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1 06:16:08 396 人看过

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权继承人死亡起开始确立,然而,如果在财产分配前继承人不幸离世且并无明示自愿放弃继承的,那么此项尚未分配的遗产将转至其他法定继承人手中,但如有遗嘱对此进行另行规定则不在此限。

我们这里讲到的“转继承”,即是指在继承权确立后财产分配开始之前,继承人因故离世,其应继承的遗产权益会转由其他继承人继续行使的一种继承方式。

为此,已经离世的继承人即被称为“被转继承人”,其代替者即“转继承人”。

值得强调的是,转继承实际上是对已故继承人遗产权益的再次分配,并非单纯地将继承权益转让给其他人。

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才可实现转继承的运作:

(一)必须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而财产尚未进行分配之前,即意味着继承人已经离世的事实;

(二)继承人必须还未完全丧失或者主动放弃继承权益,也就是说,此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权益仍然存在;

(三)必须由已故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原本属于他/她的应有遗产份额,也就是说,最终的受益人还是已故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至于实际应继承的份额以及已故继承人新的继承人应获得的份额,则需依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法规来综合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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