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合同中可要求赔偿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7:21:11 239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上述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劳务派遣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者是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用工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建立用工关系的;

(7)因被派遣劳动者以胁迫的手段使劳务派遣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者是被派遣劳动者以胁迫的手段使用工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建立用工关系的;

(8)因被派遣劳动者乘人之危,使劳务派遣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者是被派遣劳动者乘人之危,使用工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建立用工关系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被派遣劳动者因以上(1)-(9)种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被派遣劳动者因以上(10)-(11)种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稳定,但是权利都是可以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权益就会得到保障。会有《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情形下劳动争议的处理
    为有利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作出了明确规定(第22条):即在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在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如果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劳动者不仅可以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企业——用人单位,作为被告,还可以同时将具体用工的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与劳务派遣企业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对于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由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从法律上予以了确认,因此,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仅涉及到劳动者和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企业,更涉及到接受派遣劳务的用工
    2023-06-10
    2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刘铮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了规范。一项调查显示,江苏无锡市的外企员工占全市企业职工总数的15.9%,但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却占了全市劳务派遣工总数的17.7%。有的外企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人数已大大超过企业职工人数。此外,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转为劳务派遣工的现象。为解决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这预防了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合作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的规定。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说。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外,还规定了
    2023-06-09
    489人看过
  • 劳动者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情形
    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023-05-01
    49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本合同仅适用劳务派遣劳动者)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社会保险个人编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三)乙方的工作地点:.(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023-06-09
    35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
    1.知情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2.获得报酬权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3.工伤赔偿权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
    2023-06-14
    18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后的赔偿计算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被派遣劳动者因被用人单位退回或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取决于解雇原因,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雇是否有补偿。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2023-11-11
    363人看过
  • 公司改劳务派遣是否能要求赔偿
    公司改劳务派遣是否能要求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务派遣的,那么就没有经济赔偿;2、如果协商不一致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争取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是否能回购股权公司能回购股权。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
    2023-08-02
    47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不是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主体。被派遣劳动者在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存在过错,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再派人到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从事同样的劳动。2.在被派遣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和法定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
    2023-03-22
    424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如何评定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中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来认定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一、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用工单位劳动者的哪些权利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1、依法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2023-03-19
    2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哪些情形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将会终止效力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8-13
    373人看过
  • 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如何认定,逆向派遣合同中的效力
    一、逆向派遣遣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从属性”,学者将其称为“人格从属性”。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中,“人格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高度重合,强调雇主对雇员在特定生产场所、劳动方式、组织规则方面的控制,形成标准劳动关系。但就劳务派遣而言,显然是一种非标准劳动关系。所谓劳务派遣,是指雇用劳动者但不使用劳动者,不招聘劳动者但使用劳动者的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劳务派遣由三方当事人来完成,包括派遣单位(即实施派遣行为的雇主)、接受单位、被派遣人员。其具体关系为:(1)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动力派遣合同,接受单位为派遣单位提供的劳动者派遣服务支付费用。(2)派遣单位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向被派遣人员支付工资。(3)接受单位无需对被派遣人员进行招募,他只对被派遣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后者为前者工作和提供服务。在时间上,受派遣劳动者是由派遣单位招聘后,先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
    2023-04-04
    87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加班及合同的违约赔偿
    法律咨询:我和某单位签订一年期劳动派遣合同(20100201~20110131),约定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用工单位是五天轮休,也就是说每月大概有五天休息。每月的超法定月标准工作天数的加班基数如何确定?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880/月,法定假日实发加班工资161/天,而每月到帐工资又时多时少很不固定,加班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计算基数呢?原合同期间我就加班及合同一事和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反映无果,逾期后我还在继续上班,单位未提出异议。现在迫于现状我打算离职,需要提前书面告知吗?赔偿金单位要支付吗?标准是怎样确定的?事实劳动期间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律师解答:一、具体解析:具体怎么来计算加班的基数,具体报酬的确定,一般是用人单位根据自己单位情况来具体确定的,只要是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允许的。你如果就此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来解决,根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
    2023-06-08
    138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二)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
    2023-04-03
    485人看过
  • 解除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条件: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什么是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企业根据有关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的劳
    2023-07-06
    9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组织的要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6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1、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
    • 哪些情形需要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2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劳动合同到期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合同终止可请求赔偿吗?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下面由法律经验告诉你哪些情形会得到赔偿。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怎么解除劳动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38条,用工单位在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派遣单位可以依据有关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 第三方劳动派遣合同的能向用工单位要求赔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9
      如果未支付工资或加班费,这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是其它,如未给你买社保,没签合同之内与第三方无关,你只能要求你的雇佣单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