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9:30:26 113 人看过

一、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1、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3、《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五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案情介绍

2006年3月,在被告人李志强担任畜牧局草原监理站负责人、被告人王浩担任畜牧局副局长(主管草原监理站)期间,部分村民要求承包村周围的草塘,二被告人在未确定所要承包的草塘是草原还是林地,是否属于经市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的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及土地权属的情况下,超越职权,自2006年4月1日起,以草原监理站的名义陆续与10名村民签定草原承包合同,将林业局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以草原名义发包374.7亩,并以草原建设补偿费名义(改变草原用途才收取此项费用)收取人民币17,184.00元(已交到畜牧局)。畜牧局草原监理站以草原名义发包林地的行为,导致158.25亩林地遭到开垦破坏,被开垦的林地,除39.9亩未耕种外,其余林地已全部耕种农作物大豆,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298037.50元。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求征用与占用土地都须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并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因此,负责审批职责的单位就应当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征用即指国家依法使用个人或集体的房产、土地等。占用即指对土地事实上的控制、管理与使用。不管是征用土地,还是占用土地,土地管理法规都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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