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1:51:49 273 人看过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经验收的有效吗

未经验收房屋,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二、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

1、依法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已办理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

2、城镇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设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4、施工图纸会审后,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纠正;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建成,监理单位已批准并交底;

6、施工图预算已编制审批,工程合同已签订。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发包人未审计工程款是否属于债务

工程价款属于未审查,但对于发包人来说,未支付的工程价款属于债务,审计完成后,要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未取得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合同是否有效?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他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是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部关于在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为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施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切实把企业管理的重心转到施工现场管理上来,决定从今年起,用2-3年的时间,在全国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建设部上海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交流会精神,深入学习上海经验,提高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海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经验主要有一个较高的思想认识,有一个新型的管理机制,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就要像上海那样,从提高
    2023-07-22
    250人看过
  • 在企业用地建设临时设施需要什么审批手续
    在企业用地建设临时设施需要以下审批手续:1、如果是临时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2、如果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土地使用者应当与有关土土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组织、村委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补偿费。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
    2023-08-01
    297人看过
  • 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由谁办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
    2023-03-04
    449人看过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吗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催告,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义务,逾期未办的可以直接解约。一、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有哪些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有: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二、建筑工程逾期怎么处理?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支付利息以及违约给以包方造成的损失
    2023-06-24
    94人看过
  •  未取得批准的情况下如何补办手续?
    该段内容讲述了厂房未经过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处理方式。首先,需前往建委监察大队缴纳罚款,然后前往标办办理合同备案并申请备案号。最后,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后,建委会在证上注明该工程已接受提前开工罚款处理。厂房未经过批准而擅自施工,需先进行罚款处理,然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如下:1.前往建委监察大队缴纳罚款,根据合同款比例进行缴纳,不同区域的比例有所不同,通常在1%左右;2.缴纳罚款后,前往标办办理合同备案,并申请相应的备案号;3.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后,建委会在证上注明该工程已接受提前开工罚款处理。 厂 房 未 批 先 建 罚 款 多 少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对于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筑活动的行为,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厂房未批先建的情况,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部门
    2023-08-31
    196人看过
  • 国家建设用地变更如何审批
    法律咨询:国家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如何审批?律师的回答是:国有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来源,应当尽量利用;国有土地或者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不能满足国家建设需要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按照城乡规划使用。集体土地使用面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问题,应先办理用途变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2023-05-02
    356人看过
  • 农用地(耕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一、如何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根据规定,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的手续如下:1.提出建房申请。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的,由农村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协议。2.审核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公示情况、农村村民建房协议送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3.确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围。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核村提出的建房申请,并核定建房申请人名单送区(县级市)规划、国土房管部门备案。经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县级市)规划部门申请村民住宅用地,由区(县级市)规划部门根据村
    2023-05-05
    365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修建如何办手续
    一、集体建设用地修建如何办手续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开具《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2、受理后准予审批的,在承诺时限内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申请人取件。依法不能批准审批的说明原因,书面答复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二、集体建设用地申请条件是什么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2、项目用地选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3、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和规划设计要求;4、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涉及承包土地的,应给予承包户补偿;5、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6、已取得发改部门的批准文件;
    2023-05-06
    43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无合法建设审批手续(如违法建设)?
    1。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是违法的,因此租赁合同无效。2。宽限期:租赁合同所涉及的房屋虽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造”,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法院仍然认为合同有效一审结束前系法院的“官司”。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出租人仍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实际使用年限支付“房屋占用费”,标准可以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4。如果租赁合同无效,双方的损失如何?租赁合同无效时,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同意装修的,没有附设装修的,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以转租给出租人;没有附设装修的,可以由承租人拆除。因拆迁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出租人同意使用所附装修的,可以转换为出租人的所有权;出租人不同意使用的,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修或扩建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23-05-07
    448人看过
  • 农村房屋建设如何获得审批?
    未经过审批的建房就是属于违建房,政府一般是不会进行强制拆除,但是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拆除工作。对于违法的宅基地,应该查明土地历史的使用情况与现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及其相关用地政策的,在依法补办用地批准的手续后,再进行登记发证。未批先建,属于占用村庄宅基地拆旧建新并且符合建房条件的,合法的面积将给予补办手续。宅基地认定申请审批有哪些程序申请人:xx,男,汉族,农民,xx省xx市人,住xx省xx市xx村100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事实和理由: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
    2023-07-18
    376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其他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共同规划、开发、利用集体产业用地,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使用集体土地兴办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可依法确定使用单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用地和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至今仍继续使用的,经所在农民集体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确定使用单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方式有哪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
    2023-06-03
    492人看过
  • 审批农用地设施的步骤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一)经营者申请。(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三)县级审核。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是什么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如下:1、提交相关材料,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要提供担保相关的材料;2、审核通知单,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3、审批,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审核条件的,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4、拿着相关材料去缴费,并
    2023-07-08
    56人看过
  • 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效力如何
    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黑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标、投标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中标通知书一旦到达投标人,合同即成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2023-06-28
    216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正确区分施工合同和建设合同?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3、合同签订形式要求不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就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日常交易都是采用口头形式的,当然标的物比较贵重的承揽合同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4、人身依附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能由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甲方(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题目意见的通知
    2023-07-03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建设施工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3
      目前,由于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空前繁荣及高额的利润回报率,吸引大量的企业投入建筑行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他们一般起步时规模小、资金不足、建设能力较弱,无法取得法定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 如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调规划。预审。农用地转用。招拍挂。土地出让。建设用地批准。
    • 建设用地未批先建如何补办用地手续,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20
      建设用地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要缴纳罚款,再去补办相关手续,要看是否符合村内的建设规划,需要去村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去国土部门补办用地手续,根据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式不同,可以在建设用地分为多种类型。
    • 施工合同没有建设批手续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1
      没有施工审批程序的施工合同不一定无效。目前,一些地方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制定了相关规定。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规定,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 施工合同没有建设审批手续是否有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9
      发包人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程序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如果发包人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