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会发生留置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05:37:43 345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留置权

具体内容是,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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