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的主体在刑事诉讼人中有辩护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53:11 468 人看过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1、“证人”,是指知道案件全部或者部分真实情况,以自己的证言作为证据的人。

2、“鉴定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有关部门、人员的指派或聘请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和判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

3、“记录人”,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案犯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各个环节的诉讼活动进行记录的人。这种记录主要由侦查员、书记员担任。

4、“翻译人”,是指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委托聘请,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活动中担任外国语言文字、本国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哑语等翻译工作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和伪证罪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一、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对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的量刑规定:1、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变更证言或者伪造证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3-03-13
    454人看过
  • 刑事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的犯罪情形
    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护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利,保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履行职责,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如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是有意伪造证据,对证据不真实的情况并不知情,证据虚假的原因是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造成的,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由于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的,则不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毁灭、伪造证据方式妨害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即犯罪手段恶劣、严重妨害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以及造成犯罪人逃避刑事追究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以毁灭、伪造证据方式妨害刑事诉讼的犯罪具体包括三方面行为:1.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具体包括两种
    2023-04-22
    44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提交证据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开庭时向法庭提交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在审判过程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
    2023-04-21
    35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是否必须有辩护人
    涉及到未成年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残疾人应当有辩护人参加,对于其它案件没有强制要求。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
    2023-06-21
    7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是否应当指派辩护人
    指派辩护人的相关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确立辩护人辩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辩护人辩护制度对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诉讼民主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辩护制度,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防止办案人员主观片面,做到兼听则明,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其次,辩护人辩护制度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
    2023-05-04
    28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能够自己答辩吗,委托辩护人的流程
    一、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能够自己答辩吗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自己答辩,如果未成年人等人,因经济困难无法委托律师辩护的,能够申请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能够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能够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能够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
    2023-04-20
    30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人保护制度存在的意义
    刑事诉讼证人保护制度是指国家对刑事诉讼证人在履行作证义务时对他及其近亲属在人身及财产等方面进行法律保障的制度。狭义的证人保护是指司法机关对依法履行作证义务的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应当依法提供法律保护的制度;广义的证人保护指的是司法机关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的同时,也要对证人因作证而支出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制度。证人保护的目的,是防止有人使用暴力、恐吓等方法,阻止证人出庭作证,或对证人实施殴打、伤害、侮辱或其他打击报复行为。它在内容上包括刑事诉讼证人保护的主体、对象、范围、方法及程序等方面。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一,证人保护制度有利于保护公民权利。证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只是诉讼参与人,他们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从诉讼职能上看,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提供证言,履行的是协助诉讼的职能。证人把自己所了解的案件真相向司法机关提供,是出于道义的责任。现实
    2023-06-06
    192人看过
  •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主体与客体一样吗?
    是不一样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以及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谓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依法为其行使辩护权的人,即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一、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只要辩护人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证据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应当予以立案;2、辩护人的行为方式包括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以及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等。
    2023-06-20
    180人看过
  • 参加刑事诉讼的辩护人时程
    从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辩护人。办理委托手续后,辩护人即可为嫌疑人辩护。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辩护人申请回避可以的吗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回避对象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等,不包括辩护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在决定撤诉之前,侦查人员不得停止侦查。侦查人员不得停止侦查。当事人对驳回撤销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能申请复议一次。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适用回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
    2023-07-11
    120人看过
  • 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哪些是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本案的诉讼文书是指包括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通缉令和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就是指鉴定结论。所谓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
    2023-06-03
    452人看过
  • 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一、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二、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代理人):民事诉讼
    2023-06-03
    13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修正案草案纳入追究辩护人伪证程序
    为保障辩护人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同一案件的侦查机关随意对辩护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辩护人涉嫌伪证罪的,规定由其他侦查机关办理为宜。关于传唤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的程序,草案规定: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关于审理期限,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考虑到审判是决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和判处刑罚的关键环节,不宜因审理期限而影响案件质量。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条件地适当延长是可以的。为此,草案将一审的审理期限原则上规定为一般案件三个月,重大案件可延长三个月。二审的审理期限原则上规定为一般案件二个月,重大案件可延长二个月。
    2023-06-03
    31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庭当事人可以辩护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分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目前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的途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他们对是否实施了犯罪、如何实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等情况最清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会竭力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各种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应当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刑事诉讼法庭审流程是什么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
    2023-08-15
    339人看过
  •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辩护人能为被告人做什么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权利1.会见、通信权2.阅卷权3.调查取证权4.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和控告5.获得通知权,是指辩护人有权在开庭3日以前获得法院的出庭通知书。6.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7.拒绝辩护权,是指因为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律师法》第29条第2款)8.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辩护人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可以对第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9.有权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律师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辩护人怎样进行辩护辩护人依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辩护人的职责和义务。这里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认为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是站在犯罪分子的立场上,替犯罪分
    2023-02-13
    280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辩护人辩护时,辩护人在诉讼活动中伪造证据罪与伪造证据罪如何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概念及其构成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
    •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可作为证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证人是直接或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以现实的亲身经历感知案件事实。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具有客观性。由证人的客观性可以得出,证人具有唯一性。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感知是其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这种感知具有亲历性,是不可能由他人替代的,证人的身份确定以后,不能再作为同案辩护人。如上所述,证人是直接或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他提供的是案件事实,而辩护人与案件本不相关
    • 在民事诉讼中, 谁是辩护人?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3
      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两人作为诉讼辩护人。
    • 妨害作证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6
      妨害作证罪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郡可以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