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劳社复[2001]61号宁波市劳动局:你局《关于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及补缴后待遇的请示》(甬劳[2001]1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劳社复[2001]61号
宁波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及补缴后待遇的请示》(甬劳[2001]1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连续侵权的,其申诉时效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或劳动者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的上述连续侵权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按规定缴纳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浙江省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问题的批复
360人看过
-
关于企业职工受聘期间有关社会保险待遇的批复
289人看过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学徒人员劳动保险待遇问题
120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高原地区工龄计算及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
471人看过
-
关于工伤复发住院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
252人看过
-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122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
关于一等功家属的待遇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9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国家设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的标准是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在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如果烈士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那么将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
-
v述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规定及待遇是怎样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v工伤医疗期及期间待遇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没有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职工或其家属因职工工伤所享有的待遇如下: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需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需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
-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待遇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1.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这些费用的计算需要了解工作年限、伤残部位、伤残等级、你的工资、年龄等等。
-
有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问卷问题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4正常。社保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权向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救治医院等相关知情单位/人员调查核实该受伤事实。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
有关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涉及薪资待遇的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0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付出了劳动,他们便有权获得与其付出相匹配的劳动报酬。即便劳动者选择自行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擅自扣除其应得的工资。如果发现有克扣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劳动仲裁。 劳动者自行离职的行为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需要对因此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负责赔偿。 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