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6 23:45:16 140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办理材料

改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1份,dwg格式电子文档1份)

建设单位关于承担拆除、改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和采取临时措施等费用的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现状市政排水设施勘察技术报告(原件、电子文档各1份)

申请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的,提供证照编号(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申请者是企业的,提交证照编号(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包括地点、原因、内容、工期、可能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造成的影响,应采取应急补救措施,以及所需费用和保障措施等,(原件1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件)

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业务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联系电话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的公开。实施机关应在网站、办理大厅公开受理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2)申请接收。实施机关应接收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的本事项的申请,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3)登记。受理人在接收到申请后,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收时间。

4)申请编号。实施机关网站在完成申请材料登记后自动生成一个申请编号。

5)收件凭证。系统自动进行登记,并自动生成收件凭证。

6)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实施机关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

2.受理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对于网上提交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回执》;经审核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系统自动生成《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文书可通过网上打印、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4)审查方式确定。采用书面审查与技术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3.审查

(1)技术审查

1)委托。委托技术审查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工作。

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要求对技术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如技术报告需要修改、完善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技术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改的技术报告。

(2)审批审查

实施机关自收到技术审查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及技术审查意见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处领导审核。

4.决定

(1)决定程序

1)决定的权限。由决定人做出审批决定。

2)决定结论的确定。决定包括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3)决定的时限。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行政审批证件。

4)决定文书。对审批通过的,实施机关应做出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2)证件制作与送达

1)证件制作

对准予许可的,制作《深圳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

2)证件送达主体

证件送达主体为负责受理本行政许可的水务主管部门。

3)送达方式和时限

a)实施机关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其中,实施机关做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应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b)决定文书可以通过网上打印、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c)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决定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归档

档案资料应包括本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档案归档要由专人负责,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

(4)决定公开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审批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的公开。实施机关应在网站、办理大厅公开受理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2)申请接收。实施机关应接收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的本事项的申请,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3)登记。受理人在接收到申请后,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收时间。

4)申请编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申请的,实施机关应即时提供申请编号。

5)收件凭证。受理人通过窗口接收申请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证。

6)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实施机关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申请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实施机关应告知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人通过书面提出申请的,实施机关应告知申请人需符合申请的法定形式。

2.受理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通过窗口接收申请的,经审查,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出具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证,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a)申请属于受理范围的,且申请材料符合办事指南公示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回执》以及《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

b)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实施机关应不予受理,制作《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理由(其中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还应告知当事人有权受理的机关名称),向申请人送达,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c)作出受理决定后,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受理机关应检查并留存申请人或者其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撤回申请的报告,申请人签收撤回材料凭证,经登记后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实施机关认为有需要的,可以留存一份申请材料(或复印件)。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文书可通过网上打印、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4)审查方式确定。采用书面审查与技术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3.审查

(1)技术审查

1)委托。委托技术审查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工作。

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要求对技术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如技术报告需要修改、完善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技术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改的技术报告。

(2)审批审查

实施机关自收到技术审查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及技术审查意见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处领导审核。

4.决定

(1)决定程序

1)决定的权限。由决定人做出审批决定。

2)决定结论的确定。决定包括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3)决定的时限。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行政审批证件。

4)决定文书。对审批通过的,实施机关应做出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2)证件制作与送达

1)证件制作

对准予许可的,制作《深圳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

2)证件送达主体

证件送达主体为负责受理本行政许可的水务主管部门。

3)送达方式和时限

a)实施机关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其中,实施机关做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应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b)决定文书可以通过网上打印、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c)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决定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归档

档案资料应包括本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档案归档要由专人负责,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

(4)决定公开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审批结果,并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1995年)

第二点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2项。(一)保留34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5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交通运输部门5项: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国土资源部门4项: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供地方案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水利部门3项: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海洋部门3项: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非重特大项目)。环境保护部门2项: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核发。气象部门2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能源部门2项:煤矿项目核准后开工前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实施的初步设计审批、核电厂工程消防初步设计审批。发展改革部门1项:节能审查意见。公安部门1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安全部门1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国防科技工业部门1项:军用核设施(含铀尾矿〔渣〕库选址、建造)安全许可。民航部门1项:民航专业工程及含有中央投资的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宗教部门1项: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移民管理机构1项: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人民防空部门1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

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

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深圳市排水条例》(1999年)

