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在买卖合同中,相对人需担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01:03:52 255 人看过

关于与合同相对方签署合同时,其是否应该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主要取决于该相对方是否了解并且有义务知晓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僭越权限,如果该相对方并不清楚,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若其明确了解到行为人事实上不具备代理权限,却仍然坚持签署合同,致使被代理人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则此相对方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有可能被判定与行为人共谋,以恶意损害他人权益之名。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无权代理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案例简介】吴某某与胡某某系夫妻关系。2009年2月26日,薛某某与吴某某经**佳歆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中介介绍、并实地查看了权利人为胡某某的北京市×路85弄某号2001室房屋后,与吴某某达成了购买转让房屋的共识。在吴某某持房屋产权证原件、本人的护照原件和胡某某护照复印件的情况下,吴某某以胡某某代理人的名义与薛某某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当天吴某某代胡某某收取了薛某某交付的定金人民币30,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并出具收据,载明:“收到薛某某先生支付西苏州路85弄某号2001室房屋定金人民币叁万元正”。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转让系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43.33平方米,房屋总价为3,150,000元;2009年3月8日或之前双方到中介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买卖条件签订《北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协议第8.2条约定如出售方违约的,则出售方应向买受方双倍返还定金。3月2日,胡
    2023-05-03
    290人看过
  • 全权代理卖房的代理人,在合同违约时,有连带责任吗
    律师解答:卖房合同代理人有连带责任。卖房合同代理人有连带责任。法律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4-04-24
    174人看过
  • 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善意如何界定
    无权代理中相对人的善意通常理解为“不知且非因过失而不知”,即相对人对于无权代理的行为不知情,且对于不知情的行为没有任何过失,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尽到了对交易方的资格审查义务,却仍未发现其不具有签订合同的权限的,则构成善意的相对人。善意相对人权利保护——撤销权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享有撤销权,该权利的行使条件为:1.行使时间上,应当在合同被追认之前,该撤销权保护的是合同效力未定状态下善意相对人的权利,若是被代理人的追人表示已经到达,则该合同已经生效,相对人便无法享有撤销权2.相对人善意,该条规定赋予相对人撤销权的主体是善意相对人,若相对人明知对方没有代理权而与其签订合同的,属于自陷风险的行为,法律不予保护。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该撤销权是一种须受领的单方意思表示,须向被代理人或无权代理人作出因无权代理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的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人
    2023-02-18
    184人看过
  • 代理词在买卖合同中的起诉方法
    代理词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首部、正文、尾部。1.首部要载明文书名称、对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的称呼语、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2.正文部分要写明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诉讼程序、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3.尾部则须载明法院名称及日期。需注意的是,代理词主要内容部分应当这样去写: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3、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
    2023-07-04
    232人看过
  • 恶意相对人无权代理怎么维权
    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的承担责任: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后,需要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无权代理,是指未经他人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经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一、无权代理合同中合同的相对人享有什么权利无权代理合同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二、民法典中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有授权委托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的合同实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委托人是否追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
    2023-06-19
    252人看过
  •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权代理人的,那么该相对人就为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通知相对人撤销合同,通知到达相对人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吗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不是一律无效,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
    2023-08-02
    446人看过
  • 合同代签人对合同履行承担责任吗?
    帮别人代签合同需要承担一定得法律责任,但是可以避免。1、如果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代签合同,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2、如果是经过授权签了合同的,责任由被代签人承担。如果是由你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你签字的;或你明知他人以你名义在合同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同有效。一、夫妻双方代签字有效吗在有授权的情况下有效。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由被代理人承受后果、承担责任。因此,合同可以不是本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依然有效,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也就是说,夫妻代签的合同在有授权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其次,还规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夫妻一方可以代签合同,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基于善意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合同对夫妻双方有效。二、签合同需要家属签合同吗取得授权或者被代签人追认,则代签的合
    2023-03-12
    481人看过
  • 善意相对人可以撤销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一、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善意相对人不能决定无权代理行为是否能够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但能够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进而使得无权代理行为对自己不能发生效力,这就是善意相对人所享有的撤销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相对人曾作出意思表示。
    2023-03-31
    134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承担哪些基本责任?
    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的基本义务有,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如果没有约定地点或者约定不明,且不能确定的,买方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除外买方还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与买方的义务卖方的主要义务:1.交付货物1)交货的地点2)交货的时间2.质量担保1)适用于通常的使用目的2)适用于特定目的3)与样品或样式相符4)在包装上的要求3.权利担保1)所有权担保2)知识产权担保4.交付单据交付各种单据的义务。买方的义务:1.支付货款1)支付时间2)支付地点2.接收货物1)提取货物2)验收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第六百二十七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
    2023-07-21
    227人看过
  • 代签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代签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只要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导致买方反悔的因素有很多,具体可以归纳成以下四种情形:第一种: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第二种: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
    2024-01-28
    168人看过
  • 村证房买卖合同无效代理
    河北光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经过查阅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法律规定,代理人认为: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履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一案符合起诉条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不属于重复起诉,应当指令一审法院审理。1、本案与石家庄市***人民法院2009年6月4日做出的(2009)石民二**字第00***号民事案件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重复起诉。从本案诉讼请求可以看出,上诉人是基于被上诉人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起诉的,但是其诉请是要求被上诉人履行其制定的方案。这与先前一案诉请认为方案制定不公,要求享受平等村民待遇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5期的司法观点:“判断基于同一纠纷而提起的两次起诉是否属于重复起诉,应当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果两次起诉的当事人不同,具体诉讼请
    2023-05-05
    419人看过
  • 买卖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取得了权属证书,出卖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四)购买方需注意所
    2023-08-07
    354人看过
  • 被代理人是否需对代理人欺骗行为担责
    如若被代理人得知代理人在对第三人施加的过程中施行了欺诈行为,则其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也进一步明确指出,倘若代理人在明晰或应当知晓代理事项本身违反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依然实施了代理行为,或是被代理人在了解到或应当清楚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已违背法定规则却未做任何反对声明时,那么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应当对同一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4-08-08
    342人看过
  • 在房屋买卖中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买房子时要签合同,签合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怕就怕合同签了钱也付了,遇到纠纷时才知道合同无效。所谓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因此在与卖出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先确认合同是否有效,以免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么,在房屋买卖中,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第一、房地产分离出卖由于房屋和土地具有不可分离性,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买卖合同无效。第二、产权未登记过户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第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
    2023-05-05
    3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中相对人有无权代理担责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
      签订合同的相对人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若是不知道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若是知道行为人属于无权代理,仍继续签订合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就应当担责,且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 一般买卖合同中相对人是否需要对无权代理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1、买卖合同中相对人知情的需要对无权代理担责,反之不需要担责。 2、可以认定善意的相对人有权请求赔偿,不能认定善意的相对人需要依法担责,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
    • 买卖合同中相对人需要不需要对无权代理担责呀,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6
      签订合同的相对人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若是不知道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若是知道行为人属于无权代理,仍继续签订合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就应当担责,且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 买卖合同中相对人必须要代理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9
      签订合同的相对人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的行为是无权代理; 若是不知道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若是知道行为人属于无权代理,仍继续签订合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就应当担责,且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 合同中相对人是否可以免责无权代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签订合同的相对人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若是不知道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若是知道行为人属于无权代理,仍继续签订合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就应当担责,且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