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已起诉到法院,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0:00:22 368 人看过

法院立案后发现没有管辖权,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在法院未受理案件发现无管辖权时,则可以向原告释明,要求原告撤诉。

一、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书

法院可以对当事双方的矛盾作出公正的裁决,所以很多时候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问题都会交给法院裁决。但是有时候,当事人会对法院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因为他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

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涉嫌异地犯罪如何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涉嫌异地犯罪的移送方式为: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公诉案件,发现涉嫌异地犯罪,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三、立案后下一个程序是什么

立案后下个程序就需要答辩、提交证据、证据交换,然后等待法院的审判。

刑事案件立案后就还有诸多程序。刑事公诉案件的立案分为两个阶段,即刑事侦查立案和刑事审判立案。刑事侦查立案,是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侦查立案之后,侦查机关就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司法鉴定、审计等等。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就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刑事审判立案,检察院审查侦查机构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向人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立案后,就安排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人民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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