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拍卖:法律规定与实践探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6:04:58 237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拍卖的,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竞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但是,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山丘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条规定表明了,土地所有权可以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禁止拍卖,只有归还国家后才能进行拍卖。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所以,拍卖不仅是可以的,还是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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