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卫、胡新华抢劫、盗窃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3:40:29 128 人看过

公诉机关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华卫,男,1979年12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本案于2009年1月30日被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日由太康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太康县看守所。

辩护人马国亮,河南颖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彭丕志,男,汉族,1944年8月15日出生,大学文化,退休干部。

被告人胡新华,别名胡永生,男,1982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本案于2009年4月11日被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由太康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太康县看守所。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以太检刑诉(2009)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华卫、胡新华犯抢劫罪、盗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常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华卫及其辩护人马国亮、彭丕志、被告人胡新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月27日下午,被告人胡华卫到××家实施盗窃时被人发现未遂。之后,被告人胡华卫、胡新华携带作案工具到××家实施盗窃被发现,逃跑时,对追赶的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告人胡新华在逃跑途中又抢××自行车一辆。此前,被告人胡华卫、胡新华二人又到××家中盗窃现金1100元。所举证据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等。据此,认定被告人胡华卫、胡新华犯抢劫罪、盗窃罪,请求对其分别依法判处。

被告人胡华卫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辩称,没有打人,只是在撵时挡了一下,没有参与指控的第二起盗窃,请求从宽处理。其辩护人辩护称,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华卫犯抢劫罪予以认同。但指控犯盗窃罪,缺乏证据,不能成立。被告人胡华卫系初犯,且被打伤,应从轻考虑,对其判处缓刑。

被告人胡新华对公诉机关指控犯抢劫罪有异议,表示没有殴打被害人,现在后悔了,一定好好改造。

经审理查明:

一、抢劫罪

2009年1月27日下午,被告人胡华卫到太康县板桥镇韩家村村民××家,撬锁实施盗窃时被他人发现而未遂。之后,被告人胡华卫伙同胡新华经预谋后骑胡华卫的弯梁两轮摩托车,携带钢丝钳、钢鞭作案工具,到板桥镇谢家村××家实施盗窃时,被人发现,二被告人在逃跑时,为抗拒抓捕对追赶的被害人××、××进行殴打,后被告人胡华卫被当场抓获。被告人胡新华为逃跑在途中又抢走路人××自行车一辆。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告人胡华卫、胡新华在侦查阶段供述了胡华卫盗窃未遂,之后又与胡新华带作案工具盗窃时被人发现,逃跑时,与追赶的人对打。胡新华又供述了在逃跑途中抢一妇女自行车的情况。

2、被害人××、××陈述了发现两小偷,追赶时,自己被打伤,其中的被告人胡华卫被当场抓获的情况。

3、证人××证明了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夺走自行车的情况。

4、证人××证明了听见喊家遭贼了,出门后见两男子对××、××进行殴打,后将其中一人追回的情况。

5、证人××证明××、××在其诊所治疗的情况。

6、证人××证明其家里门锁被剪断,被邻居发现后,那人骑摩托车走的情况。

7、钢鞭、摩托车证明二被告人所使用作案工具情况。以上证据均经庭审质证,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二、盗窃罪

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胡新华携带钢丝钳,到太康县板桥镇韩家村村民××家,剪锁入室,盗走现金1100元。案发后,被告人胡新华主动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胡新华供述了其到韩家村一户人家剪断门锁,在床头里盗走1100元钱的情况。2、失主××陈述了其门锁被剪断,放在席梦思床头下面1100元钱被盗的情况。3、证人证××明听××夫妇说其床头下面1千多元钱被盗的情况。以上证据均经庭审质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华卫伙同胡新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胡新华又秘密窃取公民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新华犯盗窃罪罪名成立,但指控被告人胡华卫犯盗窃罪,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其辩护人辩护称构不成盗窃罪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二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其他辩护意见,缺乏证据,不予支持。被告人胡新华如实供述本人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应以自首论,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新华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胡华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1月30日起至2014年1月29日止)。

