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赔偿的最高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工伤赔偿的最高法解释是:
1.对于工伤赔偿,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赔偿要什么材料
工伤赔偿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工伤待遇赔偿标准
工伤待遇赔偿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如果因工伤致残的,依据残疾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一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待遇具体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费、食宿费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医疗期满后然仍需治疗的,或者是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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