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死亡注销户口在哪办理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南湖派出所(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景湖路318号)
周一至周五8:30-16:30,夏季8:30-17:00,双休、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夏季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节假日预约优先。
二、嘉兴死亡注销户口受理条件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
三、嘉兴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予以办理。
四、嘉兴死亡注销户口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八条
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二款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公通字〔2020〕5号
第四章死亡登记
第二十九条
死亡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利害关系人或者集体户户口协管员、村(居)民委员会等申报义务人,凭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以及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裁决书
(三)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非正常死亡的,凭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死亡认定书,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第三十条对发现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登记的,应当提醒申报义务人及时申报。经提醒后未申报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对确认死亡的,依职权注销死亡人员的户口。
第三十一条办理死亡登记时,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死亡人员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员页加盖户口注销章,登记死亡时间、原因,缴销其居民身份证,并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销其户口。属单独立户的,还应当缴销其居民户口簿。
第三十二条被注销户口人员重新出现的,本人或申报义务人应当及时向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核实无误后恢复户口。其中,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并由他人申报的,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死亡裁决书办理。
第三十三条在非户口所在地死亡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将已查明的死亡人员身份信息和死亡情况书面告知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无法查明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将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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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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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嘉兴办理户口迁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1、迁移人提供书面申请(迁入地居委会盖章) 2、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房产必须是本人、配偶或子女所有(验原件)。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建房屋的,提供镇(街道)城建办出具的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3、随迁人员关系证明 4、迁移人员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省内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本)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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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死亡登记需要注销死亡户口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0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以下资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注销办理如下: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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