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20:32 83 人看过

内容提示:

特困失业人员的界定

《特困失业证》的办理及用途

特困失业人员就业管理及服务

(一)特困失业人员的界定

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有迫切就业意愿,在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登记求职,不挑剔就业岗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

1、年龄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

2、夫妻双方都已失业6个月以上;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4、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的一方;

5、其他特殊困难。

(二)《特困失业证》的办理及用途

1、特困失业人员需填报《失业人员申请特困登记表》,经所在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确认,在《失业证》上加盖“特困”专用章(以下简称《特困失业证》),并登记在案。但依据上述第(一)条第2、3、4项规定条件申报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街(镇)证明。

2、《特困失业证》的用途:

(1)《特困失业证》是特困失业人员的身份凭证;

(2)特困失业人员享受转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优惠和资助的凭证;

(3)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申领就业安置、职业介绍等资助费用的凭证;

(4)特困失业人员享受政府规定的其它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

(三)特困失业人员就业管理及服务

1、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将特困失业人员单独建档立册,记录特困失业人员的求职、职业指导、转业训练及“一人一策”就业服务的情况,并在广州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上登录。

2、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已确认的特困失业人员,要将其基本情况反馈给居住地所属的街道(镇),将跟踪就业服务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跟踪就业服务人员要根据特困失业人员的情况,为其“度身”制定求职计划,上门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并通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面谈,了解他们的求职面试情况,协助他们解决求职应聘中的实际问题。

3、被登记确认的特困失业人员,可在全市各级劳动力市场获得如下优先就业服务:

(1)免费职业指导及“度身”制定的求职计划;

(2)免费职业介绍;

(3)参加本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任何一个劳动就业训练机构的转业训练并考核合格者,1年内享受全免其培训费用和其它杂费2次。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特困失业人员未就业子女要求参加劳动技能培训的,市、区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参照特困失业人员的转业训练办法给予一次全免费培训。

4、各级劳动力市场设置特困失业人员专项服务窗口,配备专责人员跟踪服务。并在10个工作日内推荐一个工作岗位,积极帮助其再就业。

对经过3个月的跟踪就业服务,特困失业人员仍未能就业的,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的职业指导师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一对一职业指导,帮助其找出未成功就业的原因和重新制定求职计划。

5、鼓励特困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和从事社区服务岗位。社区“五保”(保安、保绿、保洁、保管、保姆)就业岗位应优先提供给特困失业人员。

6、鼓励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以及劳动力市场将特困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劳务派遣服务。对组织其劳务派遣的中介机构,按所派遣的特困失业人员从事规定的社区就业服务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资助。

7、特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经济实体的,每人可一次性申领2000元就业扶持费。同时凭有效收费票据给予半年市场管理费的特别资助。

8、特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劳动保障部门可取消其特困失业人员资格,1年内不再重新认定为特困失业人员:

(1)特困失业人员经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推荐介绍就业三次,因其本人不愿意就业的原因造成未就业的;

(2)特困失业人员已就业;

(3)特困失业人员连续2个月不到登记确认其“特困”身份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到的,或连续2个月内无法与其联络的。

