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一般原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6:10:31 151 人看过

鉴于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存在多方原因,既可能是施工方施工不当造成,也可能是出于勘察、设计或建筑等方面的原因。

因此,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司法实务中遇有建设方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请求酌量减少工程款时,其所能得到支持的减少额一般就是工程质量修复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原不合格工程实施拆除、返工、修复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人工费用等,双方就上述费用达不成一致时可以通过对质量修复费用进行审计的办法予以认定。除此之外,建设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仍然可以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承包方追讨。在程序上,工程质量问题可以直接作为对请求给付工程欠款的抗辩理由,而不必另行提起反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工程质量出问题法人承担责任还是质量负责任承担
    法人对外承担责任,内部要具体分析出现在哪个环节,由有过错的人员承担。一、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及责任1、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2、《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补充:1、法人代表是依据法人内部的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
    2023-03-01
    3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的主要情形有:1、发包方提供有缺陷的设计文件、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2、发包方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肢解发包建设工程;4、直接指定分包人或指定专业分包。一、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二、发包方的义务包括哪些建设工程发包人的义务是: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3、发包人应当
    2023-03-01
    132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主体主要1、建设方;2、施工方;3、设计方;4、监理方。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又有哪些?(1)建设方的质量责任是使项目按照预期的质量标准,满足整个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达到必要安全要求,使项目能够正常的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质量义务是确保建设项目满足国家的强制标准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2)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承包合同规定。按照2003年6月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都要由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些责任包括由建设施工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修理、返
    2023-02-08
    115人看过
  • 一典一点看工程项目承包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一、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发包方如果是在不知晓情况的情况下发包,无特别约定的话不用承担责任,因为审核承包方的合法资质不是他的义务。但发包方要起到合理注意的义务,如果明显可以看出承包方不合格的话他也要承担责任。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
    2023-05-07
    488人看过
  • 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3-08-17
    260人看过
  • 发包人工程质量缺陷应该承担的责任
    对于发包人来说,要避免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过错责任,就应依据《解释》的规定,做到确保提供的设计合格、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符合强制性标准、不直接指定分包专业工程、不肢解发包及未经竣工验收不擅自使用工程。总之,发包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则必定能避免过错,进而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在建筑实践中,发包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和设备供应单位均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缺陷,对此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工程质量诉讼往往在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发生,如果涉及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者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的责任,是否有必要将这些单位追加为当事人,这些单位如何承担责任。我们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
    2023-06-15
    88人看过
  • 工程发包方安全责任哪些需要承担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纠纷怎么处理?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项目,从施工合同主体的相对性角度来看,承包人就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当然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因承包人的非法转包工程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及出现工程质量
    2023-03-02
    46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期间可分为哪两个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期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保修。建设工程承包人有哪些责任工程承包方有哪些责任(1)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4)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
    2023-07-22
    448人看过
  •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什么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的情形:1、提供的勘察设计存在缺陷。建设项目应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2、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商承包专业项目。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根据合同或发包人许可将施工任务中的专业项目移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发包人的行为。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项目的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总承包可以分包吗总承包可以分包。如果总承包商同时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可以将项目的设计或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但不得将总承包项目中的所有设计和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商自行施工的,不得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自行设计的,不得将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1、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工程合同的种类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
    2023-06-24
    168人看过
  • 举证责任承担的特殊原则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无明文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只是在民法典和专利法中对有些特殊类型的侵权案件,规定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更为合适。因此,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使双方当事人平等承担举证责任,在一些特殊类型的债权纠纷案件中,实行与一般侵权案件不同的举证责任分担原则,把举证责任让造成侵权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如果其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与原告主张的事实相反的证据,就要承担不能举证的败诉结果,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几种特殊类型的侵权案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只要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或损害是对方造成的,加害方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些,只是程序性的规定,目前,我国民事审判中有以下几种特殊侵权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第一、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第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第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第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
    2023-06-14
    79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包括哪些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如下责任: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根据规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含什么人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有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上对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作划分,主要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勘察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和监理单位
    2023-07-07
    99人看过
  • 合伙责任承担原则
    合伙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是:1、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合伙人各自承担的份额;3、如果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4、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
    2023-08-16
    410人看过
  • 出现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时,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二)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三)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处理程序如下:(一)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分析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2023-08-17
    415人看过
  • 施工如何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
    1、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2、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3、保修完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5、保修费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6、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一、施工方在质量保修书中应该写清哪些内容?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书中,应当向建设单位承诺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有关具
    2023-03-21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2
      1、提供的勘察设计有缺陷。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施工是将设计图纸付诸实施的过程,如果勘察设计不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存在质量缺陷,再好的施工技术都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勘察设计有缺陷的情形包括没有提供符合法定质量要求的勘察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发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等。 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
    • 发包方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3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存在缺陷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配件及设备不符合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的。 2、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
    • 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情节有,法律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7
      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情节有: 1、偷工减料,或者因材料不合格而导致的工程质量不合格; 2、未按图或者未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3、工人技能太差、质量管理粗放; 4、使用不合格材料; 5、没有判断或提出设计方案和图纸的缺陷; 6、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因资金、技术、设备、管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 违法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的,由谁承担工程质量的责任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违法分包人应当承担责任。违法分包人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
    • 无劳务资质承包方承担的一般责任承担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
      没有劳务资质一样会承担部分事故责任。受害者与无资质方属于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受害者在工作期间受害属于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一条相关规定:发包人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分包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部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