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否合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14:09 186 人看过

传统法治否认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主张“无法律即无行政”,英国法学家戴-雪曾将“政府没有专横的自由裁量权”作为法治三个要素构成之一。现代法治则承认自由裁量权:“由于行政事务的复杂性,立法机关不能通过严密的法律规范完全约束行政行为,不得不在事实和法律上承认行政机关的一定程度的行为选择权,即自由裁量权”,①“法治并不要求消除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而是应该使法律能控制它的行使。现代政府要求尽可能多和尽可能广泛的自由裁量权”,限制自由裁量权便成为现代法治原则的内涵之一。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自身的需要:

一是行政法律只能去表存里,全面衡量,达到原则性和具体性的统一。

执法人员只有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才能全面、正确贯彻法律宗旨,实施立法意图。

二是行政执法自身特点的要求。

行政执法是行政权力的实施过程,其社会性、渗透性、富于变化性的特点决定了行政机关必须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只有这样才能根据面临的各种实际情况,发挥主动性和灵活性,选择达到执法目的的方式与幅度,因地制宜地处理行政执法中的各种问题。

三是行政违法行为自身特点的要求。

社会危害性是确立行政处罚的核心,由于每一个违法者的个人情况、动机、目的不同,要结合每一个违法行为的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才能确定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处罚与其个人情况相适应,达到处罚教育和惩罚的双重目的。而行政立法是以“假定”为前提,无法也不可能预见到每一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只能由执法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这就要求给予执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监察调查:是否存在自由?
    不允许,简单地说,在谈话期间,一举一动必须事先报告,得到允许后才可以。立案审查的工作要求:1、纪检工作人员安排好班次,不停地跟被审查人员谈话。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休息时间;2、被审查人员在被“规”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回忆违纪问题,写交代材料。3、看好被审查人员,防止其与外界联系或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监察调查的程序如何进行的1、立项就是确定监察的项目,这是进行监察的必经程序,应书面作出。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性工作。通过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以在确定检查项目时,应注意选择具有代表性、有典型意义的事项。重要的检查事项的立项,还应按《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备案。2、制定方案和实施。这是执行检查职能的核心环节。为了使检查达到预期的效果,检查方案必须切实可行、全面细致。要组织好调查班子,必要时可针对
    2023-07-13
    104人看过
  • 自由裁量权衡量标准
    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其实质是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价值取向进行行为选择的一个过程。自由裁量权没有统一的基准,各市县自行制定裁量标准,因此也出现了市与市、县与县之间不相一致,同一违法行为所受处罚幅度因地区而异的问题。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表现1、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查清案件事实,是正确适用刑法的前提。从定罪角度说,查清了刑事案件的事实就确定了定罪的事实根据;就司法实务而言,查清案件事实的关键在于审查判断证据,而这一活动离不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2、为了获取事实“真相”,历史中曾采用过许多认识标准,如神意标准,理性标准,实践标准等。3、法官在选择适用法律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选择刑法规范是要从诸多的刑法条文中找出
    2023-07-19
    469人看过
  • 自由裁量权的分类是怎样的?
    自由裁量权的分类根据先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规定了违反本条规定的“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就是说,即可以在拘留、罚款、警告这三种处罚中选择一种,也可以就拘留或罚款选择天数或数额。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它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例如,《海关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前两宽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也就是说,海关在处理方式上(如变价、冰冻等),有选择的余地,“可以”的语义包涵了允许海关作为或不作为。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行政
    2023-06-02
    1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自由裁量权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出现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况,劳动者都是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需要赔偿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不同意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2023-07-17
    330人看过
  • 论自由裁量权在消防行政中的运用
    摘要: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它广泛的存在于各种行政权之中,消防行政权力作为行政权之一,同样需要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关键词:自由裁量权;消防行政;运用?1自由裁量权在消防行政中的表现?从我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制度来看,自由裁量权在消防行政管理领域大量存在,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行政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如《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①询问单位防火工作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等情况;②查询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资料;……根据该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可以自由选择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2)对行政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根据该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行政违法者的处罚种类可以自由裁量。?(3)对行政处罚幅
    2023-05-22
    59人看过
  • 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
    1、对事实要件认定的自由裁量。海事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和海事管理事项的性质认定酌情裁量。确认其行为是否违反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秩序。并经过调查决定是否作出海事行政处罚。2、判定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所谓情节是指事物发生、发展的因果关系和演变过程。海事违法行为的情节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包括目的、动机、心理状态和态度表现等,客观方面包括时空、对象、方式手段和危害后果等。在实施海事行政处罚时,必须认真考虑上述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违法情节。在海事法律中,有不少法条规定的是酌定情节。即在量罚时,需由海事部门酌定违法情节的范围、程度和轻重。法条中经常可见根据不同情节、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污染等模糊语言来概括、规定,其本身没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又缺乏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具体理解和适用,只有听凭海事执法人员去判定。如《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船舶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或者
    2023-04-24
    199人看过
  • 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
    罪刑相适应原则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是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出发点和核心任务之一。长期以来,就量刑而言,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要不要进行规范,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一直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如何保证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权利,反对者认为规范量刑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剥夺。我们认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尊重法官自由裁量权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科学规范,而不是剥夺,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合理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量刑规范化与自由裁量权存在一定的对立冲突。一直以来,谈到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不少专家、学者、法官往往持否定态度,原因是法律规定的局限性与现实案例的复杂多样性是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的价值基础。法律一方面要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弥补法律之不足,实现实质正义;另一方面又要尽量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以防止法官的任意裁判。法律既不能对之放得太宽,也不能管得太死。应该说,法律规定
    2023-04-22
    84人看过
  • 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运用
