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8:11:12 361 人看过

发布部门:陕西省卫生厅发布文号:陕卫法发[2005]11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我省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报告责任主体1、用人单位;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3、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二、职业病报告管理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2、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为了保证职业病报告不重报、不漏报,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即不论隶属于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一律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统一汇总上报。职业病报告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直接报告。对于确诊职业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3、法定报告人责任法定职业病报告责任人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职业病报告类别及时限职业病报告分为急性职业病报告、非急性职业病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1、急性职业病报告①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疑似急性职业病均应立即向当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报告;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以上职业性炭疽,初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③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上职业病报告在实施紧急报告后,应由确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在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死亡的职业病病人),应在15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报告。3、疑似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或接诊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30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职业病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4、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执行。5、职业禁忌症劳动者管理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发现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在30日内书面报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四、职业病报告卡1、职业病病人报告卡①职业病报告卡,用作除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以外的职业病报告;②尘肺病报告卡,用作尘肺病的报告;③农药中毒报告卡,用作除农业生产中毒以外的农药中毒的报告;④放射性职业病报告卡(试行),用作放射性职业病的报告。2、疑似职业病报告卡①疑似职业病报告卡(试行);②疑似尘肺病报告卡(试行)。五、报告程序根据《中国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手册》的规定,职业病报告实行地方逐级上报程序(即报告责任主体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单位汇总后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各地统计报告管理机构请在详见“陕西省卫生监督信息管理通讯录”(www.wsjds.com)。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辽政办发[2002]6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全国职业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在近期基本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我省职业卫生工作形势的严峻性我省是重工业基地,各类职工人数较多,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据统计,全省现有工业企业25万个,劳动力人口近2000万,其中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劳动力人口为1200万。职业病已经成为我省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卫生问题之一。建国以来,我省的国有企业累计发生职业病患者69129人,死亡16901人。职业病危害涉及30多个行业,其中以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化工、机械、建筑装修
    2023-05-03
    280人看过
  •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劳动厅发布文号:陕劳发[1995]108号各地、市劳动(劳动人事)局: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自1987年在全省逐步开展以来,对深化劳动制度改革,督促企业和职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法律形式确立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保证作用。几年来,通过劳动合同鉴定工作,纠正了大量违法和无效劳动合同,加强了劳动合同管理,提高了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有效地避免了劳动争议。随着我省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推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应有的作用,现就加强我省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都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全同期限已满既不终止又不续订所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全部责任。二、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
    2023-04-22
    375人看过
  •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发布文号:皖价医[2010]239号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通知(皖价医〔2010〕239号)各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医疗机构:为规范医疗器械价格行为,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患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精神,现就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管理范围。凡《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另外收费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费;可单独收取的医疗器械费用,按本文规定实行管理。省属医疗机构(含解放军、武警医疗机构)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价格监管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厅、省人社厅负责;市属及以
    2023-04-24
    164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理土地的观念得到增强,土地管理工作有了一定改进。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依法管理土地的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现象继续有所发生。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开展宣传教育。我省耕地不多,人均仅有二亩左右;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绝大多数地方同有宜农荒地可供开垦。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国家建设的发展,人多地少的矛盾必将日渐突出和严重。因此,十分爱惜每一寸土地,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就更加显得迫切和重要。如果放松管理,用地一旦失控,必将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实施办法》,宣传土地
    2023-04-22
    423人看过
  •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省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市、县、自治县爱卫会:为做好我省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防治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6]74号文)的精神和省政府对当前我省乙脑防治工作的指示,省爱卫会号召各市县爱卫会在近期尽快结合本地除四害、改水改厕、文明生态村建设等工作开展一次清除蚊媒孳生场所的专项群众性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泛开展以灭蚊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流行。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的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传染病。病毒主要侵犯大脑,又称大脑炎,患病死率、致残率均高。目前正值乙脑高发季节,我国除西藏、新疆、青海外,全国其他省区均为乙脑流行区,我省属于该病高发区。乙脑流行的特点是:(1)乙脑通过蚊虫传播,因此有严格的季节性,主要在夏秋季流行,约90%的病例发生在7、8、9三个月,南方提前一个月;(2)高度的散在性,很少
    2023-04-23
    443人看过
  •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建筑科技的进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不断增多。为了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早在2002年,我们就全文转发了建设部111号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为了帮助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准确判断建筑工程是否超限,我们对建设部给出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印发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最近,我们又根据建设部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印发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细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省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省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
    2023-04-22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的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和原“五七工”、“家属工”超龄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省人
    • 关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新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信息以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信息等资料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 关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7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二)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分类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 重庆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工作的通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市能投集团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13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8]13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4]80)
    • 山西省人社厅办公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5
      1楼 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0]1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