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住宅强拆主管部门是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一、征地主管单位申请强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强拆争议的行政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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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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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拆除违建是否需要住建部门的认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0在是否需要建设部门认定这个问题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答案。不过,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已经逐步拥有了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所有或部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权力,这使得城管拥有了进行拆违的执法主体资格。如果审查后确认此处建筑确为违章建筑,城管理应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建筑在期限内仍未进行整改或拆除,城管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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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证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1由房管部门负责。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方式设立,也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设立或者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