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8:41:41 224 人看过

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如下:

1、收取居间报酬的权利;

2、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居间人的义务如下: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一、居间合同是什么?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

二、居间报酬怎么约定

居间报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有限制性规定的,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该限制。此时居间报酬应当采取法定限额内的约定制。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三、居间合同的交纳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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