9、番禺区、花都区和县级市可参照执行本办法。对资助项目的经费,可从各自再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亲家庭相关文章
  • 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服务程序
    北京市职业介绍中心为市属单位、中央在京单位、军事单位及外省(市)驻京单位使用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一)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地劳动力用工申请;(二)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处审批后,开具《北京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三)用工单位持《通知单》,并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出人员花名册》、照片来市职介中心办理就业证。
    2023-06-05
    107人看过
  • 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机构要统筹安排其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要根据企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培训意向等情况,确定其参加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的内容和项目;要按照其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效果、质量和再就业等情况,及时核拨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3、失业保险机构要积极协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失业人员参加技能鉴定,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移交有关手续,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需要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由失业保险
    2023-06-09
    164人看过
  • 就业困难人员持失业证可享受的权利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享受培训、鉴定补贴政策;3、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4、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享受岗位补贴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5、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2023-12-17
    289人看过
  • 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多项就业扶持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多项就业扶持,以尽快实现就业。山东省明确,鼓励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岗位补贴。同时,山东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根据规定,山东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是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身有残
    2023-06-05
    439人看过
  •  就业困难群体补缴服务手册
    这段内容是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保须知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未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医保,但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得补缴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应年度,仅限于1992年1月1日以来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的中断缴费时间。以下是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保须知:1.参加社会保险并未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医保。2.如果符合补缴条件,且已按规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并通过银行缴款到账,则不作退款处理。3.对于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得补缴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4.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应年度,仅限于1992年1月1日以来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的中断缴费时间。对于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前的时间,则不得追补。在用人单位就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时间,不属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范围,按企业职工补
    2023-08-28
    145人看过
  • 南昌失业人员服务管理
    一、审批事项:《失业证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失业保险金申请发放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94号令《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失业保险金申请发放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赣劳社就〔2001〕22号);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印发《南昌市就业转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洪劳就字〔2001〕3号)三、申报材料1、本人劳动人事档案;2、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3、《南昌市失业人员介绍信;4、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免冠照片;5、一次性待遇申领须出具《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一张4寸经营场所照片。四、办结时限1、失业登记: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2、《失业证发放:1个工作日;3、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符合领取手续的,从登记失业领取
    2023-05-10
    216人看过
  • 郴州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一、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与变更登记1、办理对象:参保单位工作人员2、办事依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3、办理程序:科员初审,交科长审核后,呈局领导审批4、办理条件:企事业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5、需要提交资料:a、失业保险登记表;b、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批准执业的证件或变更登记的相关文件;c、单位工资统计报表6、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每月10日以后即时办理,最迟2个工作日内办理二、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1、办理对象:参保单位工作人员2、办事依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3、办理程序:科员初审,交科长审核后,呈局领导审批4、办理条件:异动需在每月10号以前进行申报,对于超过申报期限达12个月以上并要求补申报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相关规定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5、需要提交资料:a、失业
    2023-05-10
    314人看过
  • 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关系
    失业保险的主要功能是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从其功能来看,它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构建劳动力市场、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重要条件。就业服务是形成劳动力市场的重要载体,主要通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形式,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因此,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之间具有互补性,有着密切联系。失业保险具有促进就业的功能,是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可或缺的条件。失业保险基金可以支持就业服务。《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并由省级政府制定具体使用办法。各地要按规定用好失业保险基金中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持就业服务活动,充分体现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一是运用两项补贴,帮助失业人员接受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支持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活动,认清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掌握求职技巧,了解职业需
    2023-06-09
    432人看过
  • 关于困难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劳社〔2005〕131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困难失业人员的认定管理工作,加强再就业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提高再就业援助工作效果和再就业资金使用的效率,根据我局《关于实施深圳市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关爱?自立”行动的通知》(深劳〔2004〕1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粤再就办〔2004〕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5年度困难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困难失业人员认定(一)符合《深圳市困难失业人员托底安置管理办法》(深劳〔2003〕11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粤再就办〔2004〕16号)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以及正在享受民政部门“低保”待遇或者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的失业人员,一年内有过2次以上求职记录,且办理失业登记(失业证超期年审的,视为重新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可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
    2023-06-09
    134人看过
  • 积极扶持困难人员就业
    工作内容(1)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大龄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就业的,给予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牵头部门:就业处)(2)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征地劳动力,实现跨区县非农就业的,给予岗位补贴。(牵头部门:就业处)(3)用好劳服企业、国有企业、商贸服务类企业吸纳就业等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就业处)(4)继续做好对“双困”人员(包括“两劳”释放人员)的就业援助、托底安置,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特别帮助。(牵头部门:就业处)(5)通过扩大职业见习基地范围,实现为3万名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的市政府实事项目。(牵头部门:就业处)一、申领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应该怎么填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应该如实的按照要求标准来进行填写:1、低收入人群,这类人的家庭收入比较低一些,是可以领取社保补贴的。相较于现在很多小康家庭,我国
    2023-06-23
    324人看过
  •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四)公开、公平、公正。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特困人员认定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
    2023-12-06
    231人看过
  • 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关于失业人员统一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各种失业人员的情况,以便有计划、有步骤地分别处理,实现劳动就业,必须进行失业人员的统一登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按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设立劳动就业委员会的大中城市,失业人员登记工作均由劳动就业委员会统一领导。在市劳动就业委员会下设失业人员登记处,并得视需要分地段设立登记分处,办理登记工作。未设劳动就业委员会的城市,少数失业人员的登记工作可由民政、劳动或文教等有关部门办理,并将登记结果汇报省劳动就业委员会。第三条失业人员登记机关,除应设少数专职干部外,于突击办理登记工作时,得由劳动就业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向当地劳动、人事、民政、公安、教育、财委等有关部门及工会、妇联、青联等有关团体临时抽调干部参加工作。第四条失业人员的登记范围如下:一、凡原在公私工商企业、交通、运输事业、手工作坊及机关、团体、学校中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的工人、职员以及无固定雇主的建筑工人、
    2023-06-10
    498人看过
  • 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再就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必须是失业管理科提供的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的失业人员。二、培训部和定点培训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求职意向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具体要求是:1、制定统一的培训方案和培训报告;2、制定教学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专业、培训方式等内容,经培训部审核,分管领导核准后组织施行;3、凡组织失业人员培训的必须进行短期政策教育培训。4、培训部和各培训基地分别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失业人员参加培训;5、培训部及各培训基地要确保参训人数,确保培训质量;6、培训部要建立完整的分期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报告、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考试试卷及成绩单、考勤表、合格证书和失业保险手册复印件等。三、培训部及时将培训结果反馈至失业管理科,同时配合失业管理科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搞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填写《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花名册,附参加培训失业
    2023-05-29
    335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服务区社保跨省转移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跨省转移的,应当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果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的,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一般情况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养老保险;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社保局备存。2、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发放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
    2023-08-01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亲家庭,又称单亲,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单亲,如离婚、配偶死亡等等。由于单亲家庭的成因不同,及个人本身所拥有的内外在的资源不同,面对单亲的感... 更多>

    #单亲家庭
    相关咨询
    • 特困失业人员生活补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特困失业人员生活补贴特困失业人员是指其在家庭经济收入中是主要支柱,且年龄偏大、身体较差、再就业困难,女性45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的失业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含已领的失业救济金)低于广州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人均240元/月(含需供养的家庭成员),补到人均240元/月,其余额可在失业救济中给予补助。失业人员家庭其它成员有临时收入的,则按其实际临时收入计算其家庭收入总额之内。此项困难补助应逐月发给,直
    • 大连市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什么样的特别帮助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和途径,对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五)失
    • 就业困难人员怎么才能享受就业困难补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厦门目前规定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社保补贴;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已经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为“灵活就业”,并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可以向原办理灵活就业认定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前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哪里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4-0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去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人员,根据申请统一登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已经调查核实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提出异议和举报电话的情况进行核查。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对公示无异议,符合初审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核准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