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会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3 12:32:43 297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会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医务人员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

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要承担责任

医疗过错医生一般不承担责任。医疗过错的民事赔偿由医疗机构承担,医务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后医疗费谁承担
    由医院承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2023-04-19
    115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者:患者与谁承担?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院提反诉是怎样的1、反诉的定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2、医院提反诉的时间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3-07-12
    167人看过
  • 医院因抢救条件所限致患者死亡,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贺某在江苏泰州某民营医院治疗期间,突发意外死亡。涉事医院承认己方有过错,称因自身抢救条件、抢救水平的限制而未能够挽回该患者生命。患者家属起诉要求对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近日,一审判决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各项损失38万余元。医院怎么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数额及比例的确定,应结合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损害结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医疗风险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本案中,某医院经鉴定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为次要原因。最终,法院综合分析患者自身存在的疾病、死亡原因、某医院诊疗行为中存在的过错、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及原因力大小,酌情确定,医院方对贺某的损害承担30%的赔偿责任。医疗纠纷中,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
    2023-05-06
    453人看过
  • 患者接受医疗检查时猝死医院判承担责任
    陈某在福州市某医院接受胃镜检查时猝死,因医院未对陈某进行尸检,死亡原因无法查明。死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日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医院无法证明不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2005年3月,陈某来到福州市某医院门诊就医,做完生化检查(肝功和血细胞)、心电图等检查后,在做胃镜检查时猝死。医生在诊疗记录上记载了考虑的死亡原因:呼吸、心跳骤停;肝癌(晚期);恶液质。福州市公安局对死者做了理化检验,未检出常见的安眠药和氰化物。医院没有对陈某进行尸检,退还了200元胃镜检查费。2006年2月,陈某的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福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在医院门诊就医,与医院形成医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
    2023-06-24
    3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负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会构成犯罪吗
    一、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负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负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二、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会构成犯罪吗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涉嫌医疗事故罪,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医疗事故罪的过失包括哪些情形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
    2023-06-22
    434人看过
  • 因医疗机构过错导致患者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造成患者损害,在诊疗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承担责任: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3、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发生的,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说明]医疗纠纷主要源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的不同而产生,它可能发生于就医、医疗、护理、保健、医院管理等各个环节,经过客观、科学的医学鉴定,医疗纠纷可能是医方之过,也可能是非医方之过。据此,根据医方是否尽专家注意义务,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分为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医疗过失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也称医疗事故以外的过失)纠纷,指引起纠纷的原因来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严格意义上讲,这应称作
    2023-07-08
    282人看过
  • 患者死亡后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发生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之后,常规处理程序一般按以下:1.将死者尸体送到太平间冰冻,便于保管及之后作。2.家属向所在地医学会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或者是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请诉讼后,司法部门负责作医疗事故鉴定。3.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按照责任的区分来协商解决方案。一般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
    2023-08-04
    14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医生责任属于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死亡医生的责任属于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一、医疗事故纠纷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纠纷追究的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医疗机构要承担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
    2023-06-27
    3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患者有责任
    医疗事故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其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存在过错,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良后果和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除外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一、误诊医生承担什么责任第一,若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第二,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第三,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
    2023-03-06
    105人看过
  •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谁负责举证
    一、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谁负责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二、医疗事故纠纷如何起诉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
    2023-04-26
    349人看过
  • 患者死亡后,诊所需承担法律责任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精神损害赔偿金: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什么情况下诊所转让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
    2023-07-07
    92人看过
  • 患者转院途中死亡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医疗机构在对患者实施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且其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应承担医疗损害侵权责任。自行转院的过程中如果病患出现一些问题,很有可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虽然一些医院针对部分病患是允许自行转院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决定自行转院,那么转院期间的各类情况一旦出现,后果需要病患本人以及其家属承担,与医院无关。个别医院为了经济效益和出于竞争的需要,有意识的留患者在本院治疗,或者将患者送至与自己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医院,这些行为如果同时又违反患者的意愿,就可以认定是一种间接的侵害行为,对患者最终因医疗过错造成的损害后果需承担相应责任。律师补充: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转诊义务之所以产生,是医疗机构必须对患者忠诚、最大为患者利益考虑这一前提而派生。因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治疗效果都抱有合理的
    2023-05-07
    3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导致司机死亡,什么情况下承担刑事责任?
    1、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下列后果的,构成交通事故罪的,应当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1)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三人以上死亡,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追逐赛车,情节恶劣;(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要咋样赔偿撤销缓刑刑期的计算:1、因在缓刑考验期犯新罪或发现漏罪而被撤销缓刑的,所以说,其刑期为前罪和后罪数罪并罚后最后判决的刑期;2、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且情节达到严重标准而撤销缓刑的,所以说,其刑期为原判刑罚的刑期。《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18
    367人看过
  • 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
    一、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二、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1、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
    2023-06-18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生延误治疗导致患者死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及时搜集所有病历,必要时对残液及用具等医疗实物予以封存做证据保全,包括一日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长期及临时医嘱等加盖医院印章,扫描给我看一下: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我们会尽力协助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导致医疗事故责任的,会承担什么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医疗机构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一、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
    • 流产过程中导致患者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1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还需要进行鉴定才能确定,且医疗事故仅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的依据,与损害赔偿并没有影响。 建议您封存并复印全套病历材料,联系专业的医疗律师进行病历审查,判断在流产时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及宫腔黏连与诊疗过程是否有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及责任大小,以此指导您下一步的维权方式。
    •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患者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1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编辑本段]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患者承担哪些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医疗纠纷这一特殊类型的民事纠纷,如果机械地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来分配举证责任,那么患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为患方既不懂专业的医学知识,又不能正确认识医学机构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方举证不能或举证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不利环境。有些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难以进行判断,甚至当事人未举证或未充分举证时也不敢果断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