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法司法】拍卖法第二十二条的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0:52:14 75 人看过

拍卖法第二十二条的理解

拍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我认为这一规定的内容包含以下几种含义:

1、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

这我国,拍卖人只能是依法成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作为一种组织,其活动必须由自然人成员来代理,本身不可能以竞买人身份参加拍卖活动。这里的本意是指拍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以法人的名义在拍卖企业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参加竞买。

2、拍卖人不得委托他人代表拍卖企业参加竞买。

这里的“他人”既包括拍卖企业内除了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包括企业以外的任何人。

3、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以自己名义参加竞买。

这里的“工作人员”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一般指在拍卖企业具体参与经营和管理的正式在编人员。比如在该企业注册执业的拍卖师,被该企业正式聘任的具有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的人,该企业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具体管理人员,以及以该企业的名义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活动的业务人员。这里应该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是否从该企业领取薪金或报酬,不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是拍卖企业工作人员的绝对标准,工作人员一般要从企业领取薪金或报酬,但是也不排除有些不领薪金的人成为企业工作人员的情况,比如一些在该企业从事实习的工作人员,实习期间可能不领取薪金,但是也应该是企业的工作人员。二是是否为该企业工作,也不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是工作人员的绝对标准。一般为该企业从事与拍卖业务有关工作的人员应当是该企业的工作人员,但是为该企业从事与拍卖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人,不宜认定为工作人员,比如代理该企业进行诉讼的律师,在诉讼期间应该是为该企业工作的人,但却不能将之视为工作人员。三是企业的出资人(股东)并不一定是企业的工作人员。拍卖法规定,拍卖人是依据拍卖法和公司法成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而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企业类型既有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外资独资公司等多种。因此,拍卖企业投资人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投资人较少的一人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绝大部分情况下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企业的工作人员,像股份有限公司这样投资人较多的企业类型,除了极少数的股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是企业的工作人员外,绝大多数股东都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不应当将他们看作是企业的工作人员。不能因为一个人购买了某拍卖企业的股票,就剥夺其参与竞买的资格。总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是要看,这些人参与竞买是否会影响拍卖活动的公正性。

4、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

这里的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是指委托他人以工作人员自己的名义进行竞买。

5、禁止参加的拍卖活动限于拍卖人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

“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包括拍卖人单独组织的拍卖活动、与他人合作组织的拍卖活动,以及参与组织的拍卖活动。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能否参与由本企业的拍卖师在其他企业主持的拍卖活动中的竞买呢?《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第十六条规定:“拍卖师不得以个人名义为非拍卖企业主持拍卖活动。拍卖师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拍卖活动的,在拍卖活动开始前,拍卖师所注册执业的拍卖企业必须与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协议或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联合举行拍卖活动。”第十七条规定:“拍卖师不得以个人名义为非本人注册的拍卖企业主持拍卖会。拍卖师代表所注册执业的拍卖企业为其他拍卖企业主持拍卖活动的,双方企业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必须签订协议或合同。”可见,拍卖师为非拍卖企业主持拍卖活动,或者为非本人注册的拍卖企业主持拍卖会都必须在拍卖活动前,由拍卖师所注册执业的拍卖企业出面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的拍卖应视为联合拍卖,自然在拍卖法二十二条的禁止之列。

6、禁止竞买的范围限于以拍卖人的名义或拍卖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为拍卖人的利益或为拍卖人工作人员的利益而从事的竞买活动。

有一种观点认为拍卖法第二十二条禁止一切为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利益而进行的竞买活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竞买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了拍卖人的利益或拍卖企业工作人员的利益而参与的竞买活动可能是违法的,比如有些拍卖人为了使拍卖活动满足拍卖法所要求的竞价条件,私下指使他人参加竞买的行为,为了哄抬成交价格或增强竞价气氛而私下指示他人参与竞买的行为,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私下指使他人竞买,竞买成功后分取好处的行为等,这些行为都是拍卖法禁止的违法行为。但是这些行为并不是拍卖法第二十二条所禁止的行为,而是拍卖法第三十七条所禁止的恶意串通行为。拍卖法第第三十七条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因此,将拍卖法二十二条的含义扩大到禁止一切为了拍卖人或其工作人员的利益而为的竞买行为是不正确的。

