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警察可以盘问公民或者犯罪嫌疑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0:54:39 244 人看过

为维护社会秩序是警察盘问、检查你的合理理由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你的合法权利你可以要求盘问你的警察出示证件,若不出示证件的,你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经盘问、检查后,以下情形可把你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你的合法权利自把你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留置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也就是说,你可以“失联”24小时,24小时后公安机关要向你出示相关文书,证实经批准继续盘问,并要通知你的家属,如果公安机关无法出示相关文书,就必须立即放人。最坏的结果就是,经盘问在这48小时内你承认了某些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是可以对你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这样48小时后你想重见天日就是不可能的了。

特殊人员的特殊处理

以下三类人员:

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2、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3、已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如何继续盘问情形的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

盘问期间,人民警察有哪些行为是严禁实施的?

在继续盘问期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保障被盘问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1、对被盘问人进行刑讯逼供;

2、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被盘问人;

3、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4、侵吞、挪用、损毁被盘问人的财物;

5、违反规定收费或者实施处罚;

6、其他侵犯被盘问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应当终止盘问被释放被盘问的人员?

人民警察在继续盘问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终止继续盘问,并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1、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

2、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

3、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4、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

5、已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

6、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

7、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

8、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对经过继续盘问已经排除违法犯罪嫌疑,或者经过批准的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届满,尚不能证实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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