二、被告人胡新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4月11日起至2014年4月10日止)。

三、随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一辆、钢鞭一个,予以没收。

以上所判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程雪

审判员程艳荣

审判员陈春红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王树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2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胡中民盗窃一案
    公诉机关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胡中民,外号“西门庆”,男,1973年9月1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祁东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祁东县白鹤铺镇泉塘村羊塘村民小组。2009年3月21日因吸毒被祁东县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本案于2009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祁东县看守所。辩护人陈增元,湖南真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胡中民盗窃一案,由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6月5日以湘衡祁检刑诉字(2009)第91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6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智柏、代理检察员肖雄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中民及其辩护人陈增元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中民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
    2023-06-11
    221人看过
  • 胡功明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刑二终字第201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胡功明,男,32岁,汉族,出生地湖南省隆回县,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隆回县石门乡唯正村5组6号。2005年8月18日因犯盗窃罪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6年2月13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6年10月18日被羁押,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现被羁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胡功明犯抢夺罪一案,于2007年2月6日作出(2007)天法刑初字第226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胡功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审核证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6年10月18日21时许,被告人胡功明与同案人\捞仔\、\猪毛\(另案处理)相互
    2023-06-11
    411人看过
  • 胡宏标抢夺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佛刑二终字第353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胡宏标,男,1969年1月9出生于湖南省衡阳县洪市镇,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湖南省衡阳县洪市镇高炉村樟树组7-30号。2006年4月17日因涉嫌犯抢夺罪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5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佛山市看守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胡宏标犯抢夺罪一案,于2006年8月9日作出(2006)佛禅法刑初字第622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胡宏标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6年4月17日13时许,被告人胡宏标伙同“老鬼”(另案处理)经商议后,“老鬼”驾驶摩托车乘搭被告人胡宏标在佛山市禅城区环市田边街,由被告人胡宏标动手抢走被害人徐学俊价值人民币1200元
    2023-06-11
    375人看过
  • 胡峻伟、彭宏表、林斌成抢劫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佛刑二终字第151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上诉(原审被告人)林斌成(自报名),男,1987年4月12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平南县大安镇同德村沙中队,因本案于2005年10月24日被羁押,同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胡峻伟,男,1988年3月15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平南县大安镇稻花村村肚队,因本案于2005年10月24日被羁押,同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彭宏表,男,1988年4月4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黄塘村民委三加村136号,因本案于2005年10月24日被羁押,同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日被逮捕,现
    2023-06-11
    410人看过
  • 史家胡同抢劫两人获刑
    演员金汉见义勇为的事迹在去年广为传播,今天上午,金汉路见不平所制服的两名涉嫌抢劫的被告人在东城法院接受审理。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现场被告人当庭认罪被判3年6个月29岁的武某和35岁的刘某分别是初中和小学文化,在案发前,刘某是聚富圣会商务会馆保安。检方指控,2014年4月14日晚上9点许,两人经事先预谋,在东城区史家小学处,由武某抢夺赵女士粉红色挎包一个,内有现金880.6元以及钱包等物品。上午9点55分,武某与刘某被带上法庭。第一被告武某身高160公分左右,身形瘦小,而他身边的刘某比武某高了将近一头左右。两人都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我把一个女的的包抢了,这时候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把我踹倒了武某在开庭伊始便认可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刘某也表示认罪。由于在抢夺过程中遇到了见义勇为的金汉并且将金汉刺伤,武某与刘某两人的行为由抢夺变成了抢劫。听到两名受害人及金汉
    2023-06-11
    243人看过
  • 贾福华抢劫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丰刑初字第01733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贾福华,男,22岁(1984年5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北省冀州市,初中文化,河北省冀州市码头李镇闫家寨村农民,住该村。因涉嫌犯抢劫罪、抢夺罪,于2006年9月16日被羁押,同年9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丰检刑诉字(2006)第15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贾福华犯抢劫罪、抢夺罪,于2006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谭晓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贾福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9月16日23时许,被告人贾福华在本市丰台区右外翠林小区北侧花园进入小区入口处,以搂脖子捂嘴为手段,将被害人李帅按倒在地,企图抢劫,由于李帅奋力反抗,
    2023-06-11
    82人看过
  • 黄奕、胡鹏程抢夺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3)佛刑终字第572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奕,男,1974年12月3日出生于湖南省耒阳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耒阳市湘南监狱新生煤矿农业大队家属宿舍。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3年2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胡鹏程,男,1983年9月30日出生于湖南省耒阳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耒阳市湘南监狱新生煤矿觉光寺分矿。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3年2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看守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奕、胡鹏程犯抢夺罪一案,于2003年9月23日作出(2003)佛禅法刑初字第30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黄奕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2023-06-11
    355人看过
  • 涂高华抢劫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昌刑初字第59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涂高华(别名:鲁在华),男,24岁(1982年5月1日出生),出生地湖北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湖北省天门市干驿镇月池村七组3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6年7月25日被羁押,同年8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昌检刑诉字[2006]第5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涂高华犯抢劫罪,于2006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赵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涂高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涂高华于2002年2月4日23时许,伙同张黎明(另案处理)、唐红伍、王桃军(均已判刑),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安宾馆西侧胡同内,对蔡晓月(女,19岁)拳打脚踢并持刀对其进行威胁,抢走蔡的摩托罗拉T19