同样,拍卖法第二十二条只禁止“以拍卖人的名义或拍卖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为拍卖人的利益或为拍卖人工作人员的利益而从事的竞买活动”。拍卖企业或者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以他人的名义为了他人的利益参与本企业组织的拍卖活动中的竞买行为,不在拍卖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的范围内。至于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们今后再专门讨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资产拍卖法】规范拍卖司法解释解读
    最高法院规范执行拍卖司法解释规定解读继本月14日公布有关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司法解释后,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和变卖财产的司法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司法解释强调,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表示,近年来,在执行程序中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现的案件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给执行和拍卖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于拍卖法律制度不完善,执行程序中因拍卖环节而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也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这个司法解释,旨在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及时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拍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和拍卖企业的拍卖行为。规定详解规定一不得进行无底价拍卖【相关条款】执行中的拍卖都应当确定保留
    2023-04-24
    492人看过
  • 法院拍卖房子二拍多久后三拍
    一、法院拍卖房子二拍多久后三拍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二、法院拍卖房子二拍的流程法院拍卖房子二拍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提供房产信息给法院。2.法院查封该房产(法院采取措施前会先出具查封裁定书)。3.查封后法院会出具腾房公告、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评估通知书。4.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网络询价、定向询价)
    2023-12-23
    222人看过
  • 法院拍卖一拍和二拍相隔多久
    法院拍卖的房子一拍过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法院拍卖的房子一拍成功后,房主还能反悔吗不能反悔。(一)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二)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三)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拍卖。(四)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
    2023-07-31
    290人看过
  • 司法拍卖一房二卖规定是什么
    关于一房二卖问题的法律约束,主要涵盖了如下内容:依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出卖方接着又把同一房产卖出给了第三方,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首要目标(即获取该房产)无法得以实现,那么,那些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购买者有权要求终止合约,并且,他们有权退回之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此外,他们还有权向出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赔偿金额最高可达已支付购房款的两倍之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2024-04-21
    205人看过
  • 【拍卖法司法】最高院司法解释限制拍卖佣金
    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限制拍卖佣金2004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和变卖财产的司法解释,对拍卖机构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分段作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下称《拍卖法》)相比,该司法解释对拍卖佣金的收取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可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而最高司法解释则直接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该司法解释中未提及拍卖人是否可以向委托拍卖人收取佣金、收取多少。就在司法解释正式公布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副
    2023-04-24
    199人看过
  • 一房二卖法拍房违法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购房交付定金协议怎么写关于房屋定金协议的具体内容,需依据双方当事人协商而定,通常包含以下各项条款:首先是当事人的姓名或法人名称以及相应的居住地址;其次是该协议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第三点是指房屋的数量及其规格标准;再者,就是房屋定金款项的具体数值;此外,还应当明确房屋买卖交易的执行时间、落实地点以及相关动作流程;最重要的一环便是违约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对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购房交了定金怎么退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抵作价款或者是被退还,如果给付定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未被退还定金
    2024-04-01
    417人看过
  • 【拍卖的实施】拍卖法实施十周年
    拍卖法实施十周年不同标的物拍卖交易规则将细化自1997年1月1日以来,拍卖法已颁布实施十周年。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今天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将积极跟踪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细划和完善行业规则,组织起草不同拍卖标的物的拍卖交易规程和拍卖师执业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拍卖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拍卖业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据商务部统计,拍卖法实施前的1996年,全国拍卖企业只有580多家,年拍卖成交额约100亿人民币;而十年后的2005年,全国拍卖企业已增加到4000多家,年拍卖成交额达2640亿元。目前拍卖市场的委托已呈现多元化,拍卖委托来源逐渐从司法机关“罚没物资”扩展到金融机构、国资部门和企事业等社会各方面。据商务部近五年的监测情况看,政府委托占拍卖业务的30%左右,法院委托的拍卖业务占23%,金融资产机构委托占15%,其他机构和个人委托占32%。拍卖标的的种类也不断增加
    2023-04-24
    367人看过
  • 二手车过户司法拍卖程序
