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适当变更和解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4:32:42 413 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终止是指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提出辞职。近日,本网民声热线接到多位读者的来电,咨询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兰溪市民杨先生在市区某服饰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目前,在企业工作了半年,前不久,他的朋友找到他,想叫他一起去上海发展。考虑到现在的这份工作没有什么前途,他向企业负责人口头提出辞职。但负责人以还在劳动合同期内为由予以拒绝。在合同期内就不能提出辞职吗?杨先生心里有些困惑。

家住兰溪市游埠镇的金先生今年50多岁,在当地一家企业工作了六七年,最近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后发现患有肾炎。随后,他向企业提出辞职。虽然企业表示同意,但是到了发工资时却被发现扣除了300元。

记者在接听民声热线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劳动者因为不懂相关规定、随意辞职等而被克扣工资的现象。那么,劳动者怎样解除劳动合同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合法权益呢?昨天,记者向兰溪市劳动监察大队做了咨询。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就是说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也就相应地承担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应完全地履行这些义务,直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为止。

不过,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是不可以变更和解除的。根据规定,在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便可合法地变更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一定的形式要件和时间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做满三十天的,即使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也可以离开用人单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又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更改新公司可以叫劳动合同变更还是解除?
    更改新公司是劳动合同的变更,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可以约定吗?可以,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2023-06-23
    4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变更鉴证证明书
    一、劳动合同解除变更鉴证证明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原《劳动合同书》做如下变更: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2)不定时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3)综合计算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三、按《专项协议清单》所列培训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专项协议内容,作为原合同重新约定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四、按《规章制度告知清单》所列规章制度内容,作为原合同在劳动报酬、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重新约定的条款,甲乙
    2023-06-10
    183人看过
  • 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是否可以解除
    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与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须具有《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应条件,否则须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
    2023-03-17
    462人看过
  • 法人变更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法人变更后不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依法解除,法人变更不影响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内可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四川巴中市劳动保障局王玮东案由申诉人:刘某被诉人:中国银行某分行被诉人解除劳动申诉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申诉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人称:我是中国银行某分行一名代办员,合同制职工,丈夫是现役军人。2001年7月31日单位通知我被解除劳动合同,而我正值怀孕期间,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单位理应给予我特殊照顾,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被诉人辩称:解除刘某劳动关系是根据省行机构改革要求进行的。单位召开大会宣布了省行内部裁员及减
    2023-07-07
    129人看过
  • 岗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解除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整,属于法律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如果出现劳动者所在公司迫于市场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势变更下,公司可与劳动者协商工作岗位的调整,即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公司在与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公司调岗安排,就意味着劳动者与公司不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这时,公司有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你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一、岗位变更时能否调薪?如果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也可以同时调整其劳动报酬?
    2023-04-07
    76人看过
  •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劳动法》关于如何处理签约、续签、变更、,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如下:I.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十二条总公司应安排在员工正式试用期的第一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和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一方不同意续签的;(2)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已完成约定的工作;(3)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在劳动合同终止前30日,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员工收到通知后,应按规定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总部三、劳动合同续签第十四条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期限届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向通知。员工返回收据并同意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变更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应当变更;签订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同意
    2023-05-07
    212人看过
  • 解除合同前协商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
    解除合同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情形如下: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后仍不称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协商提前解除合同(一)如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因此建议员工不要主动提出是由自己提出离职的,可在双方解除协议中回避这个问题,以免轻易丧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二)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三)如员工在跳槽时,没及时交接工作,造成企业损失的时候,容易承担赔偿责任,又或者员工返还资料或财物的同时,没有让企业签收回执,如碰到企业恶意打击报复,主张员工从未
    2023-07-05
    401人看过
  • 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不成不能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企业要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2)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若企业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因职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变动职工的工作岗位,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
    2023-04-22
    3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书》更适用《公司法
    事件回放:宋某和吴某分别为北京某制药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二人与公司依法签有《劳动合同》。2006年11月1日,公司因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免去宋某总经理职务,同时免去吴某人力资源总监的职务。2006年12月,宋某与吴某分别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额外补偿,并分别出具了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书》,按照合同变更书内容的约定,公司应一次性给两人分别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税后)、300万元(税后)。经该公司最终确认,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并不知悉这两份《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存在。2007年4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制药公司支付宋某违约金500万元(税后)、支付吴某违约金300万元(税后)。制药公司不服,于2007年4月26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据该公司透露,《劳动
    2023-06-09
    31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能适当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其他。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2023-07-26
    3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应该和当事人协商吗
    劳动合同变更是需要一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才能去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如果一方擅自变更,而对方不同意的,该变更行为不对对方产生效力。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都有哪些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1、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2、根据协商内容拟定好相关的合同条款;3、查验相关证件材料;4、当事人签字盖章。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3-06-26
    2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和开除哪个影响更大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开除更严重一些。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1、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2、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由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因违纪而被开除或除名,尽管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不属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因而不用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23-07-12
    474人看过
  • 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
    劳动合同是为了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要提前通过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还要平等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
    2023-07-01
    395人看过
  • 和外国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一、和外国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于外国人,但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外国人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办理合法的证件后才可以适用。若未办理相关证件,则该行为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权利将不受保护。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二、就招聘外国人就业及应当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包括:1、首先,外国人在我国就业必须证件齐全。《出境入境
    2023-04-13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什么条件,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8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和变更问题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劳动报酬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
    • 劳动合同变更后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后怎
    • 解除劳动合同前可以适当调岗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9
      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不以调岗为前提。 劳动合同解除,一般要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 首先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尚在试用期内,则提前3日通知即可。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