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力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20:52:52 458 人看过

1、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权。即劳动者在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时,依法享有的对争议处理途径和方式的选择权。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者在行使该项权利时,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或处理途径。

2、请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受理争议的权利。要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争议,是劳动者该项权利的实质和核心,立法授予劳动者这一权利的目的就在于杜绝对劳动争议不予受理的现象,以切实保障其他权利的实现。因此,基于这一基本权利,当争议处理机构不予受理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受理机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原因,并且受理机构必须作出答复。

3、控告权。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行使请求争议处理权,而处理机构又不依法受理对,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劳动法》第88条第2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三节劳动者义务的内容劳动者的基本义务主要有: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义务,遵守内部规章和纪律义务和遵守职业道德义务等。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

1、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申请调解时,申请人应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

3、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4、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待处理结果。

5、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就直接关系着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实质就是劳动者享有的请求保护的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尽快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中是否可以提出反请求
    一、劳动争议中是否可以提出反请求劳动争议中的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后,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进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六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
    2023-06-14
    7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程序?
    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包括协商、投诉、仲裁和诉讼。劳动者应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有争议,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
    2023-08-05
    448人看过
  • 提请劳动争议权的意义
    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就直接关系着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实质就是劳动者享有的请求保护的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尽快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劳动法》确立劳动者的这项基本权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是劳动者其他各项基本权利实现的最有效的保障。当劳动者的其他基本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通过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就能使自己的权益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2)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作为劳动者一项独立的基本权利,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义务,并为劳动者依法行使劳动权利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这一独立权利的设置,可以形成对劳动者其他基本权利给予切实保护的法律机制。劳动者依法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而请求保护其他权利时,争议机关必须依法受理,否则便构成对劳动者
    2023-06-24
    213人看过
  • 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力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是什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行使劳动争议处理权时,有权选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者行使这项权利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权要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受理。劳动者请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是这一权利的本质和核心。通过立法赋予劳动者这一权利,是为了消除不受理劳动争议的现象,保障其他权利的实现。因此,基于这一基本权利,当纠纷解决机构拒不受理案件时,劳动者有权要求该机构说明拒不受理的理由和理由,该机构必须给予答复(3)有权提起诉讼。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行使请求解决争议的权利,经办机构依法不予受理,劳动者有权检举、控告《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2023-05-07
    49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如何处理以及有哪些程序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具体程序: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
    2023-04-21
    409人看过
  • 劳动监察机构对劳动争议可以提出哪些情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拒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三)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比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例如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五)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果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绝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农民工承担工伤责任;(七)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
    2023-08-07
    359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简易处理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律师补充:如何避免劳动仲裁的风险?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4、不按时出庭
    2023-05-06
    12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常见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依据有哪些?
    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去执行,但是在一些方面,我们会对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产生争议,容易演变成劳动合同纠纷。当我们对于劳动合同有了争议后就需要有合理的处理方法。一、劳动合同常见争议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
    2023-06-10
    4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一、法律规定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有哪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调解、仲裁的权利。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了人身损害或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提起诉讼的权利。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其他权利。例如查阅档案、法律援助等权利。二、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决劳动争议。2.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虽然在其劳动关系中,存在行
    2023-12-18
    234人看过
  • 孔某劳动争议纠纷案,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劳动争议简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1)申请;2)受理;3)调查;4)调解;5)制作调解协议书。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1)案件
    2023-12-06
    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争议案件处理范围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和所属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没有劳动法关系的身份之间发生的争论不是劳动纠纷。根据与劳动争议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第二,由于订单、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第三,由于解雇、解雇和辞职;第四,由于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而发生的争议;第五,由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2023-08-18
    42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请求有哪些,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诉讼请求有哪些劳动争议诉讼请求包括: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5.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7.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8.劳动者依据《劳
    2023-05-22
    32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可否提出申请,劳动争议申请鉴定方式
    可以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垫付,案件处理结束后,鉴定结果由不利方承担。鉴定结果不明确的,由申请人承担。仲裁庭认为需要鉴定专门问题的,可以提交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派鉴定人参加开庭。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向鉴定人提问。向何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申请仲裁。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
    2023-08-05
    364人看过
  • 谁可以申请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
    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谁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包括原告和第三方,《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将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限制在被告人身上,“在提交答辩书时应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不应视为对其主体的限制,而应理解为对提交答辩书时间的限制。至于《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由于它是涉外民事诉讼法的一项特殊规定,其主要目的是确认默示协议管辖权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但是,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默示协议管辖权,因此该条款在管辖制度中并不具有普遍性,因此,确定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观点将失去其前提条件。因此,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被告的观点是片面的。其次,原告应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一般来说,管辖权法院虽然是由原告选择的,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被移送管辖权的情况,法院受理原告诉讼后,由于特殊情况移送管辖权的情况。此时,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再是原告选定的法院。在本案中,不能推定原告肯定承认相关法院的管辖权,且
    2023-05-07
    3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是否可以提出反请求
    一、劳动争议中是否可以提出反请求劳动争议中的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后,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进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六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被申请人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
    2023-06-14
    7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程序?
    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包括协商、投诉、仲裁和诉讼。劳动者应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有争议,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
    2023-08-05
    448人看过
  • 提请劳动争议权的意义
    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就直接关系着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实质就是劳动者享有的请求保护的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尽快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劳动法》确立劳动者的这项基本权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是劳动者其他各项基本权利实现的最有效的保障。当劳动者的其他基本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通过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就能使自己的权益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2)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作为劳动者一项独立的基本权利,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义务,并为劳动者依法行使劳动权利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这一独立权利的设置,可以形成对劳动者其他基本权利给予切实保护的法律机制。劳动者依法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而请求保护其他权利时,争议机关必须依法受理,否则便构成对劳动者
    2023-06-24
    213人看过
  • 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力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是什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行使劳动争议处理权时,有权选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者行使这项权利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权要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受理。劳动者请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是这一权利的本质和核心。通过立法赋予劳动者这一权利,是为了消除不受理劳动争议的现象,保障其他权利的实现。因此,基于这一基本权利,当纠纷解决机构拒不受理案件时,劳动者有权要求该机构说明拒不受理的理由和理由,该机构必须给予答复(3)有权提起诉讼。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行使请求解决争议的权利,经办机构依法不予受理,劳动者有权检举、控告《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2023-05-07
    49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如何处理以及有哪些程序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具体程序: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
    2023-04-21
    409人看过
  • 劳动监察机构对劳动争议可以提出哪些情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拒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三)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比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例如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五)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果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绝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农民工承担工伤责任;(七)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
    2023-08-07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等产生的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更多>

    #劳动争议处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处理有哪些基本形式,劳动争议处理有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处理的其他争议(如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是: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
    • 哪个机构可以处理劳动争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人民法院。
    • 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2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
    • 哪些情形下可以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9
      下列情况下的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2、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国家确立的高效、及时处理和化解劳资纠纷的专项劳动法律制度,是处理劳资纠纷所必经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在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定时,方可在法定时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王凯旋律师解析。劳动仲裁上诉请律师费用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