    司法拍卖二手车权属过户程序《机动车登记规定》司法拍卖二手机动车,要求机动车提供所有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材料到车辆管理处办理注册。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下列证件:(一)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证、过户证;(三)机动车登记证;(四)机动车驾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车辆的,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批准的转移证明。(6)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车辆,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书。机动车现所有人居住在车管所辖区内的,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并检查车辆识别码涂膜,对提交的证件、证件进行审核,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在机动车登记证上签署转让事项,重新发放号牌、行驶证和检验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属于车辆管理处管辖的,车辆管理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
    2023-05-08
    135人看过
  •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是如何规定的
    该法律已被废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须于拍卖前凭身份证或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有效证件,办理竞买手续并签署竞投登记表,交付保证金,并领取竞价号牌以取得竞买权,否则不具有竞买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付款日期内结清全款(包括成交价和佣金),交付的保证金纳入成交总额一并核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如未按约定日期付全款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拍卖视为不成交,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另行拍卖。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如何1、准备阶段货主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招揽买主。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质拟定自己的出价标准,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拍卖行一般还提供各种书面资料,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2、正式拍卖正式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
    2023-08-12
    280人看过
  • 购买法院拍卖的二手房
    第一、核查、查验房东身份信息和房产是否有抵押查封的信息第二、签署正式合同,交定金,参与签约过程第三、进行银行等机构的资金监管第四、落实此房屋内是否存在户口,必要时可以到派出所请求协助第五、税费的承担方式第六、交接手续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是否已经结算清楚,避免交房后导致水电等影响日常居住使用。有贷款的二手房通常要办完撤压手续后才能过户,过完户以后办理新的抵押贷款手续,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约定过户时间和网签时间的约定以及付款时间的约定。《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
    2023-02-27
    261人看过
  • 司法拍卖是网络拍卖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拍卖是指法院对涉案财物进行拍卖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网络拍卖并不是司法拍卖的唯一方式,法院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拍卖涉案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第二条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司法拍卖的好处1、网络拍卖可以促进标的物拍值最大化,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并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网络拍卖对竞拍者而言,突破了地域限制,享受着足不出户,动动鼠标就可以充分的了解拍品的信息和价格并参与竞拍,使得参拍人数没有限制,大大增加了参拍机率的同时,促使拍卖物交易价格的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
    2023-06-11
    67人看过
  • 司法拍卖悔拍的补救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司法拍卖悔拍的补救对于拍卖毁拍的情况,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应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二、司法拍卖毁拍的其他后果1、原买受人不得参加被悔拍拍品的重新竞买。根据法院相关司法拍卖规定,“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鉴于原买受人已经有过不诚信行为,我们无法再对其予以信任,为了保障案件顺利
    2023-12-01
    447人看过
  • 司法拍卖二手房需注意什么
    1.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如何判断是否会出现这样的风险?要看该房屋在拍卖前的所有权状况,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前属于合法登记的房产且产权手续齐备,则可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但如果原所有权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只因不具备主管机关要求的条件而无法办理,那么条件具备后或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使之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购房人也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2.房屋质量没保障。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
    2023-04-18
    144人看过
  • 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应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动产仍然流拍的,申请人同意以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如果财产价格高于债权的,承受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补差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
    2024-04-15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法律对司法拍卖业务二次流拍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6
      司法拍卖二次流拍后可以在六十日内再次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低于保留价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第三次拍卖。
    • 的司法拍卖。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申请执行人想参加拍卖,要交保证金。竞拍成功要交: 1、拍卖成交价款。 2、拍卖佣金。 3、过户时要交过户税费及房产欠费。过户税费计算方法如下(拍卖所得房产,以下评估价即为拍卖成交价):请留意房产证上房产是个人名物业还是公司名物业。A、是个人物业,税费如下:卖方税:1、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价)*20%或评估价*3%。2、增值税:(评估价-原价)*5.5%或评估价*5.5%。3、土地增值税:(评估
    • 规范执行拍卖人拍卖司法解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2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 司法拍卖的拍卖费谁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
    • 司法拍卖流拍后还能拍卖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9
      1、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 2、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 3、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