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一、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
1、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商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商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商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二、房屋租赁流程
1、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证》凡在本市出租房屋的单位或者个人首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向市房地局房政处提出申请。经房屋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在《房屋租赁证》上加盖“涉外”印章。属于临时房屋的,发给《临时房屋租赁证》。提交资料。
2、房屋出租申请书;房屋产明或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个人应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明;单位应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涉外的房屋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书。
3、寻找交易伙伴,签订租赁契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合同后,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提交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临时房屋租赁证》;当事人双方合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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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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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7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终止,违约终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未约定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