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82]164号文件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12:34 394 人看过

在贯彻党的调整国民经济方针、进行工业调整工作中,我省各地、市特别是南京、无锡、苏州、徐州等城市,都根据国家经委和原国家机械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对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等工艺专业化进行了认真的调整和改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最近在徐州召开座谈会的统计,全省十一个市原有铸、锻、热处理、电镀厂、点共为二千六百二十四个(不包括南京市三县),其中铸造厂、点为六百五十五个,锻造厂、点六百八十六个,热处理厂、点五百四十四个,电镀厂、点六百零四个。各市规划一九八五年前建立铸、锻、热处理、电镀中心共一百六十六个,其中铸造中心五十个,锻造中心三十九个,热处理中心三十三个,电镀中心四十四个,另外仍需保留的厂、点九百八十七个,其中铸造二百九十四个,锻造二百五十六个,热处理二百二十六个,电镀一百六十一个。规划撤销铸、锻、热处理、电镀厂、点一千四百七十一个,其中铸造三百七十六个,锻造三百六十四个,热处理三百四十三个,电镀三百八十八个。到今年五月底止,全省十一个市按专业化调规划已撤销铸、锻、热处理、电镀厂、点二百零九个,其中铸造五十三个,锻造二十七个,热处理五十七个,电镀七十二个。上述规划全部实现,不仅将对促进工厂的专业生产,改组大而全,小而全,减少重复生产建设,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搞好城市规划布局,改善城市环境,减少污染,增进人民身心健康,也是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各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都很重视这项工作,领导亲自抓,推动了这项工作的较快发展。

当前,随着工艺专业化工作的开展,各地反映在财政税收、物资供应、产品价格、劳动工资奖励等方面有若干政策性问题急待解决。这方面有的国家经委和财政部已有规定,需要在我省具体落实;有的要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作些补充规定,以利各地执行。现就各地反映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如认为可行,请批转各地执行。

(一)关于工艺专业化的税收问题。根据财政税(81)财税字第224号文件规定的精神,为了促进工艺专业化,对于原由全能厂转到工艺协作中心或专业协作点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生产任务(包括转承撤销厂点的任务),为照顾协作中心建立初期的实际情况,经财政部门,可给予两年以内免征工商税的照顾;同时,专业协作厂、点必须相应降低协作价。

为了减少重复征税,财政部已在天津市进行增值税试点。暂按百分之六的增值税率征税。在财政部征发的《增值税暂行办法》中,规定对机器机械、农机具和几项日用电产品,将其工业环节交纳的工商税改征增值税,由各地选点试行。但对加工收入如何实行增值税,待省财政厅请示财政部明确后另行下达。

(二)关于铸、锻、热处理、电镀厂点的技术改造问题。根据国务院国发[1982]15号《关于现有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技术改造的决定》的精神,鉴于这些行业长期以来技术改造未能得到重视,设备老化,技术陈旧,计量测试条件差,产品更加严重落后的状况必须加以改善。除了国家和省内的今后的技术改造中有重点地加以支持以外,各地亦应予以重视。对于铸、锻、热处理、电镀行业的设备折旧应予适当提高,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统一的分类折旧率,待国务院批准后下达。

(三)关于工艺协作厂、点的贷款问题。工艺专业化是工业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现代工业发的必然趋势。为了扶持工艺专业化的发展,在目前国家投资有限的情况下,银行应在资金上给予支持,鉴于目前工艺协作厂或协作中心正在调整改组,省财政部门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每年小额贷款范围内,给予享受税前还款。

(四)关于工艺协作厂、点的价格问题。工艺协作厂、点的加工件价格,一般的应低于原来全能厂自制价价格,做到质量好,价格便宜,服务周到。各地经委和工艺专业化领导小组会同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82]106号关于发布《物价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对专业化协作产品,按照规定制定企业的内部协作价格”精神,制定工艺加工价格的具体方案,经同级物价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执行,并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案。

(五)关于工艺协作厂、点的物资供应问题。对于工艺协作厂或车间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和电力供应,由各市工业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经市工艺专业化领导小组核定,由物资和电力部门纳入国家计划,按国家规定的调拨价保证供应,并按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物资总局的有关规定,批准实行煤、电、油和有色金属节约奖。

(六)关于工艺协作厂、点工人的工资待遇问题。铸造、锻造行业的工人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随着工艺专业化事业的发展,这些厂、点的生产工人劳动更加集中、繁重,操作工人很辛苦。为此,对铸造、锻造专业厂、点的造型、混砂、清砂、大炉浇铸和锻工、司炉工等工种,可与当地劳动部门研究试行计件或超产计件工资制。同时,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应重视对铸、锻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补充新工人,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后继无人。

(七)关于工艺协作厂、点的奖励问题。工艺协作中心一般要承担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撤销厂、点的协作件加工任务,劳动量比原来分散在全能厂大大增加。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可在上交利润中提取适当的比例作为奖励基金,奖金发放水平可略高于原全能厂水平。

(八)加强对工艺专业化的领导。工艺专业化,各地结合工业调整,做了大量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初步规划。但是这项工作量大,任务重,政策性强。因各级政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工艺专业化工作的领导,各个工业城市应建立工艺专业化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个工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市机械工业局也应设立专管部门或专职人员抓此项工作,以保证工艺专业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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