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责任、义务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8:16:53 210 人看过

一、五大责任主体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二、责任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具体为: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7)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10)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11)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具体为:

(1)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3)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4)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5)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6)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7)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具体为:

(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3)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8)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9)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具体为: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并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责任主体相关文章
  •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讨论在工程质量事故中应承担责任的主体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1)修补处理这是最常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3)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
    2023-07-07
    409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的责任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三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
    2023-06-20
    304人看过
  • 施工队质量责任主要有
    (1)对本队承建的工程技术质量负有直接责任。(2)组织学习落实项目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质量意识。(3)全面落实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质量措施,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组织工班开展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三工序(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道工序)活动,确保对工程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针对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质量通病,由技术、质检人员研究对策,必要时与项目部技术人员共同探讨,不断进行技术改进。(4)队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每时每刻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施工工艺程序组织施工,正确处理质量和进度、质量和效益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随时掌握施工现场进度与质量情况,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跟班作业,在现场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5)建立成品保护制度
    2023-04-07
    445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实施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方法的内容:1、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2、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突出对保障房、棚改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民生工程的监管。4、突出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责任追究种类哪几种责任追究种类包括行政、刑事、民事责任三种。具体如下:1、如果需要追究行政责任适用《行政诉讼法》和其他行政法律的规定。2、如果追究刑事责任适用《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规定。3、如果追究民事责任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2023-07-20
    228人看过
  • 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义务与责任有哪些
    在建设项目中,建设方对于工程质量方面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所有建筑工程均须确定一名总承包商,鉴于总承包商对于整体工程的影响重大,因此,总承包商需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负责到底,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疏忽大意。同时,如总承包商需要将建筑工程分包予其他单位协作完成,此时其同样应对分包出去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其次,建设单位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向参与其中的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类单位提供相关的、完整的、真实且准确的工程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具有权威性与可信度。《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
    2024-05-14
    8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直以来工程的质量问题,都说我们国家非常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因为质量问题威胁到人们的安全,所以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肯定是需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涉及到一个责任主体的确定很多人想知道。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人1、建设方;2、施工方;3、设计方;4、监理方。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又有哪些(1)建设方的质量责任是使项目按照预期的质量标准,满足整个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达到必要安全要求,使项目能够正常的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质量义务是确保建设项目满足国家的强制标准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2)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承包合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
    2023-04-17
    317人看过
  •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期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保修。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023-06-03
    120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责任有哪些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4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13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由此可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工程质量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此,保修责任与工程质量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准确地说,保修责任是施工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的一项保修义务。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即使非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施工人也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施工单位负有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对于在建设工程
    2023-03-17
    233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中的质量责任义务是什么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是什么?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细则中有写: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
    2023-04-13
    155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负责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的责任如下: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一、质量监督站对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
    2023-06-22
    377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人需要负责哪些方面?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一)概念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而建设工程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又有哪些?(1)建设方
    2023-07-08
    129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一、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认定处理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承包方因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主张工期顺延权,即其针对发包方的先履行抗辩权能否得到支持?依照《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的规定,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即享有工期顺延权。二、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对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双方责任大小有争议的,如果不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则应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三、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况很复
    2023-04-05
    84人看过
  • 施工单位有哪些义务责任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第一,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第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第四,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五,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施工单位允许挂靠资质吗施工单
    2023-03-17
    157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含质保证体系
    一、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含质保证体系(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2、负责对个项目体质量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评。3、负责督促各项目体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5、负责督促项目体对创优工程质量标准的控制,指导和创优申报质量收集、整理。6、负责各个工程关键节点的自检。7、参加质监站的验收。8、负责对各劳务分包施工质量的评定。(二)各项目体施工现场各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对所承担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在项目上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证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项目部的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明确项目
    2022-01-27
    10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责任主体
    相关咨询
    • 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4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3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
    • 工程质量主体对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8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
    •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有哪些,监理对工程质量有哪些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如今我们国家经济发达,所以各种建筑也层出不穷,各种楼房、大厦、高架和桥梁也慢慢的都建起来,但是呢建筑多了之后建筑的质量问题就是人们考虑最多的问题,而质量呢就是监理的责任了,那么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有哪些,监理对工程质量有哪些责任?
    •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