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查封出卖人故意隐瞒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支付双倍定金,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受人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不能要求卖方强制履行转让义务。
刚买的房子就被法院查封拍卖,如何处理
刚买的房子就被法院查封拍卖怎么办?王艳律师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很多当事人买了房产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此时,房产仍然登记在卖方名下,买方的风险很大,如果卖方发生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买方所购买的房产很可能会被被查封、拍卖用来偿还卖方的债务。
如果买方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一定要在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也就是你的房子被拍卖之前)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来维护你的权益,如果执行法官驳回了你的执行异议,你还可以在收到执行裁定后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做了相应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从普通个人手中购买房屋并符合下列情况,则该房产不能执行。
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该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如果你购买的是商品房,被执行人是开发商的话,和上面的条件有所不同,当然了,如果你符合下列情形,该房产也不能执行:
该规定第二十九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院如何处理房产查封问题?
325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查封房屋的执行?
144人看过
-
查封了房产法院不执行如何处理
197人看过
-
如何解封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185人看过
-
法院查封农村宅基地房产后法院如何处理
344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产如何解封,解封需要钱吗
261人看过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
小产权房被法院查封,法院应该如何处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1、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 2、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权归属做出处理。 3、在仅能处理使用权时,法院会向当事人释明并允许当事人变更相关诉讼请求。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权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进行折价补偿,房屋折价时可
-
法院查封后仍然查封的房屋的,对于继承的法院会如何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7首先,由于唐生查封在先,对房屋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吕生与陈生的协议并不能作为优先受偿的依据。 其次,既然房屋还未过户给陈生,那么房屋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吕生,法院查封属于吕生的房屋是错误的。 第三,吕生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除唐生申请的对房屋的查封。这样吕生就可以在办理房屋过户的同时,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
法院查封农村宅基地房产后法院如何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6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只有唯一住房不能当然认定该房屋系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居住的房屋”而不予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只有唯一住房不能当然认定为“生活所必需居住的房屋”,只有唯一住房也有可能被强制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
涉及违法查封财产法院如何处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不仅适用于银行、信用社等储蓄业务单位,而且适应主题扩大到其它负有协助查封、扣押义务的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如管理房屋档案的房管部门、管理不动产的登记部门、管理有关文书档案的单位、存有病例的医院、握有证据或能查到证据的单位,对法院的调查取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