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05:14 221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的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包括需要证明的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还包括其他需要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事实。所有与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事实都是需要证明的对象。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

证明对象又称证明客体,是指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加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要件事实。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辨、反驳和提出反诉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其他事实,都是需要证据加以证明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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