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0:12:28 96 人看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一、最新工伤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最新工伤赔偿项目如下: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厂工伤鉴定如下:

1、医疗结束后,因工伤残职工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人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人携带的材料进行专家确认后,交付200元鉴定费;

4、鉴定办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收到鉴定材料登记之日起15日今后,单位劳动者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材料。

二、工伤期间工资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狗咬人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单位非法用工,受伤享工伤待遇吗
    单位非法用工,受伤享工伤待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
    2023-06-14
    454人看过
  • 用人单位转让后工伤待遇由新单位担
    老李是苍山某物流公司的一名老货运工,当初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7年5月,老李在一次搬运货物时,因货物从高空坠落,将其腰部砸伤。虽然单位没有给老李参加工伤保险,但经过他和家人的努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为他认定了工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4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物流公司由于无法为老李安排适当工作,于是按月发给其伤残津贴。2009年3月,物流公司进行了资产转让,没想到,新单位停发了老李的伤残津贴。老李多次找新单位交涉,新单位以原单位的资产已经进行了转让为由,拒绝再为其发放伤残津贴。无奈,老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新单位继续为其发放伤残津贴。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2023-06-10
    93人看过
  • 职工工伤享15项保险待遇单位支付6项待遇
    银行律师:针对舆论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处理有关工伤事件过程中的职责主要包括:首先依据工伤或者职业病的鉴定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工伤职工伤残了,要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根据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确定支付的待遇,包括一次性的待遇和长期支付的待遇。此消息也引起了本市用人单位和职工的高度关注。对此,本市社保中心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据市社保中心介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享受十五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九项,用人单位支付的有六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九项待遇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对于在已联网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在未联网的医疗机构发
    2023-06-09
    155人看过
  • 工伤待遇支付的单位有哪些?
    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1、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批准转诊到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3、伤残等级为五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70%和60%的伤残津贴。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4、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
    2023-07-18
    183人看过
  • 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2023-04-16
    437人看过
  • 单位不给工伤待遇能仲裁吗?
    单位不给工伤待遇能仲裁。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下来以后,如果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赔偿的,劳动者可以携带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书、公司的注册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
    2023-06-28
    145人看过
  • 工伤待遇被单位克扣如何办?
    一、工伤待遇被单位克扣如何办?(一)据理力争1、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本人之间,且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2、理清工伤待遇计算与发放的依据,让克扣工伤待遇的情况明明白白的显示出来;3、询问克扣工伤待遇的原因;4、本人要清楚,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待遇是不可以扣、罚的。根据工伤程度计发,不得克扣,即使是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克扣的。(二)投诉、举报1、对地企业克扣工伤待遇,员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2、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3、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些机构是专业处理劳资纠纷的,他们会上门查处克扣工伤待遇的违法行为。二、工伤待遇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
    2023-06-15
    152人看过
  • 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从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获悉,为了更充分保障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生育医疗待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梧州市生育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及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近日对参加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单位,其职工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发生的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作了进一步调整。据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的负责人介绍,此次生育保险待遇调整,首先女职工妊娠单胎顺产的,待遇标准由1800元调整到2000元;难产(需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多胞胎及产妇或婴儿死亡的,待遇标准由2300元调整到4300元。其次,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实施终止妊娠的,待遇标准由300元调整到350元;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实施终止妊娠的,待遇标准由300元调整到700元。同时增加职工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待遇标准
    2023-06-07
    230人看过
  • 单位破产职工工伤待遇怎么处理?
    一、单位破产职工工伤待遇怎么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2023-04-28
    179人看过
  • 单位支付工伤项目有哪些待遇
    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基金一般都能全额支付,未付全部分(自费),由用人单位补足。对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项目有哪些呢?(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3)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
    2023-05-05
    373人看过
  • 单位先行赔付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单位先行赔付工伤待遇有哪些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有充分证
    2023-04-16
    212人看过
  • 工伤待遇中单位承担的有什么
    一、工伤待遇中单位承担的有什么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1、住院伙食补助费。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二、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1、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2023-06-16
    66人看过
  • 工伤待遇单位不盖章如何理赔
    工伤待遇单位不盖章的理赔流程如下:1、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单位名称及注册情况、职工在单位工作的证明,工资条、出入证、考勤表、工服、证人证言等等,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2、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单位盖不盖章都可以,只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就可以了;3、工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情况和个人工资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标准,如单位不给,可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赔偿申请书就可以了。工伤待遇单位不理赔的方式如下: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3、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4、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5、在仲裁后任然不支
    2023-08-11
    234人看过
  • 工伤待遇被单位占有怎么诉讼
    工伤后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
    2023-02-18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机关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待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6
      机关事业单位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公务员的待遇比事业单位好一些,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公务员还分为行政编制和工勤岗位。事业单位是指事业编制的单位,待遇也不错,但是和公务员比还是要差一些。事业单位实际上按照人员工资供给形式分类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全额供给,就是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全部由同级财政支付。二类是差额供给,也就是单位有收费项目,但是较少,不够办公费用和人员工资,这样超出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
    • 事业单位机关人员离退休老工伤待遇如何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6
      1、伤残津贴:致残程度达到一至四级的老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其生活护理费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待遇中工伤医疗费:致残程度达到一至十级的老工伤人员,经确认属旧伤复发所发生的符合现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工资待遇是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病假期间工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人员,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所在单位批准修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为: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
    •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发生了工伤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在该规定的工伤保险范围之内,所以不能依据该规定向当地劳动保证部门认定工伤。虽然没有将事业单位的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之内,但也没有排除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的刚性规定。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认识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实践当中,各地也相继建立了
    • 劳务派遣工工伤待遇和单位有关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A.工伤员工找劳务派遣公司要求赔偿,不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有没有协议,与工伤员工无关。 B.工伤赔偿与交没交纳工伤保险无关,单位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 C.工伤保险赔偿是分别直接划入工伤员工帐户(工伤赔偿)和单位帐户(大部分医药费)单位赔偿再另行计算。但是有个前提是评残可以评上级,如果不能凭上级社保是没有赔偿的(对个人)。以下是评到5到10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