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为:
1、行为人实施的销售伪劣化肥的行为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只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就不构成本罪。
一、生产伪劣化肥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生产伪劣化肥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3、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化肥,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化肥,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生产伪劣种子罪构成
生产伪劣种子罪构成条件的犯罪主体是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犯罪客观要件是行为人生产了不符合国家质检要求,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伪劣种子。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生产伪劣农药罪构成要件:一、客体: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农业生产。二、客观:违反农、林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一般主体。四、主观:故意。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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