    诚然,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某一具体案件的过程中虽然具有自由裁量权,但其行使和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正确和适度与否,客观上和主观上还应取决于该法官对于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的正确把握程度。对此,贝卡利亚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认为,法律的精神可能会取决于一个法官的逻辑是好是坏,取决于他感情的冲动;取决于受难者的软弱程度,取决于法官与被害者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在人们波动的心中改变着事物面目的一切细微的力量。因此,一个法官在日常审理案件时,如果遇有法律漏洞,适用法律时,如果不能从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上把握,主观臆断作出不符合社会公平、公正的解释,打着法律规定法官有自由裁量权的旗号,滥用自由裁量权,就会使社会的普遍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受到损害,也有损于法官自身和人民法院的执法形象。这样当事人对法律正义失去信心。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为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的实现,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在行使
    2023-04-22
    320人看过
  • 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什么
    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现代行政权的重要内容,是19世纪末以来,政府功能从理念上发生根本性转变和行政权扩展的重要结果,也是20世纪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所享有的对行政事务有选择余地的自由处置权,一般而言,自由裁量权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须与特定的行政事务和具体的行政权相结合,从而体现出它对该行政事务的自由处置成分。作为现代行政权中最活跃的部分之一,自由裁量权在行政主体执法的各个环节都有体现,具体到行政处罚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循“处罚法定”原则的基础上,有权依法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就行政相对人的某一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范,是否应立为行政处罚案件等定性问题,以及对于已立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适用何种处罚程序、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等进行自由选择和确定。由此可见,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是行政
    2023-04-22
    223人看过
  • 行政自由裁量权在我国法律中的体现
    1、授予行政机关某种权力,行政机关可以在作为与不作为之间作出选择。2、法律法规对某种情形下所采取的某几种处置方式均列举出来,授权行政机关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处置方式。3、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主要是罚款处罚和拘留处罚,制定出一个幅度和范围,行政机关可以在此幅度和范围内自由掌握,进行处罚。4、法律法规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情节或其他情形未做出具体规定而是运用诸如“情节较轻”、“情节较重”、“必要时”等模糊、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由执法机关理解、掌握和适用。准确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是什么1、高位法优先适用规则环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省级政府制定的环保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2、特别法优先适用规则同一机关制定的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
    2023-07-24
    133人看过
  • 浅议量刑建议权和自由裁量权
    随着我国公诉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制度逐步建立并日渐完善,也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200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将量刑建议列为检察改革项目,并指定十几个单位开展试点。这项改革对于完善公诉权能、促进量刑裁判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量刑建议制度不是孤立的,是多方主体共同参与量刑过程的互动制度,在检察机关单边操作的量刑建议程序规则中,没有其他主体,特别是审判机关的参与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衔接,这就会导致出现对检察官量刑建议权的误解,甚至可能出现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权与法官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对立。两者的性质不同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权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分别属于公诉权和审判权,两者在这一层面上并不“同根”。量刑建议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就被告人应适用的刑罚,包括刑种、刑期、罚金数额、执行方式等方面向审判机关提出具体的建议和请求
    2023-06-11
    153人看过
  • 现代行政的核心是自由裁量权吗
    一、什么是自由裁量权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基于法律、法规及行政的目的和精神,针对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自由选择而作出的公正而合理的行政决定的权力。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对如何认识行政自由裁量权、如何制约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如何加强和完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等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二、自由裁量权遵循的原则(一)法定原则。应当严格限定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相当的行为适用的处罚种类与幅度应基本相当。制定和执行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当事人查阅。(三)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幅度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四)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应当引导、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三、现代行政的核心是
    2023-04-22
    380人看过
  •  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处罚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原则和标准。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具有自行判断、处理权利。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遵循公正、善意、合乎情理的原则,并且仅为正当目的,合乎法的目的。如果自由裁量权偏离乃至离法的目的,会导致行政不合理,自由裁量权也就成了个人私利、图报复的工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具有自行判断、处理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公正,就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公心,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善意,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善良的意愿,不是图报复;合乎情理,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合乎人们的正常思维,是出于一个正常人的通常考虑而做出的行为。2、
    2023-09-09
    53人看过
  • 仲裁的强制执行权是否存在?
    仲裁可强制执行。1、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当事人是可以就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当事人应按照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还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1、如果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则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如果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家也加入了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申请人可根据联合国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3、国内仲裁裁决可向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
    2023-07-12
    5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否会成为罪与非罪的裁判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会。也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 基准自由裁量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8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准: 第一,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 第三,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第四,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第三条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当原则,符合立法目的; (二)平等原则,同等情况下同等对待被处罚对象; (三)过罚相当原则,处罚种类和处罚幅
    • 自由裁量权的分类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12
      具体表现的分类: 1、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方面 即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包括在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行为方式方面 即行政机关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时,自由裁量作为与不作为。 3、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方面 4、对事实性质认定方面 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5、对情节轻重认定方面 如中国的
    • 自由行政裁量权的控制是否成为的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能,因为国家赔偿法实行赔偿范围法定原则。意思就是说赔偿的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 什么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理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理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4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例如,《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