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的启动应基于“申请人提交申请”。若没有“申请人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不会主动去撤销一枚注册商标。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
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某撤三申请人在2012年8月21日递交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要求注册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3年期间是:2009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0日。
律师补充:
商标撤三商标需满足条件:
1、一枚注册商标,只有注册时间超过3年之后,才可以对其提出撤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一枚注册商标,取得注册之前曾经遇到过异议或异议复审,可以对其提出撤三的“满三年”应当自异议裁定或异议复审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2、“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既可以针对这枚注册商标的全部的核定使用商品,也可以针对这枚商标的一项或者其中几项核定使用商品。如果“撤销三年不使用”是针对注册商标的其中一项或者几个项目,那么注册人所举实际使用证据,必须针对该项或该几项商品,就其他商品项目的举证是无效的。
注册人按期提交其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商标撤三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55人看过
-
商标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34人看过
-
商标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499人看过
-
商标注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330人看过
-
转让商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18人看过
-
要约的撤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91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商标撤三后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3商标撤三后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等。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
-
商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9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
-
商标代理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商标代理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4.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 5.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
商标代理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8商标代理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4.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 5.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
商标的正当使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8我国现行商标法中虽然没有对商标权限制的明文规定,但是在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了“商标正当善意使用”的规定。该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第五十四条规定:“连续使用至1993年7月1日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