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刑诉法警需要回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1:31:06 78 人看过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29条还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法第45条对审判人员回避的规定是: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最高院在于2001年10月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的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已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

我国对回避制度的上述规定,体现了对回避制度的重视,但并未涉及司法警察回避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哪些人需要回避诉讼(下)
    作者:许*霞律师发表于:中国医药报回避的形式主要有自行回避和当事人要求回避两种。自行回避指回避适用人员,遇到法定应当回避情形时,主动提出不参与该案诉讼等活动。当事人要求回避,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做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回避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事关诉讼公正性的制度,诉讼
    2023-06-14
    394人看过
  • 刑诉中审判人员回避后诉讼是否需要重新进行
    需要重新审理。审判员回避之后重新审理是因为集中审理原则。1、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在案件审理开始后尚未结束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其他任何案件。2、法庭成员不得更换。对于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否则,应重新审判。3、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信用卡逾期起诉后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协商本身就不是强制性的,而且,正常情况下持卡人本身就应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主
    2023-07-21
    345人看过
  • 刑诉中被回避人能申请回避复议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目前,暂无刑诉中被回避人能申请回避复议的规定。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申请回避的期限。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回避的审查与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另外,参与侦查活动的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参与检查活动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聘请或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2023-06-14
    34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为什么要回避
    1、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2、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理由:当事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对审判人员提出回避并不是都可以直接提出的,对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
    2023-06-01
    202人看过
  • 刑诉专家辅助人需要回避吗
    刑诉专家辅助人可以不回避。法庭审判时,专家辅助人不适用回避制度,其设置是为了帮助一方说明问题,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也说明了,专家辅助人不具有中立地位;在侦查、检查活动中,专家辅助人是为了帮助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查明案情,有居于中立地位的义务,此时适用关于鉴定人的回避规定,需要回避。一、城管临时工能单独执法吗行政执法机关“临时工”是不具备行政行为的执法权的。“临时工”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相对于国营企业中的正式员工而言。随着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这一称呼早已退出历史舞台,准确的说法是“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工”。受访的专家们表示,在行政执法机关中的“临时工”,其实质是协助或辅助执法人员。“临时工只有协助执法权,他们只能在正式执法人员的指导下从事一些辅助性事务。比如,协警可以在交通执法中维持秩序、宣传教育,协管可以在城管执法中巡查、劝导、通知等,但是他们不能作出罚款或没
    2023-04-06
    107人看过
  • 刑诉中回避的法律效果
    刑诉中回避有哪些法律效果1、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确保公安司法人员在及时、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前提下,正确适用刑事实体法,使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定罪和判刑,使无罪者免受定罪和判刑。建立回避制度,使与案件或当事人存有法定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公安司法人员及时退出诉讼过程,将有利于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客观的处理,避免案件错判、误判的发生。2、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到公正的对待这是回避制度的程序意义。刑事诉讼不仅要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而且要使当事人各方均受到公正的对待。这一诉讼目的要在刑事诉讼过程——而不是结果——中得到实现。回避制度正是通过对公安司法人员中立性以及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参与性的维护,来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公正性的。3、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尊重。回避制度的实施及其所保障的程序公正价值,
    2023-06-14
    160人看过
  • 诉讼中能不能要求证人回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但是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023-05-01
    436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回避诉讼?
    该段内容讲述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程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行提出回避,二是院长决定是否同意回避。如果院长自行申请回避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院长回避,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回避。决定回避后,应更换相应人员。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程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行提出回避,二是院长决定是否同意回避。院长自行申请回避,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院长回避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回避;三、决定回避后,应更换相应人员。 审 判 回 避 规 定 : 如 何 处 理 院 长 和 当 事 人 回 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审判活动的公正性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在审判活动中,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而院长作为审判活动的主持人,具有较高的地位和责任,其回避尤为重要
    2023-09-01
    22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人需要回避吗,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
    一、刑事诉讼中证人需要回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见证人如果是证人的,不适用回避制度的,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二、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一)生理上、精神
    2023-06-20
    242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中回避不包括律师吗
    不包括律师,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回避制度是现代各国刑事诉讼法普遍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西方传统的诉讼理论中有一项著名的“自然公正”原则,即要求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为当事人的案件的裁判者,否则由其主持进行的诉讼活动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西方国家的诉讼理论,回避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法官、陪审员在诉讼中保持中立无偏的地位,使当事人受到公正的对待,尤其是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因而,回避的对象主要限于那些制作裁判书的法官和陪审员,回避也主要在法庭审判阶段适用。我国的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而且也适用于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甚至适用于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这些人员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上如果有法定的可能妨碍诉讼公正进行的情形的,均不得主持或参与诉讼
    2023-03-25
    275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检察员需要回避吗
    是需要的,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法律上规定的情形,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法院决定回避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法》对不服驳回申请的决定设置了救济程序,即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一、哪些情形需要执行回避程序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
    2023-06-20
    291人看过
  • 如何避免需要通过诉讼要回主播刷的钱?
    需要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给主播打赏的行为属于赠与,只要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就是有效的,且财产权利已经转移,所以赠与无法撤销。但是如果赠与人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或者意思表示不真实,使得该赠与行为无效的,则可以要回赠与财产。主播留言能退钱给孩子吗小孩打赏主播钱能退。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7-02
    151人看过
  • 诉讼法中关于回避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一种审判制度,它是自然公正原则在现代法中的引申,对实现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实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主观臆断、先入为主,从而保证司法人员秉公执法、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可以保证办案人员和案件的处理结果无利害关系,从而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可以充分体现诉讼的民主性和进步性,提高司法的透明度。由于回避制度对实现程序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除在诉讼法中对回避做出具体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00年1月31日公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回避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具体。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落实回避制度仍存在以下问题:一、交代回避的法定事由不够准确开庭时审判人员首先要向当事人交代关于回避的法定事由,而回避的法定事由在刑诉法第
    2023-06-14
    440人看过
  • 你需要在离婚诉讼中回复请愿书吗?
    离婚诉讼是否需要请愿书I.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籍贯和工作顺序应注明λ和地址。有诉讼代理人的,还应当注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地址、工作顺序、代理范围以及与原告的关系。说明当前的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和索赔1)婚姻状况应说明何时结婚和在哪里登记;如何相互了解、自由恋爱或介绍、包办和购买婚姻、初婚或再婚;婚后是否有子女、子女年龄等信息;(2)离婚原因应明确说明:婚姻的基础是什么,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觉如何;他们是否经常打架,打架的主要原因和过程,以及被告目前的态度;无论是双方签署的∧还是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如何;您是否曾向法院提起过诉讼,以及法院的处理结果。如果离婚案件是由第三方卷入的,控方必须提供证据、证人的姓名和地址。总之,本部分应提出离婚的充分理由。(3)索赔部分应说明他们的离婚态度、如何抚养子女以及离婚后的抚养费,原告:林××女,汉族,××年×
    2023-05-07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在刑事中当事人怎么样申请回避,诉讼过程中什么人需要回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听说诉讼中需要回避,刑事诉讼中书记员回避谁决定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不同机关的书记员,作用不同。 法院规定的是法庭审判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法院院长决定, 检察院规定的是审查起诉等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检察长决定。
    • 诉讼过程中哪些人应回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7
      回避的适用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 法院如何在刑事诉讼中回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 刑事诉讼法警察回避吗?回避有什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6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