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服刑人员可以监外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6:30:13 159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具体的需要进行鉴定是否属于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判刑了能不能监外执行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监外执行,满足下列条件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监外执行有什么限制

适用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有: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翻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拘役能否申请监外执行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265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精神病人的监狱服刑问题
    精神病犯人被判刑后,会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和服刑。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经批准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精神病犯人被判刑后,会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和服刑。如果是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是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的,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版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3-10-29
    236人看过
  • 精神病监外执行申请书范本
    一、精神病监外执行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姓名等自然情况)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准予被告人李小x监外执行。申请事实和理由:李小x患有强度的精神疾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空洞型肺结核等重病,生命垂危,请求法院对其准予监外执行。李小x于2009年12月9日被荔湾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时公安机关欲将其送去荔湾区看守所关押,但看守所对李x新体检后,认为李小x病重,生命垂危,不予收押;当晚公安机关立即将其送往广东武警总队医院抢救,才挽回李x新生命。由李小x病重,从拘留的当日至今,李小x均被关押在武警总医院的治疗,若离开医院,李小x随时有生命危险。由于李x新疾病严重,病史长,患有多种慢性病。其中肺结核病病史已有十多年,肺部已形成空洞,平时常有吐血情况出现,曾多次发病入院医疗,早在2005年1月在中山医科大学住院时,经查已发展到双上肺浸润型肺结核,且具有高传染性,需长期服药治疗,病情也一直恶化;另外,糖尿病病史
    2023-04-13
    120人看过
  •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该如何执行
    一、服刑人员监外执行该如何执行?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
    2023-04-28
    349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能贷款吗
    一、狱内服刑人员如何监外执行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
    2023-02-25
    301人看过
  • 狱内服刑人员如何监外执行,无期徒刑能监外执行吗
    一、狱内服刑人员如何监外执行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
    2023-06-19
    55人看过
  •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期间会被收监吗?
    一、服刑人员监外执行期间会被收监吗?服刑人员监外执行期间如果违反了以下规定就会被收押:《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二、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
    2024-02-05
    147人看过
  • 精神病患者是否适合进行监外执行?
    精神病,如果患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精神病生孩子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离婚与否的标准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生孩子与否没有关系。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因患有精神病,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023-07-06
    250人看过
  • 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可以申请缓刑吗
    缓刑人员离婚,监护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一、精神病的监护人有无顺序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2023-04-01
    256人看过
  • 精神病是否会在监狱服刑
    如果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患上精神病的,执行机关应该对其监外执行。按实际情况,如果是精神病人涉嫌刑事责任的话,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可以进行强制医疗的。不需要让监狱进行收监服刑。亦、精神病犯罪的判刑方法如下:1、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2、如果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则不需要量刑处罚;3、但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属于应负的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如下:1、犯罪时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2、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3、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精神病人犯罪是否负责精神病人犯罪是否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2023-07-27
    379人看过
  • 公职人员精神病可以开除吗
    公务员在患病期间,有权申请病退休养,但是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在得到批准之后才得以实施。病退之后,他们有权依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享有养老金以及其他各类福利待遇,国家也将对他们在生活和健康方面提供必不可少的服务与援助。此外,政府还会积极鼓励并支持他们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加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共同推动社会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024-05-02
    315人看过
  • 可以取消精神疾病的监护人吗
    一、可以取消精神疾病的监护人吗可以取消精神疾病的监护人。1.监护人的确定和变更均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旨在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的产生方式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而监护人的变更或终止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精神疾病的监护人一旦确定,便不能随意取消,除非满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3.在实际情况中,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包括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起居、保障其人身安全、管理其财产等。如果监护人未能履行好这些职责,可能会对被监护人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法律对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二、法定监护人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监护人的确定遵循一定的顺序和原则。1.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是当然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
    2024-07-12
    65人看过
  • 精神病可以保外就医吗
    需要看所犯精神病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情形来进行判断。《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六条对依法留所执行刑罚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守所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时将书面意见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023-04-21
    439人看过
  • 精神病人可以申请更换监护人吗
    一、精神病人可以申请更换监护人吗精神病人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包括对自己的监护人异议行为,因此精神病人自己无法要求变更监护人,变更精神病人监护人只能由精神病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或者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并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朋友提出要求后,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二、监护权的主要内容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2023-05-06
    142人看过
  • 被执行人是精神病还要执行吗
    被执行人是精神病人的,如果是执行财产的,法院可能执行,但要保留其生活基本所需及必要的治疗所需费用、看护费用,如果是执行相关人身利益的,法院应该中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
    2023-06-13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精神病可以监外执行,判刑后什么条件可以执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精神病人坐牢了精神病人能申请监外执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23
      对于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具体的需要进行鉴定是否属于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除此之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精神病患者可否能够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精神病患者如何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5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新刑诉法第254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关于《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对“严
    • 精神病监外执行(法庭监督)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
    • 精神病监外执行的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0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