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讯逼供案判决很像私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5:34:10 415 人看过

(详见本报昨日A06版)

纵观此案,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将法律抛在一边,公安、检察、法院同嫌犯家属商谈后的私了——虽然有对违法警察的法律问责,但只是走走“过场”,3名警察仅仅是丢了官或是背个处分,警察照当,薪水照领,给死者家属的补偿也是由公安局“埋单”。

也许,警察的刑讯逼供确实不是致嫌疑人死亡的主因,但嫌疑人是在被吊铐、冲凉水澡、踩脚趾、橡胶棒殴打等一番“修理”之后很快死亡的,警察的行为很难说不是致嫌犯死亡的诱因。这里,即使嫌疑人真的死于自身疾病,但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这3名警察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而“主动投案”和“悔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能免于刑事责任。

更令人不解和郁闷的是,对嫌疑人死亡调查的专案组是由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共同组成的。自家的人涉嫌刑讯逼供,殴打致人死亡,自家人参与调查,这就如同一个人充当了自己案件的法官,在程序上就站不住脚。公安的法医参与认定人不是公安打死的,即使自己不怕瓜田李下,《刑事诉讼法》还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原则。就这样,程序的不正义很难让人相信结果的正义。

而此案似乎是在县里统一协调下进行的。给死者家属的23万元,是当地政府考虑到死者家庭的贫困境况,决定由县公安局给付的一次性补偿。可金额如此之高的补偿,又很像是在国家赔偿,这就难免让人猜疑是用“补偿”代替“赔偿”,堵嫌疑人家属和民众的嘴,以免除警察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的恶劣影响。而对3名警察免于刑责,还有“积极参与了死者的善后事宜,有悔过立功表现”的认定。莫非,这23万的补偿是3名警察出的?他们是花钱抵罪?除了出钱,实在想不出他们在善后事宜中能有什么作为,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

