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法中,轻伤已恢复出院的还有护理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8 03:04:54 341 人看过

一、在交通法中,轻伤已恢复出院的还有护理费吗

若当事人在出院之后确实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护理服务,那么相关的护理费用依然具有法律效应。

关于护理期限以及对护理依赖程度的评估,需要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判断和证明。

护理期限的计算应截止至受害人为恢复正常的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但是,若受害人由于身体残疾而无法完全恢复自主的生活能力,则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来确定适当的护理期限,然而总的来说,最长不得超出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二、因交通赔偿不满意把老人送到对方家是否违法

由于对交通事故赔偿金的结果感到不尽满意,某人居然采取了如此过激且颇为不当的行动——将年事已高的老母亲强硬地遣送到对方的住处。

这无疑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且也并未真正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只会进一步加剧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对于赔偿事宜的最终妥善处理反而是雪上加霜。

首要关键在于,这种极端且毫无道理的行为相当于未经许可擅自入侵他人的私人领域,公然侵犯了对方的住宅权。

房子作为每个公民私人生活起居的场所和空间,我们必须尊重他人的隐私及个人权益,不得未经同意便擅自闯入。

即便双方确实在赔偿事宜上有所争议,也应当依法依规寻求合理解决之道,绝不可采取这种侵犯他人民主权利的行径。

更为甚者,假如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搬迁或者接受这位年迈的老母亲,某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强行将老人送往彼处,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或者是绑架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形式的束缚自由以及人身控制,均属于非法行为,这在刑法中将面临严厉的惩处。

站在整个事件的角度来看,这种违法行为既不能化解矛盾,愈发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必将随之而来。

而我们应当看到,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产生的赔偿摩擦,妥善解决的根本途径还是需要通过合法的协商、调解甚至是诉讼程序去实现。

