫害和传染病源输入或输出,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和人类健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包括:1.列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法定检验种类表内的进出口商品(简称种类表商品,详见现行种类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应施卫生检验检疫的进出口食品;3.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危险货物运输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技术条件的性能和使用鉴定;4.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货仓、车厢和集装箱;5
    2023-04-24
    107人看过
  • 关于机动车年度检验有何规定
    关于机动车年度检验的规定如下: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3、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4、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一、违章不处理到年审在处理可以吗违章不处理到年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是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
    2023-06-21
    289人看过
换一批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称“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多>

    #海关总署
    相关咨询
    • 关于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第十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9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对进口饲料实施现场查验:(一)核对货证:核对单证与货物的名称、数(重)量、包装、生产日期、集装箱号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和注册登记号等是否相符;(二)标签检查:标签是否符合饲料标签国家标准;(三)感官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是否超过保质期,有无腐败变质,有无携带有害生物,有无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等禁止进境物。
    •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入境通关单有什么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30
      入源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检验检疫局对货物做的检验证明,可以作为对外索赔的度法定依据。 入境货物通关单是货物进口的依来据,必须先凭借入境货物通关单到海关报关,货物才能进来。 二者是不一样的证明,但都是货物入境时需要申请办理的手续。
    • 关于交通事故检验时限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3
      交通事故进行检验时限如何规定。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验。对现场调查结果之日起,三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内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
    • 海关报关进口饲料检验方法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4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对进口饲料实施现场查验:(一)核对货证:核对单证与货物的名称、数(重)量、包装、生产日期、集装箱号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和注册登记号等是否相符;(二)标签检查:标签是否符合饲料标签国家标准;(三)感官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是否超过保质期,有无腐败变质,有无携带有害生物,有无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等禁止进境物。
    •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验、检疫,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定办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实施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行政许可的,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不需要对检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