第十一条第三款因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移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规划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承担重建、改建费用。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资源化利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标准号GB18918-2002,发布时间为2002年12月24日,实施时间为2003年7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2022-02-22
    173人看过
  • 天津津南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滩地种植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本事项无需受理条件。二、办理材料暂无三、办理流程暂无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八里台镇综合执法大队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无六、办理机构八里台镇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暂无法定依据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
    2023-12-12
    439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哪些要求
    一、办理条件1、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供水设施工程选址及布局合理;3、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业规范和要求;4.符合供水行业的规范要求。二、办理地点连山县社会服务中心1楼大厅三、办理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内容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四、办理时限18(工作日)五、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2023-05-28
    453人看过
  • 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移动、改建、占用公共排水设施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1、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2、符合城市排水规划、技术规范以及对周边管线保护要求;3、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合理的处理措施。二、办理材料提供真实材料义务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分厅(根据实际修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
    2023-05-29
    152人看过
  • 毕节水利建设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申请条件: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资格:项目法人是否可以委托办理:是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表》申请表?原件2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申请人《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报告?原件2份申请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023-11-30
    362人看过
  • 深圳龙华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1、不得危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2、新建筑物、构筑物的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相协调。3、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4、应符合已公布的文物保护规划的相关控制要求。二、办理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网上核验申请材料。
    2023-05-31
    128人看过
  • 地下水、地表水和临时用水指标核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a)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地下水、地表水、地热水等非生活用水户;b)新、改、扩等建设项目临时用水非生活用水户;c)供暖、游泳场馆等季节性用水非生活用水户。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形式审查——纸质审查流程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7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市水务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2005年修正)第12条、第16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2023-05-09
    425人看过
  • 东莞虎门镇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除依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外,应当报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后,应当事先发布航行通告。2)在渔港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影响通航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施工前发布航行通告。在渔港区域范围外从事工程建设等活动可能导致港区淤积、水文变化或者危及渔港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二、办理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2023-05-09
    220人看过
  • 佛山三水区受理华侨回国定居申请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华侨申请回原户籍注销地定居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境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者连续6个月内累计居住满90天;(二)在拟定居地有稳定的住所,即本人或配偶在当地有自有房产,或者在当地直系亲属、其他亲属有自有房产,自愿提供其长期居住;(三)有稳定生活保障,即具有以下之一的生活来源:1、本人受聘境内企事业单位或者自主创业,有稳定的收入;2、本人在境内有退休金、养老金领取;3、本人有足以保障稳定生活来源的积蓄,具体数额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本人境内亲属承诺愿意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二、符合以上第一点中规定的原户籍非本市华侨,申请到本市定居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夫妻出国前不同户籍地,或一方在国外出生,申请到配偶户籍所在地定居的;(二)在国外出生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下同)的华侨子女,申请到父母或父母户口已注销,其他具备抚养、监护能力的祖
    2023-11-23
    476人看过
  • 清远清城区排污许可证核发(注销)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2)因停产、转产或其他原因终止排放污染物的;3)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达到规定条件,不予换证;4)排污单位的资质被依法终止的;5)排污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的。二、办理材料申请书要自行撰写,内容清晰、明确,原件加盖公章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企业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开发(高新)、清城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018-03-09
    263人看过
  • 汕尾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2)申请占用、挖掘的,应符合城市道路管理的要求;影响交通安全的,应符合公安交通管理的要求;3)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4)大型建筑施工需要临时占用的,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按时恢复道路原状,按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二、办理材料由汕尾市城管执法局提供。核原件,上交复印件。适用于事业单位、其他社团组织、国家机关的申请;核原件,上交复印件。适用于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大型建筑施工需要临时占用的提供;核原件,上交复印件。按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提供。大型占用、挖掘(顶管除外)工程提供。无。核原件,上交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
    2023-05-08
    188人看过
  • 五华县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范围条件:负责县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规划同意书审查。2)符合以下全部技术条件:①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②上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二、办理材料内容清晰,准确,原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由相关单位出具,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由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具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五华分厅(网址:http://whwsbs.meizho.gov.cn/portal/department/department!detail.action?hot=4orgId=225969are
    2018-03-19
    488人看过
  • 广宁县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在县管权限水利工程设施和县管权限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范围内2.技术条件:迁移、损坏县管水利工程设施的,采取补救措施或按重置价赔偿;(2)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承担相应的管理维修费用;(3)占用、影响县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负责兴建等效替代工程。二、办理材料申请人出具,需加当地村委会、水利站意见和盖章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单位出具所在工程管理单位出具公安局出具,复印件需与原件相符所在镇政府出具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宁县一体化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
    2023-12-10
    482人看过
  • 深圳罗湖区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建筑类)(城市更新项目)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情形的,可申请办理:1)属于城市更新项目2)不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或建筑物位置、平面、立面、结构、层数、功能等重大变更3)对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无重大影响4)通过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修改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5)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公共设施部分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6)同一项目申请施工图修改备案原则上不超过两次。7)修改内容涉及需移交的公共设施及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和创新型产业用房等政策性用房变化的,还应征求接收单位的意见。二、办理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质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
    2023-12-10
    4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施工范围可能影响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实施下列施工可能影响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二)在排水干管、直径八百毫米以上的排水管道或者排水泵站外侧十米范围内进行取土、挖掘、顶进、爆破、钻探、打桩等施工的;(三)在排水干管、直径八百毫米以上的排水管道或者排水泵站外侧实施基坑工程,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30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环保、国土、水利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并制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0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 (三)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相应的良好业绩和维护运营经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风险提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
    • 禁止从事哪些危及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一)损毁、盗窃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二)穿凿、堵塞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三)向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四)向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五)建设占压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六)其他危及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 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怎么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0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公共排水设施由市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二)自用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三)住宅的化粪井及其与住宅相连接的管道,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四)污水处理设施由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无法确定维护管理单位的城市排水设施,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委托相关单位负责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