    2023-06-11
    310人看过
  • 任冬华盗窃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任冬华,又名任万里,男,1981年11月4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因涉嫌盗窃于2009年4月14日被太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转逮捕。现押太康县看守所。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以太检刑诉(2009)9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冬华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宋玉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任冬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3月20日凌晨,被告人任冬华在毛庄镇师庄盗窃××电动车一辆,被失主追上后弃车逃跑。所举证据有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电话清单、领条、照片及鉴定结论等。据此,认定被告人任冬华犯盗窃罪,请求依法判处。被告人任冬华辩称,案发时我在睢县,他的电动车不是我偷的,我也没有找人和失主调解。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20日凌晨3时
    2023-06-11
    197人看过
  • 李俊、杨康、付世华、魏建华抢劫案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高新刑初字第5号公诉机关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俊,男,1982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码:511027198203208379、住四川省简阳市坛罐乡四溪村5组12号。2006年8月4日因涉嫌抢劫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辩护人廖衍玲、唐海涛,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杨康,男,1986年7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513902198607018372、住四川省简阳市坛罐乡南堰村6组37号。2006年8月4日因涉嫌抢劫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被告人付世华,男,1985年7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码:5139021985070780
    2023-06-11
    262人看过
  • 胡老妹、胡晒婆、王民亮诈骗案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路刑初字第698号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胡老妹,女,1960年10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略),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小学文化,无业,家住(略)。因本案于2007年5月29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辩护人姜国贞,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胡晒婆,女,1968年6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略),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小学文化,无业,家住(略)。因本案于2007年5月29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辩护人应以文,浙江金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王民亮,男,1982年10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略),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初中文化,无业,家住(略)。因本案于2007年5月29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逮捕
    2023-06-11
    257人看过
  • 王安华盗窃一案
    公诉机关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安华,男,1977年6月2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3月25日被新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新密市看守所。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新密检刑诉(2009)3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安华犯有盗窃罪,于2009年6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安华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3月份期间,被告人王安华多次到新密市岳村镇苇园村郑煤集团25西井煤矿,将该煤矿3根价值963元的25型U型钢6.6米、1根价值109元的15型道轨2米、1根价值65元的15型道轨1.2米盗走,销赃后已挥霍,案发后部分赃物追回已发还。被告人王安华于2009年3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向本院随案移送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提请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
    2023-06-11
    83人看过
  • 胡刚贪污案
    被告人胡刚,男,1961年1月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安顺市人,大专文化,原系贵州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财务处基本建设资金会计兼出纳,住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53号5栋3单元14号。2000年9月30日被逮捕。现在押。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刚犯贪污罪一案,于2001年6月27日以(2001)筑刑二初字第38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胡刚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胡刚不服,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0月24日以(2001)黔高刑二终字第12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经复核查明:1997年1月15日至2000年9月18日,被告人胡刚利用担任贵州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财务处基本建设资金会计兼出纳的职务便利,趁办公室无人之机,先后多次用铁片撬开同室会
    2023-06-11
    348人看过
  • 段晓华、龙廷志抢劫案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凤刑初字第23号公诉机关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段晓华,外号“麻阳佬”,男,1984年12月6日出生,苗族,小学文化,湖南省麻阳县人,农民,家住麻阳县绿溪口乡枫木林村二组。因本案于2005年11月1日被凤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经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凤凰县公安局看守所。被告人龙廷志,外号“日本”、“老外”,男,1979年10月9日,苗族,初中文化,湖南省花垣县人,农民,家住花垣县排料乡让烈村十组。因本案于2005年11月1日被凤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经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凤凰县公安局看守所。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以凤检刑诉[2006]第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晓华,龙廷志犯抢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阿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段晓华、
    2023-06-11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胡x胡x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3
      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4.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拓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
    • 2019抢劫盗窃罪立案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和的最显著特点。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所谓胁迫,是指对
    • 大庆高速让胡路区让胡路交通违章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09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纳罚款,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罚款金额的3%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路面上班的警察依法拘留汽车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必须持有汽车拘留证明书。本人的驾驶执照(依法拘留驾驶执照和没有驾驶执照的本人的身份证)和汽车驾驶执照(或收据和合格证)15天内
    • 两家胡同,邻居想把胡同据为己有能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胡同属于相邻各方的共同通道,邻居这样做,是侵犯了你们的相邻权,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维权。需要帮助可与我电话联系。
    • 抢劫罪盗窃机动车案立案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4
      我国法律规定,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