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主张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8:31:03 438 人看过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地的按合同约定管辖。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约定了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法院起诉的,可以根据约定到上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起诉到法院去了,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的

1、产品质量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当事人在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约定地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程序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分为协议管辖和法定管辖。

法定管辖地点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履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在对方主张无效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有:合同当事人。但如果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权益受损的第三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并且请求合同当事人就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合同无效的六种情形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5、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7、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8、合同中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9、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
    2023-03-30
    417人看过
  • 造成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主要有: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发包人拖欠工程款;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等原因。一、只有什么情形才会导致施工合同的订立无效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二、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如何处理?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处理如下:应当证明延误的原因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否则应当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承包人不应被动等待施工条件的恢复和放任损失的扩大,也不应只是口头报告或联系发包人,而应积极采取措施,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及时取得申请工期延误的签证,并及时收集其他造成工期延误的证据
    2023-04-06
    285人看过
  • 房屋合同纠纷如何起诉主体
    1、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诉讼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2、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3、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起诉(一)收集现有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还有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双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关乎到能否起诉和胜诉。(二)确定管辖法院对
    2023-04-02
    20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主体在合同中的作用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联方和辅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仲裁的效力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通过仲裁解决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7-01
    298人看过
  • 合同争议成保险纠纷主因如何避开纠纷“雷区”
    每日新报近日从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根据目前受理的投诉情况看,保险纠纷主要涉及理赔、退保、续保、保险代理人误导消费者、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等问题,这些纠纷五成以上都涉及对保险合同的争议,从受理的一些保险纠纷情况来看,有七成以上的投诉是由于投保人缺乏相应保险知识造成的。目前,本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工作站专门解决保险纠纷,本着友好仲裁原则,在当事双方自愿基础上给予调解,其仲裁调解书也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本市保险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提醒广大市民,成功避开保险纠纷有五大诀窍。第一招:独立挑选保险产品决定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很多市民在挑选保险产品时过多地依赖代理人推荐,其实买保险与买其它商品一样,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代理人的意见、方案只能起到推荐作用,每个家庭对保险的需求都不一样,有的希望增加人身保障,有的则是为了转嫁财务风险,也有想通过保险做理财投资的不同需求
    2023-06-09
    343人看过
  •  雇主责任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在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然而,对于保险合同的管辖法院,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是财产保险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人身保险合同,由于人的生命和健康不能作为保险标的物,因此以被告住所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在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通常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关于保险合同的管辖法院,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是财产保险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则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是人身保险合同。由于人的生命和健康不能称作为保险标的物,因此,人身保险以被告住所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司法动态】明确雇主责任险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原则近年来,随着航运业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司法实践中涉及雇主责任险合同纠纷的
    2023-08-30
    334人看过
  • 可以主张哪些赔偿来应对合同纠纷?
    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后,若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且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的;过错方应基于缔约过失行为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所赔偿的损失限于信赖利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不包括在合同有效情形下通过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认定损失赔偿数额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判断各项损失应否全额赔偿若受害人也存在过错的,受害人应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合伙合同纠纷期间有哪些赔偿在合伙合同纠纷期间包括损失赔偿,还有就是违约责任承担的赔偿等等。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处理具体如下:正确地把握处理合伙协议纠纷的几个基本原则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
    2023-07-10
    218人看过
  • 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主体的定义是如何的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什么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定义:1、参加保险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2、对自然人或法人的要求:具权利能力;具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投保人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
    2023-06-15
    159人看过
  • 合同纠纷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一、建筑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中间机构进行调解。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第二种是仲裁,现在很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都约定了仲裁条款,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第三种是诉讼,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
    2023-03-02
    135人看过
  • 朱明瑛物业纠纷案再起波澜业主主张合同无效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朱明瑛等五名业主起诉被告北京市朝阳区清境明湖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国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纠纷一案,请求法院判决业主委员会与建国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原告诉称,2004年5月21日,业主委员会与建国物业公司签订了《临时托管协议》及《补充说明》,约定业主委员会委托建国物业公司对清境明湖花园小区进行临时托管,建国物业公司按照业主委员会提供的有关财务收费标准进行相关费用的收取,2004年3月1日前物业管理费按12元/平米收取,2004年3月1日之后按8元/平米收取。据此,建国物业公司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即进入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依据该协议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
    2023-04-23
    393人看过
  • 主从合同纠纷的管辖
    债权人如果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当事人一起起诉到法院,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因从合同产生的诉讼从属于因主合同产生的诉讼。因此法律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以主合同确定管辖。主合同的管辖地无非是债务人住所地或者主合同履行地。由于在一般保证情况下采用共同诉讼的模式,即债权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不起诉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因此,一般保证情况下永远是以主合同确定管辖。其他物的担保合同,比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也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一、担保人不担责的几种情况是什么担保人不担责的几种情况是以下几条:1、保证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约定。担保合同承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错误的,应当根据其错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无错误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错误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偿还的三
    2023-03-14
    18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中主张的违约金怎么赔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2023-04-14
    500人看过
  •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补缴保险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应当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1年内提出,补缴社保是基于在用工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而与解除劳动合同无关。一、辞职后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需要什么程序单位为离职员工补交社保,可以直接在社保部门填写补缴申请表,并且提供该员工在需要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的的劳动合同以及这期间每月的工资会计凭证。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公司未买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未缴纳的社保,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进行一定的赔偿。一、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
    2023-03-16
    347人看过
  • 合同合同纠纷违约金与利息能否分开主张
    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不会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违约金利息的,因为违约金就是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没有依约定按时支付违约金,才应该支付违约金的利息。二、如果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是要对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这是可以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一、买方逾期支付房款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买方逾期支付房款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方不仅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既未约定计算标准,也未约定相应的损失赔偿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率计算损失。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计算标准计算的金额,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超出部分的损失。二、房屋卖方违约怎么办房屋卖方违约要按照合同的
    2023-03-11
    15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司法合同纠纷能否主张财产保全?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04
      在紧急情况下,如果不保全会侵犯申请人的利益,可以保全财产。紧急情况,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权排除障碍;(二)需要立即制止某种行为的;(三)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所需的保险理赔费;(四)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和社会救助资金的;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生产和经营。
    • 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主体的规定有那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9
      一般来说,在工伤待遇的保险待遇当中主体主要为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两个方面。工伤待遇主要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 主张合同经济纠纷诉讼时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经济合同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分公司合同纠纷主体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0
      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 合同纠纷能否主张工程款的利息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当事人对于欠付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可以主张利息,对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风险提示: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之日为: (一)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