因此,反观这个事件,我们从中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因为对交通赔偿的不满就将自己的母亲强行送至对方家中,无疑是一种严重违法的行为,不但无法解决问题,甚至极有可能诱发更为恶劣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n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n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n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杭州交通是否已经恢复运营
    一、杭州交通是否已经恢复运营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满足复工复产出行需求,经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恢复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和市域道路客运正常运营。二、相关规定地铁1、2、4号线及5号线首通段发车间隔恢复正常。主城区公交线路恢复正常运营,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与主城区公交连接线同步恢复。继续开行定制公交,满足企业员工集中通勤需求。市域内县际道路客运、机场客运班线恢复正常运营。因省际、市际班车尚未恢复运营,鼓励开行“点对点”客运包车,满足复工企业员工返杭需求。地铁咨询电话:26311111、公交咨询电话:85191122、定制公交预约电话:85198768、客运包车咨询电话:市本级12328、85460333,萧山区82720484,余杭区86112328,富阳区58981234,临安区63966023,桐庐县64607999,淳安县648
    2023-05-11
    225人看过
  • 新交通法醉驾能恢复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新交通法醉驾能恢复吗因醉酒驾驶导致其驾驶证被吊销,此种情况无法通过任何途径恢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等待限制期限完毕后再行申请报考新的驾照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其对应的限制期限长达五年;而如果涉及到醉酒驾驶营运类机动车,那么所受到的处罚将会更加严厉,限制期限将延长至十年之久。若驾驶员在饮酒或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事实,则需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吊销处理,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2024-07-07
    236人看过
  • 已注销的户口还能再恢复吗
    户口被注销了,如果是被无故注销了,可以申请重新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一、当兵身份证过期了怎么办?按规定,参军后,户口应该及时注消,并向当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上交身份证。现在应该:1、参军后身份证到期,收藏好即可,等到退伍,重新上户口后,再办理身份证。2、参军后,军人使用士兵证、军官证;士兵证、军官证具有与身份证同等的法律效率,而且在购买机票、车票时有优先权。3、义务兵只有在退伍、转业、复原后,才重新在派出所上户口,上户口的同时,办理身份证。二、未婚生育的孩子能上户口吗可以的,具体分为下列几种情况:一、没领证的夫妻孩子上户口流程:1.办理出生证明,一般在医院生产完出院时护士会要求爸爸妈妈们填写出生证明上的相关信息,然后提交申请表,一般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没有想好名字,可以先填写其他基本信息,等想好名字后再领出生证明;2.缴纳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孩子户口随女方
    2023-02-20
    4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后还能在恢复吗?
    劳动合同解除一般不能恢复,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形下,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但要恢复劳动关系则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二)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三)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
    2023-07-27
    282人看过
  • 护理费在工伤出院后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护理人员的收入支付护理费,如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地区平均工资支付。工伤出院后护理费怎么交?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按照伤残鉴定的级别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医疗费、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其中医疗费的报销需要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以及各种发票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
    2023-07-08
    17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因此,对于出院的伤者伤情已经痊愈按照规定是不用再支付赔偿费的
    2023-02-18
    386人看过
  • 造成伤残的出了院还有误工费和护理费么
    造成伤残的出了院是还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一、造成的伤残如何鉴定1.申请人向相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申请;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后,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二、民法典规定发生伤残后怎样赔偿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
    2023-06-29
    34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中护理费是不是只有在住院期间才有的
    交通事故赔偿中护理费不是只有在住院期间才有的,某些伤情严重的的,出院后也有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一、车祸导致骨折,对方全责,应该索赔多少(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2023-03-23
    360人看过
  • 护理费用在交通事故中的重要性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护理费的证据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护理费的计算有三个基本参数: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以上每一参数都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1、护理人数的确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此处规定的另外情况是指,如果受害人伤情特别严重,那么很有可能一个护理人员照顾不过来,那么就可以要求二个或以上人员来进行护理。但是如果要求护理人员超过一个的情形时,需要记住要有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开具相关证明。否则法院在认定护理费赔偿时,只会按照一个人来计算。2、护理期限的确定。如果受害人出院时就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
    2023-07-07
    440人看过
  • 在中级法院上诉可否恢复原审判决
    中级人民法院不一定都是维持原判。是否会维持原判,需要看具体的证据,如果上诉人证据充足,二审可能会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二审维持原判还给判决书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对二审案件进行审理后,如果二审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的,法院还是会制作判决书的,判决书作出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2023-07-09
    1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轻微伤有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是有精神损失费的。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对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交通事故中如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抚慰金的。一、交通事故死亡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内容与事故造成的损害直接相关。具体的赔偿项目有:1、人身损害: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财产损害: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对于以上各项损失,在取得相应证明资料后,可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对方不予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索赔时需要提供相关
    2023-04-06
    313人看过
  • 轻伤出院还能再住院吗
    一、轻伤出院还能再住院吗一般轻伤出院之后还是可以在继续住院的,伤情是需要鉴定的。如果你能确定是轻微伤就不用去鉴定了。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是不需要做伤情鉴定的,如果被侵害人要求做鉴定的,由公安机关开具委托书,被侵害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鉴定,鉴定费用自理。二、致人轻微伤后果(一)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四)致人轻伤通常的量刑在1-3年。(五)《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六)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2023-06-06
    358人看过
  • 对方在交通事故中轻伤,一直住院,该如何处理?
    对方想讹人处理办法:1、要镇定,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2、不要急于解决事情而接受对方和解的要求;3、要求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然后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承担各自的责任;4、如果自己有行车记录仪等保留了证据,要提交给交警处理;5、如果明显属于自己的责任,对方伤情不严重,那么如果对方开价合理,可以私下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一直不肯出院怎么办如果现在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
    2023-07-14
    328人看过
  • 外伤患者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医疗护理费用
    根据伤残情况而定。营养费不是必赔项目,需要由医疗机构给意见或做鉴定,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具体的还是需要医疗机构给出相关的建议。交通事故营养费谁承担交通事故营养费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此处的赔偿义务人应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为四种情况:第一,对交通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同为一人,则由该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第二,因租赁、借用、买卖或转让后未办理变更登记等情况,对交通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机动车使用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
    2023-07-12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轻微伤已恢复还能做鉴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9
      轻微伤已恢复的不能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有一定的原则,对于鉴定时机有一定的要求。 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为: 1、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3、对
    •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恢复正常还能赔偿费用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1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用于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 已中止的行政诉讼要怎么在法院做恢复审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8
      法律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从中止诉讼开始到恢复诉讼程序时止,诉讼期间中断。中止诉讼前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
    • 轻伤完全恢复法院怎么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 交通事故出院后,出院后恢复治疗,护理费,营养费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18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以及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交通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交通费的产生必须与交通事故造成的结果有直接关系,另外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