略-阳嫌疑人遭警察刑讯逼供后死亡案疑窦丛丛,即使死者家属认为自家人确实有犯罪行为,且人已经死了,又得到了赔偿,不愿意上诉,但此案不应“不告不理”,上级司法机关应积极介入。否则,法律就可能被扭曲,一些人就可能逍遥法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讯逼供新规能否“逼”警方依法办案
    中国刑法早有明确规定,刑讯逼供违法,违者要视情节受到法律惩处。那为什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监察院等五个相关部门还要联合下文,再次明确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不得采信?为此,目前正在广西北海办案的重庆律师郑建伟表示:“现在这个规定出来了,就是因为赵作海的案件他使社会上所有的公众感动太吃惊。它的戏剧性的变化导致了中央高层觉得这个司法确实需要落实一个非法证据排出的问题。这个规定出来了是一个好事情,但是执行的效果还有待于观察。”郑律师以上提到的赵作海案是指近日轰动全国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杀人案。赵作海十多年前,因当地警方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承认自己从没有犯过的杀人罪,入狱超过十年。郑律师说刑讯逼供取得口供不得采信的新规,其效果还有待观察,但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义工浦飞表示,如果中国司法体系中一些根本性的东西不改变,刑讯逼供在中国还会不断出现:“司法体制中的监督体制不改革,司
    2023-06-03
    480人看过
  • 刑讯逼供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讯逼供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95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违法侦讯行为却依然仍普遍存在。这是与建设中国特色
    2023-06-01
    215人看过
  • “赵**案”存在刑讯逼供
    记者:今天下午我和市委宣传部的人员核实,公检法的人说,赵*海被放出来后就被他妹妹接去了山东临沂,赵*海在这边已经没家了,他的妹妹在打工,赵*海跟他妹妹就直接过去了。但是下午5点又接到市委宣传部的电话,说下午6点的时候会回到村里,但是目前不知道是不是回到了村里。今天下午2点多,市公检法三个部门都接受了媒体采访,包括市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厅长,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分别成立了三个调查组。主持人:我现在就想知道他们调查的结果,以及打算怎么调查?记者:他们是这么分工的,人民法院这边成立的是案件复查组,公关机关成立的是继续侦查组,主要调查无头尸这个案子,检察院成立的是案件停查组,主要是调查当年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公安局一个副局长承认这是一起错案,也提到当时认定赵*海是杀人犯的原因主要有几点。一个是两人确实曾经有过经济纠纷,也曾经打过架,2,赵*海的妻子和女儿都说,当时包裹无头尸
    2023-06-03
    308人看过
  • 刑讯逼供酿成错案
    2001年6月10日夜11时,汤阴县任固镇北故城村少女任某,在本村看完戏后独自回家,在路上被奸杀。案件发生后,汤阴警方于两日后将有犯罪嫌疑的申某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晚,索*光带领干警将申某从看守所提出,从晚8点讯问到第二天早上,其间索*光采取打耳光、不让睡觉等手段进行刑讯逼供,后申某由于不堪忍受,被迫承认强奸杀人的事实。同年9月16日,警方将流窜作案并强奸杀害任某的杜*希(现已因强奸罪被判死刑)抓获。至此,这桩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浮出水面。
    2023-06-03
    93人看过
  • 刑讯逼供的警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办案民警错拘嫌疑人1997年1月,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公安分局因侦查张某盗窃一案,将何-氏父子三人抓获。侦查期间,办案民警被告人马某某、闫某某对何-氏父子三人拳打脚踢、刑讯逼供,导致何某1、何某2兄弟被迫认罪。父亲何某3坚决否认自己参与盗窃。同年2月底,何-氏父子三人被批捕。8月底,被取保候审的何某3因自感冤屈,病重含恨离世。随后,何某1、何某2也被取保候审,此时何某1已出现严重的精神障碍、何某2视力明显下降。1998年9月,张某盗窃案被侦破,何某父子冤情得到真相大白。对于民警的刑讯逼供及非法羁押,何某1、何某2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刑讯逼供怎么处罚2000年12月,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由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赔偿何-氏父子三人被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22477元,并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2006年9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
    2023-06-01
    456人看过
  • 警方刑讯逼供如何应对
    我国法律是明文禁止刑讯逼供这种审讯行为的。如果不幸被刑讯逼供,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证明已被刑讯逼供,尽力让逼供证词无效:第一、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第二、尽可能保留自己被刑讯的证据;第三、抓住一切投诉的机会;第四、找个好律师;第五、明确被刑讯不等于无罪。如何举证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可以提供医院证明,证言或者其他证明受到的伤害是刑讯逼供造成或者不是他人造成的证据。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
    2023-07-01
    190人看过
  • 检察院形讯逼供立案标准
    一、相关法律刑讯逼供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出于泄愤报复的个人动机而对人犯刑讯逼供的;2、对多人进行刑讯逼供,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3、刑讯逼供手段残忍、恶劣的;4、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5、刑讯逼供,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6、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7、刑讯逼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
    2023-06-03
    334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判决书是否有用
    有的。一、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二、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三、刑讯逼供罪认定1、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区别本罪与伤害罪的界限时应注意:(1)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2)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
    2023-06-14
    230人看过
  • 赵**刑讯逼供怎样判刑
    构成刑讯逼供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构成刑讯逼供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讯逼供罪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神损害,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按照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定案,又往往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因此,又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
