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息中商业秘密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03:26 192 人看过

商业信息中商业秘密的内容是什么(1)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如何开拓新市场;(2)产品的社会购买力;(3)产品的区域分布;(4)长期性,产品中短期发展方向和趋势;

(5)经营战略;

(6)流通渠道和机构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中解释,商业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信息、产销策略、招投标底价等内容”相关知识:商业秘密的特点是:一是商业秘密的前提不为公众所知,其他知识产权是公开的,甚至对专利权也有一定程度的开放要求。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权利。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排他性的。他人以合法方式获取相同内容的商业秘密的,与第一人具有同等地位。商业秘密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其之前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其之后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合法,这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他人对秘密的披露。由于权利人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技术秘密可能长期存在,远远超出了专利技术的保护期。商业秘密的法律地位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以盗窃、引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取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侵权物品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任令,监督侵权人返还图纸,(二)监督侵权人销毁利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生产的产品,使该商业秘密流入市场时被泄露。除非债权人同意购买、出售和其他处理方法。

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可以清楚地了解企业在商业信息中的商业秘密。这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决不能有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将商业秘密的内容特定化。
    这一工作既是为了企业本身的工作效率,使企业的非商业秘密信息通过灵活、方便、快捷的方式在企业内部传递,也是为了商业秘密保护的精确性,增大真正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实践中,有的企业任意将其不愿为他人知道的信息内容宣布为商业秘密,而不管其是否有不为人知的内容,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主观的扩大保护范围,限制了职工的自由,徒增纠纷和烦恼;当然,还有的企业由于不知道自己的秘密所在,而不能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为此,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确定企业真正应该列入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一、企业商业秘密的思想保护——特定化声明。本来应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内容,有的企业往往想当然的认为某类信息内容就是商业秘密,而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结果泄密以后也不能得到法律救济。特定化声明,作为企业主张商业秘密的标志,它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声明自己的某项技术或事务信息是商业秘密。这种声明必
    2023-03-27
    287人看过
  • 在商业秘密实施许可中商业秘密的保密
    商业秘密的实用性、价值性等决定了它可以成为许可贸易对象。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同样涉及保密问题。企业首先要慎重地确定许可贸易对象,一般地说,要考虑可能的被许可人的资信状况、经济实力、市场规模,特别是实施商业秘密的能力。当候选的被许可人确定后,下一步就是就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进行谈判。就被许可的企业来说,它当然先要对引进的商业秘密进行评估,作一些了解才能确定是否购买以及相应的价钱。但这样会让被许可方知悉该商业秘密。一旦谈判没有成功,许可人将无法禁止对方实施。为此,作为许可方的企业应当在谈判前就要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应当特别明确在没有获得许可方书面同意前,对方当事人不得将该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当然,企业在谈判中披露给对方商业秘密的范围应尽量缩小,不能和盘托出,特别是其中的关键性商业秘密。正式达成的商业秘密许可证应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许可证性质、对方的保密任务、重要概念界定、技术回授、使用费交付
    2023-04-10
    74人看过
  • 商业秘密包括秘密的经营信息和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种。根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可知,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一、合同涉及到商业秘密咋办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
    2023-04-12
    464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概念是什么?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概念是什么?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1。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从范围上看,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供货情况、产销策略等信息。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它不取决于外部的执法和法律保护,而取决于企业内部的保密程度。只要我们能长期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就能长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1)劳动法的保护是通过“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模式来实现的,因为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企业既需要较少的资金,又需要长期的效力,这是唯一的途径。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以保护其权利。(2)其他行政法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行政机关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争端的解决。指公安工商局。(3)民法保护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新的雇主和雇员可能被要
    2023-05-07
    183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认定商业秘密最基本的要件和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企业内部只能由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如果众所周知,那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件,也是体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一项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也就失去保护的意义。3、具有实用性。商业秘密区别于理论成果,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使用价值。商业秘密在其权利人手里能应用,被人窃取后别人也能应用,这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要件。4、采取了保密措施。这是认定商业秘密最着急的要件。私利人对
    2023-02-20
    27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为: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6.商业秘密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并且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二、商业秘密罪是什么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
    2023-06-20
    400人看过
  • 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内容
