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陕西省卫生厅发布文号:陕卫法发[2005]11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我省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报告责任主体1、用人单位;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3、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二、职业病报告管理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2、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为了保证职业病报告不重报、不漏报,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即不论隶属于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一律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统一汇总上报。职业病报告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直接报告。对于确诊职业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3、法定报告人责任法定职业病报告责任人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职业病报告类别及时限职业病报告分为急性职业病报告、非急性职业病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1、急性职业病报告①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疑似急性职业病均应立即向当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报告;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以上职业性炭疽,初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③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上职业病报告在实施紧急报告后,应由确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在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死亡的职业病病人),应在15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报告。3、疑似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或接诊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30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职业病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4、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执行。5、职业禁忌症劳动者管理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发现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在30日内书面报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四、职业病报告卡1、职业病病人报告卡①职业病报告卡,用作除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以外的职业病报告;②尘肺病报告卡,用作尘肺病的报告;③农药中毒报告卡,用作除农业生产中毒以外的农药中毒的报告;④放射性职业病报告卡(试行),用作放射性职业病的报告。2、疑似职业病报告卡①疑似职业病报告卡(试行);②疑似尘肺病报告卡(试行)。五、报告程序根据《中国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手册》的规定,职业病报告实行地方逐级上报程序(即报告责任主体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单位汇总后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各地统计报告管理机构请在详见“陕西省卫生监督信息管理通讯录”(www.wsjds.com)。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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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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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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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的通知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和原“五七工”、“家属工”超龄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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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新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信息以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信息等资料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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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7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二)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分类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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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工作的通知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市能投集团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13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8]13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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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社厅办公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51楼 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0]1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