    2024-04-21
    388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是什么罪的客观表现,刑讯逼供罪判
    刑警强迫罪行是指司法人员对嫌疑犯。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强迫供词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障碍.死亡的,按照法律规定重罚。有以下7种行为之一,构成刑事通报罪:1、为了泄露愤怒报复的个人动机进行刑事通报的2、多次强迫很多人进行刑事通报,多次教导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的3、刑事通报手段残忍,产生不良影响的4、刑事通报导致不正当事件的5、刑事通报导致精神异常或自杀的6、刑事通报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7、授予.指示.强迫他人进行刑事通报。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三次以上或者对三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
    2023-08-18
    155人看过
  • 警员异地刑讯逼供致人死亡被判刑
    42岁的翟-晶并不知道,当他被锁定为传销A级人物时,他的生命也即将终结。2009年4月2日,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钮*升等6人,赶赴辽宁省辽阳市抓捕非法传销涉案嫌疑人翟-晶。然而,翟-晶被带进辽阳市辽阳宾馆4011房间数小时后死亡。当日的监控录像显示,翟-晶在进入辽阳宾馆4011房间时身体还很正常,3小时后,却被抬着出来。经过现场勘察和法医鉴定,负责办案的专案组人员认为,钮*升等人存在刑讯逼供的重大嫌疑。近日,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刑讯逼供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钮*升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徐*山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甄*民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宋*洲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嫌疑人死于宾馆2009年4月3日晚,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辽阳市公安局警务督查支队电话:“河南省漯
    2023-06-03
    416人看过
  • 检察院办案刑讯逼供吗,如果我们被刑讯逼供但是验不出伤怎么办?
    对于检察院办案刑讯逼供吗?一般不会。我国对于检察院办案有相关的法律规定:1.《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2.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怎么处罚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讯逼供,导致犯罪嫌疑人重伤的结果,依法应从重处罚,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规定进行处罚,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司法工作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口供,导致证人、被告人重伤的,也应从重
    2023-08-10
    139人看过
  • 刑讯逼供产生的危害,刑讯逼供怎么认定
    刑讯逼供产生的危害有刑讯逼供可能冤枉无辜,会挫伤被追诉者对程序公正性的信任等。刑讯逼供的认定为为了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暴力或以他人难以忍受的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施加获取供述的行为。一、刑讯逼供产生的危害刑讯逼供产生的有以下危害:1.刑讯逼供可能冤枉无辜,从而增加案件的错误成本并使已经过的程序全部无效,导致刑事诉讼效率和效益的同时降低;2.刑讯逼供挫伤了被追诉者对程序公正性的信任;3.刑讯逼供是以一种犯罪来对抗另一种犯罪,违反了程序理性原则,损害了人们对司法程序正义功能的预期。二、刑讯逼供怎么认定刑讯逼供的认定为以恶劣手段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刑讯逼供造成其轻伤、重伤、死亡等行为的认定为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罪是司法工作人员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暴力获取口供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
    2022-12-17
    71人看过
  • 反对刑讯逼供
    剥夺政治权利
    新年伊始,河北唐山、广西河池两起刑讯逼供案曝光,再次引发人们对刑讯逼供——这一司法顽疾的关注。人们在表达对刑讯逼供深恶痛绝之情的同时,也在呼唤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刑讯逼供容易导致冤假错案,刑讯逼供是一种野蛮的、不文明的办案方法,它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为广大群众所痛恨。因而,要坚决反对刑讯逼供。这个道理可谓浅显易知,理由也不可谓不充分。但为什么刑讯逼依然屡禁不止,迄今还被一些执法部门奉为破案法宝呢?对此,专家学者们曾做种种剖析,如执法机关破案压力太大,办案人员素质不高,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不完善,缺乏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和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有效保障,以及执法机关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等等。据此,专家学者们还提出了种种对策。病因已指明,药方已开出,似乎问题不难解决了。但笔者对此并不乐观。因为,在许多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中间,上述反对刑讯的理由并没有说服他们。比如,你说刑讯逼供会造成冤假错案,他会说:实际
    2023-06-11
    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哪些叫刑讯逼供啊?我朋友好像被刑讯逼供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8
      如果你朋友是被刑讯逼供的话,那么这是犯法的行为,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种供述,以致会造成被审讯对象重伤、死亡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 现在的警察会刑讯逼供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20
      刑讯逼供是一种犯罪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 判刑逼供处罚刑讯逼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九十四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
    • 检察官法刑讯逼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
    • 警察刑讯逼供应该构成什么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0
      警察刑讯逼供涉嫌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一、刑讯逼供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