    1。确认商业秘密的主体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对其进行合法控制的人都是商业秘密的主体。这一主体可以是单个主体,也可以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构成的共同主体,有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即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大致如下:合同约定双方负有共同的保密义务;侵权的第三人;实施侵权的单位内部人员。如何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经营者?目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出了规定。经营者的规定不能涵盖商业秘密的主体,即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不限于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主体仅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是远远不够的。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范围解释为:“人”是指自然人、公司、商业信托、房地产、信托基金、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政府、政府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他法人或商业实体。可见,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相当广泛。当我们谈到
    2023-05-02
    416人看过
  • 法律对商业秘密是怎么限制的,什么是商业秘密
    法律对商业秘密的限制: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什么是商业秘密所
    2023-12-09
    35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特征是什么?构成商业秘密的要素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特征是什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的,而其他知识产权是公开的,甚至对专利权也有一定程度的公开要求。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种相对权利。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排他性的。他人以合法方式获取相同内容的商业秘密的,与第一人具有同等地位。商业秘密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其之前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其之后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第三,利益相关者可以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者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合法,但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他人对商业秘密的披露。由于权利人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技术秘密可能长期存在,远远超出了专利技术的保护期。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不为公众所知(保密性),保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焦点。根据法律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是
    2023-05-07
    364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秘以及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二、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商业秘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逐渐增多,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显得极其重要。1、保护商业秘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财富,一旦被侵害,有可能会导致一个企业的破产,因此我们要采取法律保护的手段,对不正当竞争中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予以制止、惩罚,才能使
    2023-04-22
    263人看过
  • 不能成为商业秘密的信息
    根据商业秘密的基本理论和国际惯例,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包括:(1)、公知领域内的信息,主要包括从公开渠道(如公共场所、报刊、书籍、传媒体、展示会等)获得的信息,同行业、同领域一般人员具有的知识和经验,专利失效后的技术信息等;(2)、与人身有紧密依赖关系的经验、知识和技巧,如:同行业一般人员只要长期操作,不需要经过特别的培训可熟悉的技术,还包括因本人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的特别优秀而维持的客户渠道等。
    2023-06-05
    15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中具体包含哪些信息
    一、商业秘密中具体包含哪些信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
    2023-11-16
    457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的分级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是指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一、简历里写公司项目算泄密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只是提到客户的名称及项目名称,而公司又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也没有进行任何声明,因此行为不构成泄密。二、订立合同有何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23-03-13
    27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内容与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业秘密的内容与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商业秘密的内容1、产品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2、配方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3、工艺程序4、机器设备及其改进在市场上,通过一般正常的渠道公开购买的设备不能算作商业秘密。但是,若公司以独特的方法对它进行改进,从而使其生产能力更高或具有更多的用途。那么,这项改进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5、研究与开发的文件6、通信7、公司内部文件8、客户情报9、财务和会计报表10、诉讼情况11、公司的规范和战略发展规范二)商业秘密的范围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2、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
    2023-04-27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的定义是什么以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什么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法律特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如果权利人对拥有的商业秘密没有采取保密措施,被人窃取后别人也能应用,也是体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使其他人不采用非法手段就不能得到。根据定义。这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要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件。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那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
    •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证明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7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行为人因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起诉被告时,应当对“市场上不存在与权利人技术信息相同或类似的现有技术”、“不存在与
    • 商业秘密及其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7
      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2、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 商业秘密包含供应商信息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9
      供应商应该属于商业秘密,对于贸易公司来说,一个好的供应商就是一条财路。 公司的供应商信息,属于公司的货源信息,同样具有一定商业价值,但因为供应商必然希望拓宽销路,其在向被侵权方供货的同时也可以向侵权方供货,而轻易认定供应商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容易产生垄断货源的后果,不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
    • 商业秘密的内容包括哪些,侵犯商业秘密怎样判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8
      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特征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