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追加配偶强制执行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51:52 153 人看过

1、可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目前,夫妻共同债务的追加执行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已达成清偿协议或取得债务分担判决,债权人要求夫妻另一方继续共同承担偿还义务,而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二是夫妻关系继续存在,但因执行依据只列其中夫或妻一方为被告,在债权得不到完全清偿后,权利人申请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的;三是夫妻双方离婚时并未就该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或判决分担,申请执行人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这既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等原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体现,无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夫妻离婚后,这一原则也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夫妻债务清偿达成的协议或取得的法院判决,只能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而债权人作为非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一般都不能就债务的分担作出意思表示,债权人与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能受有关债权法的调整。

不仅是在已离婚债务人的执行过程中需要追加被执行人,就是在执行夫妻关系尚在存续的债务案件时,也需要追加执行。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以夫妻其中一方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现行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当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涉及一般动产的执行比较简单,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即可。但在执行不动产及有产权证照的动产、公民个人储蓄、股票交易帐户时,就出现了必须追加被执行主体的问题。在执行查封、冻结、扣划上述财产,以及此后的变价、产权过户时,协助执行依据上的被执行人与被执行财产的所有权人保持一致。当产权登记人或储蓄记名人不是执行依据中的被执行人时,就必须通过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以排除执行阻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的除外。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应当得到保护,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该笔债务属于债务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先债务人配偶追偿。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
    2023-08-17
    384人看过
  • 配偶可否提出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
    一、配偶可否提出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1、可以的,配偶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12
    444人看过
  • 一方以配偶名义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对外借钱,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由双方共同还款。但是,有些人瞒着另一方,以配偶名义对外借钱,因为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所以还款时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实际中,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所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借钱的,其
    2023-05-01
    20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债务强制执行吗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一、两人离婚后,一套房可以强制执行吗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
    2023-02-13
    462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配偶有时间限制吗
    追回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时,是有时间限制的,而这个时间一般是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申请执行的时间,一般为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3-06-13
    236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确定,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个人债务怎么确定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当确定为夫妻个人债务,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二、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一般只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个人份额。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
    2023-06-20
    357人看过
  •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大家不妨把夫妻双方想象成捆绑在一起的两个人,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即是丈夫,也是妻子。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活着的一方还得把全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完毕。一、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要承担偿还义务吗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是否需要承担偿还义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二、丈夫借钱妻子不知
    2023-06-26
    350人看过
  • 配偶不知情的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偿还吗
    是需要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偿还的,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夫妻债务一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夫妻共同债务,一类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社会实践中,法律上规定夫妻债务并不以夫妻一方不知情为根据而承担债务责任,最主要的是看夫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认定夫妻的共同债务要从几个方面探讨:首先,对外债务相关合同上是否有夫妻两人的共同签字确认,或者夫妻一方在后面明确表示对其承认的;其次就是从法律上规定的法律义务、或者各种共同的经营活动都包括在夫妻共同债务之中。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
    2023-02-28
    104人看过
  •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
    债务追偿权是否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要根据情况来判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但需要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2023-02-25
    213人看过
  • 代位权执行能否追加夫妻债务
    一、代位权执行能否追加夫妻债务代位权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能够被追加到执行中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如何行使代位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已到期债权的行为影响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2023-04-21
    371人看过
  • 几种特殊夫妻债务的追加执行
    (一)夫妻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的认定处理。目前,我国婚姻立法并未规定别居制度,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性质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不宜追加配偶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一是债务发生的时间应为夫妻分居期间;二是债务的主体为夫妻其中一方,而非夫妻共同所欠;三是所欠债务并未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所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其中一方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欠的债务,仍属夫妻共同债务。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可认定为个人债务,执行过程中不得追加配偶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二)对夫妻一方侵权损害之债的处理。对于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一般应作为个人债务,不能追加配偶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但是,此类债务也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有下列情形,仍可追另配偶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一是以家庭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赔偿之债。但如果一方的行为是以家庭经营为目的,其收入也用于家庭
    2023-06-08
    254人看过
  • 发现配偶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发现配偶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发现配偶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可以选择分割婚内共同财产,若是已经离婚,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状态的变更,并不是可以不偿还夫妻债务的理由,也即若是在夫妻债务还没有还清
    2023-05-06
    53人看过
  • 个人可以使用共同财产共有债务强制执行吗?
    个人债务能否强制执行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第一,我们要分析个人负债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有些情况即使是个人负债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名下的财产理所应当的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即使是个人债务,如果一方名下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法院也是有权进行强制执行的,因为共同财产中有当事人的财产份额。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应当保障另一方的财产份额。一、有财产纠纷妻子可以把婚后存款冻结吗婚前丈夫一方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个人债务。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不可以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当然,如果丈夫婚前对外负债,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需要妻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不论登记在谁名下)。二、婚前财产可以被执行吗一方婚前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属于家庭生活费的,属
    2023-04-07
    67人看过
  • 非共同债务能否执行原配偶财产
    一、非共同债务能否执行原配偶财产呢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二、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哪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
    2023-04-18
    48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共同债务可以追加夫妻一方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把夫妻作为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 强制执行可以是配偶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强制执行不会涉及配偶。一方欠钱未还并被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如果是个人债务,则配偶不会被共同要求清偿债务,此时如果债权人胜诉,债务人拒不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只会强制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而不会强制执行配偶的财产。
    • 能否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共同还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要看情况而定,以下两种情况不能:r1、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债务人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2、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除以上两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追加债务人配偶为共同被告。r法律规定:r《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
    • 同时有配偶怎么才能强制追加被执行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6
      1、执行程序中,只有当申请追加的理由成立时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
    • 主张债务可以执行配偶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31
      主张债务可以执行配偶的。对于离婚的家庭,如果债权人主张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则可以向任何一方追偿,当事人不给的,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其配偶财产也行。当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先执行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实在没有的话再考虑其配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